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博物馆、纪念馆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博物馆24h 2023-10-07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全省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有序恢复开放、经营的指导意见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湖北美术馆、省群艺馆、省图书馆、省博物馆(考古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的要求,现就全省公共文化场所有序恢复开放、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有序恢复经营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报审制度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属地党委政府的具体安排,严格执行《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和各市、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要求,全省各级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恢复经营时间,由属地党委政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决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备恢复开放条件并形成防控预案的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属地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恢复开放或经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备案。


(二)坚持防疫优先、科学评估原则


全省各级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地抓好防控工作。在恢复开放、经营前,要提前做好预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并根据属地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切实落实好防疫要求。


(三)坚持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实施差异化开放、有条件复工复产


一是应实施差异化开放。根据最新发布的《湖北省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评估报告》,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公共文化场馆暂不开放。场馆及邻近区域如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开放,风险降级或解除后按程序实行开放。二是实施有条件复工复产。在限制清单外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属地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后,复工复产。在限制清单内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原则上,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二、精准防控


(一)落实防控措施


恢复开放的公共文化场馆、恢复经营的文化和旅游相关企业,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评估服务和经营项目,细化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加强对场所和人员管理,落实好实名登记、“健康码”检查核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湖北省公共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指南》、湖北省旅行社企业、星级饭店恢复经营指南的各项要求,坚决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安全生产到位。旅游景区恢复开放按《湖北省旅游景区应对疫情有序恢复经营的指导意见》(鄂文旅办〔2020〕8号)执行。


(二)强化内部管理


恢复开放的公共文化场馆、恢复经营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员工健康管理。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完善公共设施设备消毒、场馆通风等措施,对公共空间定期进行环境保洁和消毒处理。要坚持防控与安全两手抓,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三、压实责任


恢复开放的公共文化场馆、恢复经营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要按照省、市、县防疫防控要求,将防疫防控要求落实到恢复开放和经营的管理措施中,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凡是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的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不得恢复开放或复工复产。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旅行社企业、经营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恢复开放和经营的检查指导和跟踪服务。


附件:

1.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群艺)馆(站)有序恢复开放指南

2.博物馆、纪念馆有序恢复开放指南

3.旅行社企业有序恢复经营指南

4.星级饭店有序恢复经营指南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3月25日



博物馆、纪念馆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一、认真做好开放准备工作


(一)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开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单位法人代表任组长,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统筹本单位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相关工作。按照“一馆一策”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开放工作和应急预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有效实施。


(二)发布博物馆开放公告。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恢复开放的具体时间、预约方式、入馆须知、参观注意事项等内容,在博物馆入口、服务台、展厅门口等位置设立醒目的疫情防控警示牌,公布当地疾控中心联系方式。


(三)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对开放的区域进行疫情评估,认为暂不符合安全开放条件的区域暂不对外开放。能够开放的区域要逐一进行安全排查,重点对文物安防技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文物安全。


(四)对场所进行整体消毒消杀。对公共区域(如安检口、大厅、展厅、多功能厅、咨询服务台、楼梯、手扶电梯、卫生间、电梯间等)、办公区域(如办公室、会议室、餐厅等),服务设施(语音导览设备,观众休息座椅,提供观众使用的雨伞、轮椅便民设备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切实加强对展厅等重点区域的卫生检查。


(五)保障防护物资配备。配备充足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等防控物资,为群众和员工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六)做好员工健康排查和管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加强员工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提前了解员工近14天活动轨迹,掌握职工接触史、旅居史、健康状况和入境亲属情况。到岗员工入馆出示本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一律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及时报告。实行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实行 “一人一档”,每日监测记录体温等健康状况。员工在体温正常、无确诊或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方可上岗,严禁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员工“带病上岗”。


(七)强化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制作卫生防护宣传手册和海报,在入口处发放、在醒目位置张贴。通过提示牌、展板和LED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利用博物馆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推送防护知识资料,提高观众、群众和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利用微信、QQ等线上方式开展全员防疫知识培训,保证一线工作人员要做到熟悉防控预案要求,熟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密切关心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二、严格做好开放服务管理


(八)坚持分时分流、总量控制原则科学有序引导观众参观。全面实施实名预约制,在科学测算馆区观众承载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观众参观时间,实现观众错时分批入馆并实施监测。其中,武汉市内大型博物馆日接待观众量不超过1000人,小型博物馆日接待观众量不超过500人;除武汉市外,其他市州级博物馆日接待观众量不超过1000人,县级博物馆日接待观众量不超过300人。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馆通道,合理安排进出馆路线,严格落实观众实名制参观和身份证验证制度。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在观众入口处配置体温检测设备,指派专人负责开展相关检测登记工作。鼓励查验观众健康码,掌握观众基本信息,实现高效追踪管控。注重对观众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严防外泄。在入口设置公告栏,要求入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检测体温超过37.3℃、有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不得入馆参观。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按照每日消毒卫生制度,对公共开放区域进行每日清洁、消毒和通风,重点做好扶梯把手、休息座椅、洗手间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馆内清洁,及时处理垃圾及口罩等污染物,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及时放置“本区域已消毒”工作指示牌。对免费向观众提供或租用的语音导览设备、轮椅等物品,要做到归还后及时消毒。在公共区域应配备清洁消毒用品供观众免费使用。特别注意在使用清洁剂、消毒剂等防疫用品时,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要做好展厅展柜的密封工作,避免对展柜内文物的损害。


(十一)优化博物馆参观服务。减少人员密集,合理规划参观路线,安排专人疏导,实行分散式参观,防止人员在某一区域密集,确保1.5米安全距离。到岗员工必须做到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相互串岗、不扎堆聊天,坚守岗位,服务观众距离保持1.5米以上。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等,暂不开放。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学术讲座、人员培训、演奏演出、参与式社会教育项目等人员聚集活动。


(十二)继续做好线上服务。全省博物馆要在有序恢复对外开放服务的同时,继续利用数字资源,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网站展览、线上社会教育项目、网络公开课、云参观等活动。推送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加强防控知识宣传。积极收集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不断丰富完善展示和内容,提供优质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十三)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公安、交通部门的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重点岗位员工具备一定应急处置能力。


(十四)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发现疑似症状的员工或观众,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部门、社区。要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隔离观察。对疫情发生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消毒杀菌,暂时关闭场馆。


来源:文旅之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