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者权益,每天都是“315”!
2024年03月15日(农历甲辰年二月初六)星期五 总第603期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现称国际消费者协会)于1983年确定,目的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
“激发消费活力”具有以下三方面含义:
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
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
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请注意,以下这些都属于“霸王条款”!
以下这些商家活动平台的行为
都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315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
我们该如何维权?
01|全国12315平台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接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供的“12315”服务平台,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功,可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或举报,在手机上即可轻松维权。
02|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已接入由“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只需要输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能一键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03|冷链食品追溯服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接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供的“冷链食品追溯”服务,购买前别忘了扫一扫。省级冷链食品追溯服务入口,方便消费者在购物时能及时查验冷链食品的相关信息,也方便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能够高效上传相关产品的追溯数据。
04|法律援助机构查询服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司法部提供的法律援助机构查询服务,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05|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查询服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已接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服务。消费者可通过选择食品类别、抽检结果、输入食品名称等查询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粮油豆类、肉蛋水产、蔬菜水果......合不合格,一查便知!
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商家必须做到以下行为
针对新消费模式
这些规定为你支招!
汇聚维权力量
共促消费公平
希望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够
敢于维权,快乐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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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人民日报、中国消费者报、新华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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