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说法丨车辆在停车院内被刮倒的枯树砸伤?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2024年02月08日(农历癸卯年腊月廿九)星期四 总第596期
本期“说案说法”,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特别邀请了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连婷律师,针对“车辆在停车院内被刮倒的树木损伤?赔偿责任由谁承担?”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
内 容 链 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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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情 回 放 】
曾某将自己的一辆车停放在某商业大厦的院内,结果车辆被院内因大风吹倒的树砸到,前后挡风玻璃、车盖和车顶棚全部砸坏,修车花费了一笔不小的费用,曾某找到该商业大厦的管理人要求赔偿,该商业大厦以刮风是不可抗力为理由推脱拒赔,故曾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由该商业大厦承担赔偿责任,因商业大厦在第三人保险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故本案发生的损害赔偿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可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判决理由: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林木折断致他人财产发生损害,其责任主体是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即该商业大厦为责任主体。根据曾某提供的现场照片可知,被刮倒的树木与其他未被刮倒的树木相比,明显没有树叶,为枯死树木,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对林木进行合理的维护,但该商业大厦并未在林木可能危害他人安全时设置明显标志,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故其因未尽到管理义务应对造成曾某车辆损承担赔偿责任。
【 法 理 分 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受损小汽车属于曾某的财产,其车辆停放在商业大厦院内被大风刮倒的树木压坏,造成了财产损失。该商业大厦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系该商业大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商业大厦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风刮倒的树木是枯死树木,该商业大厦并未对树木及时进行维护,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予以提示,本案的情形并非属于不能预见和避免的情况,故对曾某的损失应当由该商业大厦进行赔偿。
【 律 师 建 议 】
如果我们的车辆被大风刮倒的树木压坏,此时我们可以选择:
(1)向保险公司报案赔偿,但这种方案势必会增加来年车辆投保的费率,车辆保险的购买成本就会增加;
(2)我们也可以选择向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法律对财产损失的计算有明确的规定,即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如果遇到大风将树吹倒并砸坏车辆的情况,车主记得打电话报险,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如非必要,建议车主不要自行移动,非专业救援容易导致车身二次损害,并且容易损坏现场证据。总之,车主应当选择按照正规的流程来处理请求赔偿流程,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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