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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还是数据?精神分析中的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策略

刘翠莎 情境心理
2024-11-24

Phenomena or Data?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Research Strategies in Psychoanalysis


作者:Sverre Varvin  

医学博士,挪威奥斯陆城市大学终身荣誉教授,挪威精神分析协会主席,国际精神分析协会(IPA)前任副主席,国际精神分析协会中国委员会主席。


翻译:刘翠莎

临床心理方向硕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心理治疗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系统注册心理师。CAPA初级组毕业,中美班受训。


文章征得作者同意翻译为中文,分享给大家。


前    言

       本文的重点是精神分析研究的方法。本文分析了质化研究和量化研究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认识论方法、数据分析、数据质量、结果和验证等方面的差异和争议。作者论证了什么是质化研究及其应用的特点,并认为:由于质化研究的方法可以以一种系统的方式,捕捉精神分析对话和临床情况的复杂性和细微差别,因此对于精神分析研究而言,质化研究这种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正    文

就我记忆所及,我在此想要讨论的基本主题就一直萦绕心头:临床实践中产生的元素的根本独特性与理论的必要普遍性之间的关系。我们如何阐明个体(“临床实践中”唯一存在的对象)和普遍性(科学可能存在的唯一地方)?临床实践的日常需求不断地提出这个问题(Nosek, 2009)。

这个由Nosek提出的问题,是精神分析临床工作者在接近精神分析研究结果时,所面临的认识论问题的核心。临床工作者担心的是,对临床遭遇以及其他情境的系统研究往往过于还原,无法把握精神分析情境的复杂性。这也是精神分析研究者主要关心的问题,他们面对的往往是大量的数据,而这些数据必须根据给定的视角进行还原——这在系统研究中是必要的。

在本文中,我从质化研究者的角度,反对精神分析中的形式研究的一些关键论点。我认为,还原在所有研究中都是必要的,当治疗和研究齐头并进时也是如此(Freud,1926),但相比量化研究,质化研究中所需的还原应在更大程度上地保留精神分析情境的特定内容。我将讨论质化研究和量化研究之间的关系:在认识论、方法论、数据的分析和质量、结果和验证方面的差异和争议。我也会举例说明质化研究是如何在精神分析或心理治疗研究中起作用的,以及它对临床工作者的意义。


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

        量化研究和质化研究最明显的区别在于,量化研究处理的是数字,而质化研究处理的是文本。在量化研究中,被研究的范畴是预先确定的,而在质化研究中,(被研究的)相关现象是在分析的过程中出现的。此外,质化研究从研究过程的一开始,从收集和分析数据,再到结果的呈现,在语境中看到了这些现象 (Varvin, 2003)。语境化(Contextualisation)也可能与某些量化研究相关,但在量化报告的讨论部分,语境化往往被作为附带现象来处理。与此相反,语境是质化研究的一个必要前提,是整个质化研究过程的一个部分。我们可以同意Muller (2009)的观点——“我们主要的认知规则已经成为语境的规则”——如果我们希望理解成人的行为,如果我们希望理解一个孩子如何学习新行为,或有机体的功能,我们必须将这些规则与语境联系起来 (49页)。

无论是统计分析还是文本分析都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现实。在文本中,意义(meaning)是在写作的过程中被建构起来的。更进一步说,文本传达了一种意义结构,然后被读者建构(Nielsen, 1995)。好的案例研究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一个整体性和连贯性的建构,通常具有高度的表面效度。例如,以俄狄浦斯冲突的形式给出的完形作为背景,有助于读者立即接受文本的整体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就像一个人接受了幻觉一样。这也许可以称之为发生在研究者和读者对话中的诱惑时刻。Nielsen认为,这一时刻对于质化研究结果的使用是必要的。

根据 Ricoeur (1991ab)的观点,我们有必要去区分文本的意思(meaning)和意义(significance)。通过观察文本的内部结构及其被建构方式来解释文本是可能的。根据Ricoeur的观点,文本的内部结构和构建方式可能是内部连贯的,这是有效性的标准——诠释学的传统意义构建项目。然而,理论上的一致性是不够的。文本也必须被理解——当读者能够看到文本试图表达关于世界的一些东西,并且有关于某个现象的信息时,这就达到了文本得以被理解的目的。这个信息构成了文本的意义。例如,如果研究的对象是一个对话,那么就会有一个从说话主体的现实出发的旅程,这个旅程可能通过实地笔记、记录、分析、报告和发表文章得以呈现。Ricoeur的观点是,文本必须在活生生的交流中传播,并以这种方式扎根于读者的体验中。这个过程将文本与其他意义和其他经验联系起来,新的知识可能随之而来。这是有效性的外部一致性标准。

在质化研究中,分析的单位是语言或文本。对话和叙事不仅是后来量化测量的背景材料,也是质化研究分析的基本材料。它们在研究问题中具有代表性的意义结构。

此外,量化研究将“重复”视为增加发现真实性的标准,而与此相反的是,质化研究旨在从中发现新的以及具体的东西。在研究一个新案例或新情境时,质化研究主要的知识兴趣是这个案例或情况的特殊性,以及确认与早期研究的相似性。


质化研究方法的特点

在进行质化研究时,以下几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共情研究对象的“生活世界”;在解释数据时考虑语境;考虑经验的多维度性;使赋权研究对象成为研究策略的一部分,并将解释看作是尝试性的,(因为对文本的解释)不仅取决于研究的背景,也取决于读者接受的背景 (Stiles, 1993)。在下文中,我将讨论,将刚刚提及的几个方面作为精神分析研究的指导方针的意义,并讨论其与量化研究方法的对比。

出于几个原因,对于共情的坚持在研究中可能是有问题的。在所有的人类科学中,你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是理解和关心研究对象的“生活世界”及其体验方式的基础,这一点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但这个术语是如此笼统,它可能将一种方式从其他方式中区分出来,除非在一般水平上。很明显,在研究叙事和对话时,一个人被促使去想象并试图理解叙事和对话所涉及的人的经验世界。然而,在量化心理社会研究中,例如,当构建问卷,设计自我报告模式等,这样的理解也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是对于以文本和叙事呈现的数据,还是以表格和关联形式呈现的数据,对数据的理解都是如此。然而,当这两种方法(质化比量化更一致)可能将“生活世界”作为一个中心视角时,质化的方法需要考虑被研究的人的体验方式,以及和他或她的“生命世界”在研究过程的每个阶段。

语境中的解释和在哪个层次上可以概括的问题是互相协调的。在下面的例子中,涉及到信任-不信任的维度,一个相似的潜在主题被嵌入在两个明显不同的话语中。


         1. 一个饱受折磨的男病人问道:“如果我遇到施虐者,你会建议我怎么做?”

         2.一个女病人带着愤怒和不信任的语气说:“这么说——你最后不相信我,你不认为我病了。”

在第一个例子中,潜在的问题是,治疗师是否会在某些情况下杀害或伤害他人。这个问题是在强烈的移情情境下出现的——病人是一名40岁出头的男子,在一个非洲国家忍受了数年的监禁和酷刑,他正与对施害者的强烈仇恨作斗争。他经历着深刻的内心冲突:他一方面感受到自己内心关于不伤害他人的以宗教为基础的道德标准,另一方面他又体验自己强烈的攻击性,而这种攻击性是因自己被屈辱对待,以及看见包括自己的孩子在内的其他人被虐待的经历导致的。他的问题是,是否有可能相信任何人并相信人性的存在。他的问题是在这样一个情境下提到的——他提到他可能在他被监禁的收容所遇到了一个拷打他的人。这个问题有很多层次。一个方面是,其他人(包括他的分析师)是否有能力进行他所经历和目睹的对他人的不人道行为,以及,另一个方面,他自己现在也感到了去做这样不人道行为的冲动。

在第二个情境中,治疗师未能满足病人的要求,导致了上述难以抑制的愤怒的表达。这名病人是一名来自穆斯林国家的妇女,她和她两个年幼的孩子在一个野蛮的监狱里经历了严重的遭遇,她的两个孩子在被监禁时分别是4个月大和2岁大。在她开始接受治疗的一段时间后,她的疑心越来越重,她怀疑分析师是否是一个可靠的人。当她感到无助和依赖时,来自创伤情境的潜在情景在移情中重新出现,这是一种当她需要帮助时没有人会关心她或帮助她的体验。分析师可能被卷进到一个“再演/活现”对情境中,因为他没有像承诺的那样关心某件事(因此“再演/活现”了无知他者的角色)。在移情情境中,病人“理直气壮”表达愤怒,最后她轻蔑的说:“你不相信我病了。”

虽然几个与分析相关的主题可以被识别出来,但“信任-不信任”这一主题出现在这两个病人治疗过程中的不同背景下,因此最后选择了“信任-不信任”这个主题。

每一种经验都是独特的,因此只能在其特定的背景下才能理解,只有当它在那个(新的)背景下揭示了一个问题或概括了一个现象时,才可能对他人具有重要性。关于信任-不信任的例子当然可以说明与创伤有关的更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如果这种现象已经在更多的案例或几种情况下被进行过研究)。然而,我对“信任”和“不信任”这两个词的使用是带有文化色彩的。信任的概念、理解和现象学在不同的文化和语境中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将其作为一个共同的主题可能会违反特定体验的特殊性,但却能够在更广泛或普遍的情境中呈现出一些真实的东西。

从这个角度来看,人们可以说,在质化研究中,进一步的研究的目的不是为了重复一个发现,而是为了发现一些新的东西,从而可以丰富我们对特定现象的理解。一个目标是寻找在不同的情境中可能被识别但却不是“相同”的具体模式。进一步的研究可能会增加新的方面,通过这种方式,模式可能会在更复杂的情境下构建,例如,在不同的情境下处理信任和不信任的不同方式。质化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新的意义联系和结构。在另一个层次上,质化研究的另一个目标可以是寻找相似性,例如,在不同的独特案例中彼此相似的模式。在这一点上,借用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family-likeness)”概念可能会有一定的帮助,这个看似简单的比喻抓住了正在研究的现象,说明了这些现象可以包含相似性和差异性。

       另一个重要的区别是经验的多维度(Stiles, 1993)。这强调了一种研究策略,其重点不是把维度还原到尽可能少。这种还原是许多量化研究的特点,这样的还原产生了可以用统计分析来处理的维度和数据,并产生了减少其复杂性的结果。质化方法代表了一种不同的认识论选择(也是认识论的1),包括对人类经验的许多维度的承认,以及对研究过程可能揭示新方面的承认。对一种现象的描述涉及几个方面,其中一些方面是没有预见到的,丰富了发现的重要性(从而也丰富了使其与其他他经验相关联的可能性)。当研究的文本也被理解为包括情感对话的非语言维度时,人们承认,意义源于对文本的某些元素的关注,即与其他能指相关的能指(signifiers),意义可能会根据激活的能指网络而改变。人们还可以识别文本中选择的能指序列。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看到意义的内部结构(Ricoeur, 1991a)。

不事先界定研究什么维度,往往是一种优势。在这个意义上,质化研究可能不同于量化研究策略。然而,在我看来,似乎质化和量化方法之间的区别并不在于需要还原数据以使得它们易于管理,而是,在整个质化研究过程中,更直接和明确的与意思(meaning)和意义(significance)作斗争(这一挑战在量化研究方法中往往没有得到相同程度的解决)。

重要的问题是在各自的研究模式中进行何种还原。减少数据的目的应该是突出研究人员声称的呈现原始观察的意思和意义的相关方面。这在质化研究中尤为明显,研究者将读者带入特定的生活情境或“生活世界”中,并试图让读者从特定的视角看问题。可以说,研究者是在说服读者——在呈现结果时的“诱人时刻”。然而,演示,包括产生的理论或模型,应该与实际对象有一个真实的关系,以及,相比于由调查者呈现的视角,读者还应该能够摆脱了诱人的咒语,能够在一个可以证明结果是虚假的位置上,或至少可以从其他的角度看待这个结果,能提出其他的解释 (Dreher, 2000)。


过程研究的逻辑

实证心理治疗研究经常使用从自然科学中借用的所谓的因果关系的简单概念(Stiles & Shapiro, 1994)。在极端情况下,我们需要事情发生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并且可以推断出被研究变量之间的合法关系。通常,将“因果倾向”作为一个因素就足够了,这可能仅仅反映了正在处理的任何真实现象的统计平均值(例如,过程因素x与结果因素y的平均相关性)。另一个极端是解释学立场,这个立场认为精神分析是一门只处理意义解释的科学。根据这个立场,它是不可能说明因果关系的,无论是在心灵或在精神分析过程。近年来,关于心理治疗和精神分析过程的认识论讨论,承认这两种立场是相关的(Gullestad, 1993; Ricoeur, 1991a; Strenger, 1991)。在精神分析被视为一种意义解释活动的同时,人们也承认它是由因果因素决定的。比如,无意识动机可能有一个含义,这个含义同时被解释为有某种物质或心理原因的结果或行为。

“多元决定”和“Nachträglichkeit”是精神分析中的中心概念,指的是精神分析过程中复杂的因果决定,也表示精神分析过程中多层含义。我将以这些概念作为起点,对某些心理治疗研究的特征——某些单维性——提出批判。

把过程和结果看作相关的现象,其中第一个维度决定第二个维度,乍一看似乎是一种有用和可靠的科学立场。然而,这种方法存在一些固有的问题。首先,有人可能会说,要研究的对象,即治疗过程,不具备标准科学探究方法所要求的结构,因此,隐含的理论地图将不适合这种地形。例如,如果在心理治疗过程中存在重要的因果关系或决定条件,强调无意识动机可能决定行为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说明在给定的情况下是如何以及以何种方式进行的。Stiles(1993)将混沌理论(chaos theory)作为精神分析和心理治疗过程中相互联系的复杂性的隐喻(参见Quinodoz, 1997)。Stiles的出发点是质化研究指的是非线性因果关系,他提醒人们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人际间的过程和系统包含复杂的反馈关系,其中微小的差异可能会以不可预测的方式影响系统。治疗师言语或行为上的细微差别可能会导致重大的、无法预料的戏剧性后果。

在心理治疗的回溯过程中,无论是在心理治疗过程中还是在心理治疗之前的早期经历,例如,创伤事件,通过后来的经历获得新的意义,这些“后来的经历”有可能是在心理治疗的情境下的结果,也有可能是作为成熟和发展的结果。这些都是复杂因果关系的例子。此外,治疗性对话中的动机会不断变化,这取决于另一个人的反应,例如,这个人是如何进行解释的。

Nachträglichkeit可能与精神分析中的“修通(working through)”概念有关(Laplanche, 1998; Ricoeur, 1977)。在治疗过程中以故事的形式对一个人的生活片段进行回顾性排序(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排序是反复进行的),这种排序与研究过程中的排序有相似之处。在质化研究中强调结论的试探性与治疗过程中对于“发现”的开放性是一致的。Laplanche & Pontalis(1973)写道:“经验、印象和记忆痕迹可能会在以后被修改,以适应新的经验或新的发展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可能不仅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而且被赋予了新的心理效能(psychical effectiveness)”(第111页)。

在精神分析过程中,新的意义和心理效能可以被立即体验到,例如,当分析的夫妇确认了一种解释。类似的过程在质化研究的结果的实用验证中是重要的,其中,结果的读者或接收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研究来验证这些结果。与评估现场治疗中的洞察力的有效性相比,评估研究中的深刻见解是另一部分需要扩展的知识 (Laplanche & Pontalis, 1973)。


结果、解释和验证

文本的意义在于它对现实的评论能力。然而,要使这一意义充分显现,文本必须被带入一个活生生的对话和读者的体验中。即使文本可能具有一定程度的内部连贯的意义结构,意义并不是简单地在文本中。文中还暗示或者邀请了一场活生生的对话。这与读者赋予文本的意义一起,共同指代了内容赋予了文本意义。读者因此成为了完成文本的积极主体 (Nielsen, 1995)。文本本身并不是单一的无所不知的作者主体的产物,它作为真相的保证,超越了普遍的主观性。这种推理也适用于实际验证(通过表明由干预确实引起了可被记录的变化的结果验证)。

此外,读者的解释以及“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互动也不是这个过程的最后一步。“无论是文学批评,还是社会科学,都没有定论。或者,如果有的话,我们将此称之为暴力” (Ricoeur, 1971, cited in Salner, 1989, p. 64)。

总而言之,当精神分析研究者面对主体的叙事时,建构了一个研究对象,而这个“对象”的描述,例如,在叙事或精神分析对话中,被他人阅读时,意义就被建构了。

因此,某种形式的数据必须是可获得的,报告中的分析说明也必须具有这样一种特性,即,其他人能够对这些数据作出其他解释的可能性。

因此,在许多期刊中,在报告案例研究时,要求有最低限度的对话序列 (Klumpner & Frank, 1991)——可以说,这是一个经验最低限度,使读者能够作出自己的解释和构建不同的视野。文本的呈现方式必须使读者能够与其表面价值保持一定的距离,将它与文本外部的标准联系起来 (Nielsen, 1995)。

作者的观点和兴趣支配着给定文本数据的收集、选择和解释。文本呈现了某种版本的现实,尽管其他的渲染是可以想象的。然而,可供选择的效果图或说明并非是无限的。两名病人谈论信任-不信任的话语可能不是每种解释都适用。它们都涉及到内部和历史(实际的,物质的)现实,这些现实确实是基于主体各自的个人背景而被体验和解释的,但它们的基础是真实的和身体的经验。问题是精神分析的观察者——治疗师、作者和读者——如何解释患者的话语,以及应该应用哪些理解的视角。如果病人的话语和我的解释都是读者必须涉及的文本,那么读者的挑战一定不是寻找文本背后的东西,而是理解文本中的世界(Nielsen, 1995;Ricoeur, 1991)。我之前说过,文本必须回归到生活的交流中,并以读者的体验为基础。重要的验证就是在这个对话空间中发生的。在这样的关系里,验证不被看作是对最终真理的探索,而是在个人和历史背景下对可能真理的辩论。这就是文本的意义被确立的过程,或者说文本的可能的意义得以确立的过程。

       我所概述的态度可以保护我们不作循环论证。 在很多理论上有偏见的演讲中,所选的文本都是通过假设理论和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来论证理论观点的。虽然在寻找一个理论点的例子时,这可能是一个有效的程序,但它可以很容易地确立显然推断出的“事实”,这些事实已经存在于前提中。


精神分析与质化研究

在精神分析中,研究的是复杂的、多维的现实。虽然分析师的“均匀悬浮注意(evenly suspended attention)”是临床工作的规则,但任何干预都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治疗带来的移情-反移情情境。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精神分析理论都可能可以为如何理解患者,以及如何干预提供指导原则。然而,精神分析理论已经变得更为复杂,并且在这样的情况下,总体来说,精神分析理论的内部的连贯性也更少。对临床材料的不同视角反映了不同的理论立场。因此,确定研究单位就会有问题,有必要从跨理论角度对共同特征进行概念化。继Killingmo (1992)之后,我建议我们考虑以下指导原则。

进行研究的现象应该涉及无意识的力量和动机,并可以被解释为冲突(conflict)或缺陷(deficit)。这样的研究现象也应该根据与他们的动力特征有关的驱力(drives)来解释,也包括从内部动力上表现出来的人格结构的水平。最后,这一现象还应该参照自我-他者视角,包括“这些关系中情感体验的自我调节角色(rôle)”。(Killingmo, 1992,第40页)。

质化研究方法有其严格性、方法论问题和规则,但同时又具有足够的开放性和灵活性,能够同时捕捉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内容。由于研究被视为一种改变或修改理论模型和概念的策略,理论从一开始就体现在研究方法中,并贯穿于整个研究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寻找现象的特征,这些现象的特征可能不适合现有的模型,但需要新的概念化或理论。

此外,与多维度和非线性因果关系相关联的开放性,使质化方法特别适合于精神分析现象(临床材料)的研究——正如我们所知,临床资料经常被重新制作nachträglich。

精神分析研究中的研究单位不是预定义的数据(适合统计分析),而是在情境中看到的现象。因此,质化研究的结果与量化研究的结果之间具有不同的秩序或不同的认识论地位。


结束语

质化研究是研究精神分析现象的合适方式。精神分析研究的对象是复杂的,这一领域的任何研究都必须考虑到这种复杂性。我们使用的研究单位必须定义,以便包括这种复杂性。

质化研究的结果并不是确凿的事实,而是对在情境中看到的模式和现象的初步概念化,这可能会提示临床医生,并帮助我们看到患者的独特性。这反映了一个原则,即一个人或一段临床对话存在于文化和社会背景中,这些文化和社会背景决定了存在的意义及其对他人的重要性。研究包括通过训练有素的尝试告诉我们现实。有人认为,在正式研究中使用的方法不能抓住精神分析情境的复杂现实。在我看来,这是老生常谈。所有的方法只能声称研究特定情境的某些方面,即从一个特定的角度看到的方面。这也适用于任何理论,包括精神分析理论。不同的研究方法有不同的目的和局限性。在这篇文章中,我试图描述一种质化的方法,并认为它在精神分析现象的研究中有一定的优点。这种知识的系统发展可能是精神分析作为无意识科学的持续进步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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