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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不是由单位代缴吗?为何还要汇算?“被收入”如何维权?速看→

江苏工会 2022-09-23

近期

备受关注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正式开通

随着个税App的开通

“晒退税”成了一股热潮


关于退税,

你是否仍有很多疑问?

作为纳税人,

不是每个月的个税都由公司代扣代缴了吗?

为什么我们需要进行汇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究竟是什么?


所谓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在以月或季度缴纳的已纳税款(预缴税)基础上进行年度清缴: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此次个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详细内容请看下图

为什么要年度汇算?


我是否需要年度申报?


近日,有纳税人在APP上注册填报时,遭遇到“被收入”和“被就业”的问题,虽然他们压根没从这些公司里取得过薪酬。

来看案例!

日前,杨峥打开个税APP,打算看一下自己能不能退税。这才发现,应交税款里显示,自己竟然在2家公司上班,除了供职公司外,自己还被登记为一家压根没听说过的公司的职工。此外,还有两家闻所未闻的公司,“假装”每个月给他发钱


除此以外,

他还需要多缴3600多元的税款,

杨峥震惊了,

“怎么会这样?!”


杨峥的遭遇并不是个案,不少纳税人在APP上注册填报时,遭遇过“被收入”和“被就业”的问题。虽然他们压根没从这些公司里取得过薪酬。

个税APP,

若是像杨峥一样,权益遭到侵害,

纳税人应该如何维权?

部分公司盗用纳税人身份信息避税,

这种公司怎么追责?


 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上海律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菅峰介绍,事实上,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许多劳务派遣公司,都会用这种办法利用他人身份证,申报收入,冒领工资。实际上这些公司也不会为“虚构员工”交纳个税,比如很多公司都会虚构工资,对达不到纳税个税标准(5000元)的人员零申报。

△杨峥下载一个“个税App”竟发现自己在2家公司上班,另外还有2家公司“假装”每个月给他发钱。(采访对象供图)


根据《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纳税人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发现有单位冒用其身份申报了收入,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自行删除被冒用的整条预扣预缴记录删除后,该项收入不纳入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对其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在这样的情况下,实际上APP上会有一个申诉功能。可以通过这种渠道进行申诉。如果不进行申诉或者举报,那就必须要补税,这就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表示,“纳税人维权的最主要途径,一定是要利用手机APP申诉的功能,举报违法的公司和企业。”

如果像杨峥一样,

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

从法律角度来看,

维权有几个层面:

首先,如果“被劳务”,就要通过手机APP设计的申诉功能,反映给当地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就会把该公司纳入征信,降低该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其二,如果被发现该企业大量利用他人身份信息申报,甚至是更多的人通过手机APP反映同一家公司存在这种情况,该企业就会产生税务风险。当地税务稽查局就会对该企业进行稽查。对纳税人偷税行为进行补税和罚款的同时,还应加收滞纳金

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附:手机个税APP操作指南

(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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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国经济周刊、人民日报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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