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签电子劳动合同!我省昨日0新增,5例出院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
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我省昨日疫情通报
2020年3月10日0-24时,江苏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5例。
截至3月10日24时,江苏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31例。其中,南京市93例、无锡市55例、徐州市79例、常州市51例、苏州市87例、南通市40例、连云港市48例、淮安市66例、盐城市27例、扬州市23例、镇江市12例、泰州市37例、宿迁市13例。
累计确诊病例中,在院病例4例。其中,轻型病例1例;普通型病例2例;危重型病例1例(无锡市1例)。
累计出院病例627例。其中,南京市93例、无锡市52例、徐州市78例、常州市51例、苏州市87例、南通市40例、连云港市48例、淮安市66例、盐城市27例、扬州市23例、镇江市12例、泰州市37例、宿迁市13例。其中,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11市的确诊病例全部出院。
目前,江苏省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642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623人,尚有19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提醒: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公众要继续保持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比如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室内每日通风清洁,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等,有效降低感染风险。
近期,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将全面实行预约诊疗。为减少人员聚集,缩短在医院等候时间,请大家提前通过网络挂号、手机APP预约、电话预约、短信预约、诊间预约、门诊现场自助预约等多种渠道预约挂号。
素材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健康江苏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蔡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