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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公司也不能随便调岗调薪!用人单位调岗应遵循这些原则→

江苏工会 2022-09-23


我工作干的好好的,老板干嘛要给我调岗位?

我都签了合同,工作岗位不能随便换吧?

老板给我调岗调薪,不会是想开除我吧?

职工朋友们,

在工作中,

你是否也有过上述的疑问?

不过大家也不用担心,

其实,用人单位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对员工的岗位和薪水进行调整。

但请注意,

公司不能随便就给你调岗调薪哦!

一起来了解一下~


案例详情

2017年5月,王某入职某塑胶公司,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王某担任技术员,月工资为6000元,试用期2个月,工作地点为A地。双方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如此约定:“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2020年4月23日,塑胶公司向王某发出《人员调整通知书》,通知王某于2020年6月起到分公司当质检员,月工资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调整为4200元,试用期1个月。


接到通知后,王某立刻与公司沟通,表明其居住地就在A地,调岗到其他地区增加了生活成本,并且公司降低了工资,所以不同意公司的调岗要求。


塑胶公司收到王某的诉求后表明:双方劳动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公司有权对王某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如果王某不服从公司安排,公司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再次通知王某按要求去上班。王某认为塑胶公司的调岗不合理,继续在原工作岗位上班。


2020年6月22日,塑胶公司以王某旷工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遂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了劳动仲裁,并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Q:

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调岗权?


A:

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调岗权。岗位调整会对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职务以及薪资报酬产生重大影响,但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往往无法准确预判,故通常只作概括性的约定。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类似条款,应视为用人单位享有对劳动者进行合理调岗的权限。




Q:

用人单位在调岗时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A:

一是调岗目的的正当性,即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理由要充分,目的要合理;

二是调岗程序的合法性,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般应当经过相应的协商程序;

三是调岗结果的合理性,主要包括调岗前后的工作岗位是否有关联、工资薪酬是否有不合理的变动、工作地点调整是否过远、工作时间是否明显延长等。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年)》,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薪酬标准,但其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劳动者利益。


本案中,塑胶公司没有证据表明对王某的调岗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并且将王某的工资从6000元降低至4200元,违反了调岗的相关原则。




Q:

公司将王某调岗至其他公司并约定1个月试用期是否有效?


A:

《劳动合同法》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即使塑胶公司的调岗合法合规,也不得再与王某约定试用期。




Q:

公司安排调岗后,王某不去新岗位上班,公司有权以王某旷工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吗?


A:

以旷工为由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两个重要前提:

1、调岗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2、公司在规章制度中已经明确“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本案中塑胶公司调岗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王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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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综合深圳工会、江苏工人报等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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