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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扬州推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企业而言有什么好处?
“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在工作日加班,需要支付150%的加班费,在休息日加班时,需要支付200%的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300%的加班费,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加班工资规定,有效节约了企业成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不是所有工作岗位都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工种主要有三类,一是企业高管,无法准确计算工时;第二类是外勤人员、长途运输、押运人员等,比如保险业务员,有可能是白天跑业务,也有可能晚上出去跑业务,难以考勤,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工时;第三类是非生产性值班人员,比如说保安,可能需要24小时值班,工时也不便计算,这些岗位就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上述人士介绍。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举例而言,就是一些订单淡旺季明显的企业,比如有企业上半年很忙,下半年很闲,如果没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原本企业在上半年很忙的时候,需要加班,就要支付加班工资,在实行了综合计算工时之后,只要该员工的年工作量没有超过2000小时,企业就无需支付加班工资了,但法定节假日加班除外。”扬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素材来源:扬州市总工会
编辑:马亚东
审核:蔡超
校对:欧阳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