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迎来端午假期~加班费应这样算!节假日到,这些福利职工可以有!
端午小长假就要来了!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
《关于2020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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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端午节假期安排为
6月25日(端午节,星期四)至27日放假调休
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加班的话,
加班工资怎么算呢?
一起来看看↓↓↓
在6月25日(端午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在6月26日—6月27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每每快到节假日,
是不是老早就盼着单位能发些福利?
小编今天就告诉你↓↓↓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元
2018年4月《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
逢年过节时,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
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咱们职工还可以有哪些福利?
一图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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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有些真的不!能!有!
基层工会经费八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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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
2 | 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
3 |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
4 | 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
5 | 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
6 | 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
7 | 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
8 | 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
端午节你将怎么过?
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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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劳动报 、工人日报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欧阳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