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老师提醒:
大家要注意,任何学习方法、背诵技巧的了解都只是启发的过程,不要认为仅通过阅读几篇文章就可以提高自己背诵的现状。关键是要多练习、多总结、多实践!这不是一件难事,但坚持下来很不容易,希望大家都能有正确的理解。
第一种记忆技巧就是理解式记忆,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将知识点拆解,理解其底层逻辑后记忆。我们举个例子,【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有4种:①专有性;②客体无形性;③时间性;④地域性。如何理解记忆呢?首先,知识产权和物权差不多,都是支配一些东西,然后获得利益。所以知识产权具有和物权差不多的特征——支配成果、排除别人支配、以及同一智力成果上不能有两项以上互不相容的权利。那么,知识产权为什么不是物权呢?因为物权的客体对应的都是实实在在的物,但是知识产权的客体确实虚头巴脑的智力。所以知识产权具有客体无形性的特征。如果大家都守着自己的“秘方”,那社会发展就会很慢,但是鼓励大家把“秘方”公布出来,又不太现实,因为好不容易积累的一点竞争优势瞬间就被别人拿走了。这时候,为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一方面,这个制度要求大家积极公布自己的“秘方”,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障公布“秘方”者可以独享利益。这样,就会鼓励大家都公布自己的成果。知识产权制度正是为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但如果永恒的保护知识产权的话,那这个制度将失去意义,因为整个社会一旦要用到谁的秘方,都要支付高昂的代价。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一定得有时间限制。
国家有主权,国家的“手”如果没有条约,很难伸主权范围之外的地方保护一些什么,知识产权也不例外。所以知识产权有地域性的特征。综上,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客体无形性、时间性、地域性4个特征。时间性是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只不过有例外,有些知识产权可以续期。比如商标权。地域性,就是原则上国家之能在地区被保护,有条约的除外。
第二种是口诀记忆,这种方法需要积累和总结,不是很常规的记忆方法,但面对一些苦涩难记的知识点有奇效。①犯罪动机;②犯罪手段;③犯罪时间地点;④犯罪侵害的对象;⑤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⑥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⑦犯罪后的态度这段话怎么背呢?一句话,动手时一贯损对(贬损对方),态度极差。1.动——动机,2.手——手段,3.时——时间地点;4.一贯——一贯表现;5.损——损害结果;6.对——犯罪对象;7.态度——态度。
是不是记起来方便很多,而且不易出错,这就是口诀记忆的特点。大家以后在面对难背的知识点时,可以先想想能否拆分为口诀记忆。大家还有其他适用的口诀吗?可以在下方留言分享出来哦~
联想式记忆是指将知识点联想到其他例子辅助记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所以在背诵一些法硕知识点时我们可以将它与我们平时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更好记!基本内容:①法定化(a.明文规定b.法不溯及既往);②明确化;③合理化罪刑法定的核心——“事先说好”——不能让国家随便罚你因为,如果什么事情不写清楚的话,国家就会“随心所欲”,因此要提前把国家禁止的行为都写下来。如果事先“说好了”,那么,以后犯罪了,当然国家有权力罚你。所以如果事先没说好,那国家就不能随便罚你。所以,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内容,顺着“不让国家随便罚你”来联想。得“事先”说好——事先——如果新法可以用于旧行为,那国家就想罚谁,现立个法就行了——所以肯定不能允许“事后法”。其次,就算“事先说好”,如果说的很含糊,比如说,拿了别人财产,就可以罚你。那其实国家还是可以随便罚你,毕竟根据这条模糊的规定,拿别人财物,似乎既可以处死刑,也可以处罚金。这个差距太大了。所以这样肯定是不行——国家还是可以随便罚你。因此,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里肯定有一个是“明确性”。最后,即便“事先说好”,说的很“明确”,那也不能防止国家随便罚你。如果国家说,如果你盗窃,可以处死刑、如果故意伤害,可以处死刑....这就很不合理。毕竟人有时难免犯点小错误,如果只要犯了一点小错误,国家就有权力对你适用死刑,这其实本质上,国家还是可以随便罚你的。所以刑法的规定,肯定要合理才行。罪刑法定的内容——什么是犯罪,能动用什么刑罚得说好了,而且是事先说好,把这个起名叫法定性。因此罪刑法定的基本内容有3点,法定、明确、合理。其中法定性里面再分两点,一个是说,要法律明文规定,一个是说,法不溯及既往。
第四种方法是数字+概括记忆,这个方法我建议大家主要使用,我们先用一个例子感受一下紧急避险——7、起因、时间、对象、主观、限度、限制(迫不得已)、特别例外(消防员)两者的时间(有法益正在受侵害)、主观条件(都要有防卫、避险的意图)差不多。所以,剩下的就是两者的不同——起因、对象、限度、限制、特别例外。
起因——一正当防卫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紧急避险还可以是别的危险(如自然灾害)
对象——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紧急避险是合法权益。
限度——正当防卫可以稍微超限度;紧急避险不能超限度(相等也不行)
限制——紧急避险必须在迫不得已的时候实施。(正当防卫不用)特别例外——有些人不能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则人人都可以。6.限制一些政治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比如,民法当中,不管说什么权利,本质上都是在说民事法律关系(与义务人一起)。所以,很多时候,只要是某权利的特征、某两个权利之间的对比都可以套用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如果考试分析上没有可以不写)。1.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2.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3.客体;4.内容;5.消灭;6.一些其他的特殊事项1.产生——(相邻关系怎么产生的?由于不动产相邻呗)2.主体——(相邻关系主体有什么特点?相邻既然叫相邻,所以有两个主体)4.内容——(所谓内容,就是权利义务。所以这块具体说下,相邻人有合法使用权利的权利,有为相邻人使用权利提供便利的义务)我们发现,书上说了相邻关系有3个特征,正是这6个特征中的1、2、4。
1.产生——人格权与生俱来,身份权由身份产生(形成身份可能是因为事件,也可能因为行为,如收养)2.主体——人格权是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身份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4.内容——基本上就是第3点内容,或者笼统的说,就是对人格要素享有的权利和对身份想有的权利。5.灭亡——人格权随着人的死亡而灭亡,身份权随着身份的消失而灭亡。
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区别,有4个,正是这6个特征中的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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