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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无需办手续可直接减免社保费,阶段性减费不影响参保人待遇

江苏工会 2022-09-23

为减轻疫情对江苏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恢复生产,3月2日,我省连续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政策文件。据测算,三项减费降税政策可为企业减轻负担近750亿。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医保费,

具体如何操作?

会不会影响参保人待遇?

一起来了解一下!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

3月2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中小微企业和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免征5个月



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的雇主缴费(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

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减半征收



2020年2月至4月共3个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考虑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因疫情影响也不同程度遇到了困难,这些单位将一并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而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到生产经营问题,因此不在这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内。

严重困难企业减免后

年内还可申请缓缴



➤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免收政策结束后年内缴费仍有困难的,还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大型企业,在减半征收同时缴费仍有困难的,或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年内缴费仍有困难的,还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以上缓缴截至期均为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企业无需办手续可直接减免



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不需要参保单位办理额外的申报手续和提供证明材料。各参保单位只需要和往常一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等不见面途径,依法正常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参保单位的划分类型,将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统计、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比对确定,不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参保单位,免填单、免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系统里有相应标识,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并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传递给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2月已征收的,可优先退费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从2020年2月起实施,不少地区此前已征收了部分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在减免费政策正式操作后,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重新核定参保单位的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免部分的金额,重新发送税务部门。

对2月份已征收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中小微企业无需申请,由各级税务部门批量发起退费,原渠道退回减免金额。对于大型企业,将尊重参保单位的意愿和选择,优先办理退费,也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 对2月份未征收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为了减轻参保单位资金压力及后续退费负担,在重新核定应缴纳额后,与3月份的应缴纳额一并征收,免收滞纳金




阶段性减征医保费

按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次阶段性减征医保费的范围为:参加江苏职工医保的企业(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13个设区市统一减征5个月



《实施方案》明确,13个设区市统一执行减征政策,实施期限统一按照国家上限要求执行,即从2月起至6月末,共5个月。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减征仅对企业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实行减征

先减征、后降费,最大限度减负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明确,先施行阶段性减征政策,已实行阶段性降费率的设区市,应改按降费率前职工医保原单位缴费率减半征收。减征期结束后,如符合省医保局等三部门所规定的阶段性降费率实施条件的,仍可按程序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本次减征和降费率政策仅减征和降低合并实施前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和费率,不含生育保险。

(注:根据《关于施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就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先行作出安排,即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15个月的设区市,可在2020年度内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0.5—1个百分点。目前,已有苏州、常州、无锡、扬州、泰州等5市执行了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益锋表示,江苏研究制定了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是对受疫情影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是为了方便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都将审批流程后移,采取申请即核准的方式,让困难企业尽早受益。




阶段性减费不影响参保人待遇

➤ 省人社厅副厅长梅仕城介绍,江苏去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近48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1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60亿元,备付能力分别达到23个月、32个月、25个月。这次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后,我省今年三项社保费将会有比较大的减收,但通过动用各地累计结余、加大省级调剂等措施,可以消化实施减免政策对社保基金运行的影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 省医保局副局长相伯伟也表示,这次阶段性减征政策主要是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又要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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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今年起我省职工医保全面实施市级统筹,基金由设区市统收统支,共济能力得到增强,目前13个设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备付月数都在10个月以上,阶段性减征虽然减少了相当量的基金当期收入,但是从中长期看,完全可以保持基金平稳运行,确保医保待遇支出不受影响

二是阶段性减征只是对企业单位缴费进行阶段性5个月的减半征收,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包括个人账户和医疗费用报销的政策均保持不变

三是为确保医疗机构更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通过提前预付资金、及时调整医疗机构基金支付预算总额、单列结算医保费用等方式,确保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减少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同时,还大力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实现15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方便群众待遇享受。


素材来源:交汇点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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