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严重违纪
新華社北京2月24日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準予,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十八届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楊晶衕誌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廉潔紀律,長期與不法企業主、不法社會人員不當交往,為對方利用其職務影響實施違法行為、謀取巨額私利提供便利條件,其親屬收受對方財物。在審查中,楊晶衕誌能够認錯、悔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晶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部长级,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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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人物履历
1970-1977年,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农机厂工人、旗文化馆干事
1977-1980年,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委组织部、伊克昭盟委组织部工作
1980-1982年,内蒙古大学汉语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1983年,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办公室秘书
1983-1985年,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书记
1985-1988年,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委副书记、旗长
(1985.09-1986.01,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经济管理短训班学习)
1988-1991年,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委书记(1988.08-1989.01,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党建班学习;1990.09-1991.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1-1991年,待分配
1991-1992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1992-1993年,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1993-1996年,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
1996-1998年,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
1998-1998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5-199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1998-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代主席
2004-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2002-2005年,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8-2011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
2011-2012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2013年,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
2013-2017年,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3]
2017-2018年,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