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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企业不需要建立妇联组织

江苏工会 2022-09-23

Q
近日,某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来电咨询:所在企业女员工不过20多人,已经建立了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现在又有上级单位要求建立妇联组织,请问需要建立吗?A

答:不需要建立。

一是中央明确妇联不在企业建立组织。中央办公厅(厅字[1991]25号)文件明确:妇联不在企业建立组织,妇联对企业女职工工作提出的要求,通过同级工会统一部署。

二是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妇联的团体会员,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是妇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在企业建立妇联组织属于重复建设。《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二十九条明确: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第三十一条 妇女联合会应加强同团体会员的联系,帮助和支持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建设知识小问答


王小明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什么样的组织?


工小妹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工会领导下的女职工组织,根据女职工的意愿和特点开展工作。

王小明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立的原则和条件是什么?


工小妹


哪里建工会、哪里有女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人的设女职工委员。

王小明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如何产生的?


工小妹

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女职工委员会可以与工会委员会同时筹备、同时产生(或换届)、同时报批。


王小明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工小妹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竭诚服务女职工。

王小明

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有哪些?


工小妹


(1)加强女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女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引导女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2)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动员组织女职工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建功立业;

(3)源头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订,预防和制止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行为,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4)畅通女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回应女职工重大利益关切,推动女职工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5)发挥女职工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社会文明新风尚;

(6)培育、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女职工和女职工工作发展的社会环境; 

(7)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改进工作作风,锤炼服务本领,提升工作效能,着力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做女职工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8)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王小明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否属于妇女组织,它与妇联组织是什么关系?

工小妹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属于妇女组织,是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中央办公厅(厅字[1991]25号)文件明确要求:

(一)女职工是工人阶级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妇女群众的骨干力量,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妇联工作的一部分。工会、妇联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密切联系,团结合作,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二)企业女职工工作以工会为主,妇联配合。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县以上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

第十条 妇女联合会实行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

第二十九条 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十一条 妇女联合会应加强同团体会员的联系,帮助和支持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王小明

企业是否应当建立妇联组织?


工小妹


不应当。

中央办公厅(厅字[1991]25号)文件明确:妇联不在企业建立组织,妇联对企业女职工工作提出的要求,通过同级工会统一部署。妇联到企业对女职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工会应积极给予协助。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明确:妇女联合会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建立基层组织。

王小明

企业在已经建立了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情况下又成立了妇联组织应该怎么办?


工小妹


应当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并按中央协调意见和全国妇联章程予以纠正。

王小明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作为妇联的团体会员,在开展女职工工作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工小妹


(1)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主动争取妇联的支持与指导,充分发挥妇联团体会员的作用。

(2)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接受工会领导的同时,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3)县以上工会和妇联的领导干部实行双向兼职,加强工作联系,相互参与工作意见,使双方在女职工工作中的配合与协作具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4)地方各级工会和妇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或相互参加有关会议,互通情况,密切协商,相互支持。

王小明

问了这么多,困惑许久的疑问终于搞清楚啦~这下工作开展也更明确了!


工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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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内容、图片等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请作者与我们联系获取稿费或要求删除。

来源: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马亚东

审核: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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