“共享法庭”,矛盾纠纷化解不出村③| 危房拆后重建邻里闹纠纷?法官调解促和谐
2021年来,兰溪法院深入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努力打造法治乡村的最小单元,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生态,实现基层法治建设与乡风文明倡导有机融合。不论是家长里短或邻里纠葛,还是感情问题或经济纠纷,都可以通过“共享法庭”得到解决,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危房拆后重建竟遭邻居阻挠?
游埠镇洋港村张某良、张某军两兄弟家的老房子年久失修,被认定为危房后已经按照规定拆除。办理完审批手续后,兄弟俩开开心心地找来施工队准备在原址上重建新房,谁料隔壁邻居张某兵却一屁股坐到兄弟俩的宅基地上,表示自己不同意。
你们不能就这么开始建,要往里面退一点,把道路留宽一些,方便你们自己,也方便邻里进出。
张家兄弟不同意,认为路原本就窄,凭什么要自家让,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
村里有个“共享法庭”
消息传到了洋港村“共享法庭”庭务主任那里,他与村干部一起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对双方进行了劝导:“大家都先消消气,远亲不如近邻,大家都到‘共享法庭’里坐坐、消消气,我们有问题还能连线法院,请教法官,让法官来判断谁对谁错,免得伤了和气。”
一行人到“共享法庭”后,在庭务主任的指导下与法官“连上了线”。
双方各退一步邻里和谐
我们是按规定在原来的地基线上搭建房子,也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凭什么要往里面让?
路太窄了,我的三轮车进出都刮擦到多次了,建房时让出一点大家都能方便一些。而且你们房子也不能建得太高,不然会影响到我家的采光。
法官在听取了双方的观点后,给出了意见:“张家兄弟在原老房子的基础上建房,并没有非法占地,符合法律规定,‘让’是张家兄弟的情理,而非义务,不能强制要求张家兄弟让出部分土地。张某兵要求房子不能建太高影响其采光,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大家坐下来慢慢商量,好好说比什么都强,把矛盾闹大了大家都吃亏,退一步海阔天空嘛。”
经过法官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都作出了让步。两家最终达成一致,现场签订了协议,新房只能搭建一层,层高不超过5.5米,建房期间注意保证邻里出行安全。同时,张家兄弟建房期间张某兵不能阻止施工。
💡 兰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对部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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