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民办教师官至正部,欺骗中央、以权谋色,被“史上最严厉措辞通报”
他的职场经历颇具传奇色彩,18岁下乡当知青,两个月后再当了两年中小学代课教师、民办教师,然后却能从安徽巢县招入广西桂林市的工厂当了四年工人,24岁时又成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干事。
他第一学历仅为高中,后才通过成人高考拿到了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桂林市分校大专文凭。
他26岁调入广西司法厅主管的广西法制报社,没几年便升任为总编辑助理兼广西法制报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30岁时又抓住机遇调入新华社广西分社工作,并升任新华社桂林记者站站长,成为正处级干部。
34岁升任新华社广西分社党组成员、副社长,步入副厅局级领导干部行列;
37岁升任新华社广西分社党组书记、社长,是当时新华社最年轻的正司(局)级干部。
他41岁升任新华社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兼总经理室总经理,次年升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兼总经理室总经理。
44岁升任新华社党组成员、副社长、秘书长,迈上了副部级领导高位。
51岁转任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北京市副市长。
53岁升任正部级的网信办主任等职他也是19大后首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
此人就是鲁炜,1960年1月生,安徽巢湖人,高级记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他一生担任过的要职数不胜数,仕途可谓是顺风顺水,受尽组织厚爱,但他却有负党恩,是典型的“两面人”,从担任新华社副社长起就开始收钱敛财,长达16年。
2017年11月21日,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宣传部原副长鲁炜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8年2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了鲁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结果。
经查,鲁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妄|议|中|央,干扰中央巡视,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纪律,频繁出入私人会所,大搞特权,作风粗暴、专横跋扈;违反组织纪律,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收钱敛财;违反工作纪律,对关于网信工作的战略部署搞选择性执行;以权谋色、毫无廉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官方通报还称:鲁炜身为党的高级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中央极端不忠诚,“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是典型的“两面人”,是十18大后不收敛、不知止,问题严重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典型,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会议研究并报批准,决定给予鲁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通报被不少媒体称之为“史上最严厉措辞通报”。此外,“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的表述,也是最先使用在鲁炜的“双开”通报中。鲁炜表面上讲政治规矩、看上去温文儒雅,实际上却欺骗中央、专横跋扈,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最喜欢提拔老乡和对他阿谀奉承的人,在内部容不下不同的意见和声音,其“两面人”做派堪称“戏精”。
网传鲁炜长期与女下属通奸,包养多名情妇,但此传言尚未得到官方确切消息证实,官方通报中称他“以权谋色、毫无廉耻”,其生活作风和道德上有问题却是毫无疑问的。
他在忏悔书中也写道:“我的生活作风问题使她(妻子)受到了很大伤害,我们经常为此吵架,她对我完全绝望,曾经悲愤地对我说:‘我管不了你,但迟早党会管你。’而今,正是一语成谶!”
2018年10月1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鲁炜受贿一案。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鲁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2019年3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鲁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鲁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鲁炜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鲁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鲁炜落马后还曾忏悔道:我感到了痛,深及肺腑;我充满了愧,无地自容;我无限地悔,肝肠寸断。我诚恳地向组织认错,悔错,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