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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饮料、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6月起开始发放,快看你有没有→

江苏工会 2022-09-23

一晃进入了6月
据江苏气象台
昨日我省部分地区
最高气温超过了35℃



这样的高温还将在淮北地区继续预计未来几天淮北地区气温逐渐上升将出现35~37℃高温天气户外工作者要特别注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作业

天气变热,

一份津贴来给大家降降温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相关信息,

一起来看看~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发放有两个标准,只要符合其一,用人单位就需要及时给职工发放!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

  • 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


例: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享用到高温津贴。


我省《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8年6月1日起,我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



去年全总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合理安排或调整作业时间,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滑动查看↓)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因工作性质、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无法调整的除外)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不得扣减工资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最低工资不包含:


  •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高温津贴属于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整改,可按拖欠工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业内人士也提醒,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相关情况,由企业工会与公司直接协商,进行维权。如果所在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也可直接拨打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投诉。




夏日已经来袭,

大家一定要做好降温防护,

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才最重要!


注:部分内容、图片等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请作者与我们联系获取稿费或要求删除。

素材来源:综合人民日报、全国总工会、劳动午报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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