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知识产权丨南北大战,两“稻”之争

Dr发明家 Dr发明家 2019-06-30

10月12日南北两稻的商标之争再度反转。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并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同时,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115万元。


在长达十年的商标争夺中,北稻与苏稻互不相让,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也是傻傻分不清楚。那究竟是哪家最先注册的商标呢?


本文由“135编辑器”提供技术支持


商标之争

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后,最早注册稻香村商标的,却不是涉案的两家公司。1982年,保定稻香村食品厂率先注册“稻香村”文字及图商标,并于2004年转让给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


在这一期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年成功注册了手写体稻香村商标,涵盖商品类别为粽子、元宵等。2015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功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涵盖商品包括饼干、糕点。原本双方并没有纠纷,2003年到2008年,稻香村这一商标还曾授权给北京稻香村使用。

但在2006年苏州稻香村公司在饼干、面包等商品上注册手写体“稻香村”文字商标时,该商标被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后,北京稻香村公司依据其在粽子、元宵等商品上在先注册的“稻香村”文字商标,申请对其不予核准注册。最终,这一商标没有注册成功。此后双方围绕商标展开一系列的诉讼。

本文由“135编辑器”提供技术支持


诉讼过程

原告苏州稻香村公司代理律师郭杰提出,北京稻香村公司应当停止在糕点商品上使用稻香村标识,并禁止在商品铁盒包装和拎袋上标注企业名称时突出使用稻香村三个字,同时索赔100万。郭杰表示,原告的两个注册商标权是国家授予的。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一个有两百多年历史传承的老字号。



对此,被告北京稻香村代理律师并不认同。他认为无论是保定稻香村还是苏州稻香村,在2004年之前都没有太高知名度,而北京稻香村则于1998年和2001年获得北京市著名商标。代理律师觉得,2004年之前,关于苏州稻香村的报道非常少,而北京稻香村的报道数量从广度和深度上来说,都超越了苏州稻香村。


因此被告方认为稻香村这一品牌改革开放以后的复兴,主要靠的是北京稻香村,不能够因为苏州稻香村拥有一纸商标认证,就抹杀北京稻香村的贡献。而对于这样的说法,原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方提供的证据并不完善,存在瑕疵。


在庭审上,双方还就北京稻香村获得北京市著名商标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展开一系列辩论。最终,庭审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只是两家公司围绕商标使用权展开的其中一场诉讼。在今年的9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苏州稻香村公司侵权,赔偿3000万元。这一判决引发众多关注。


网友评论

自从北稻败诉后,众多网友纷纷发表对南北两稻的看法。目前看来在网友的心目中北稻略胜一筹。



但也有很多人表示,苏稻历史更悠久,即使北稻好吃,但起源在苏州,北稻败诉无可厚非。



对此您是持有什么样的态度呢?快来下方留言处与我们进行讨论哦!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专利申请丨魚与熊掌要如何才可兼得?

专利大事件丨旺宏逆势抗跌,东芝千万和解

知识产权丨聚焦进出口增幅,浅看知识产权发展

专利申请丨想要申请外观专利,这几点你必须要知道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