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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优先晋升职称!我省出台职称评聘倾斜激励政策

江苏工会 2022-09-23


近日,省人社厅会同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可享受系列倾斜政策,激励关爱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


《通知》明确,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直接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引导专家和医护人员把“论文”写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加大表彰结果使用力度,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因表现突出而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未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获得市级、县级党委、政府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对高强度、高风险岗位实行政策倾斜,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省内集中收治确诊病患的定点医院从事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的专家和医护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确定为合格,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经历。

优先晋升岗位等级,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表现突出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以及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专家和医护人员,本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



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更好激励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岗位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直接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二、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因表现突出而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未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获得市级、县级党委、政府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三、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我省集中收治确诊病患的定点医院从事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的专家和医护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确定为合格,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经历。

四、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表现突出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以及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专家和医护人员,本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8日


素材来源:江苏人社、交汇点

编辑:李澍

审核:蔡超

校对:欧阳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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