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1例无症状|青岛6例本土确诊、6例无症状!新冠疫苗医保报销吗?官方→
10月11日0-24时,江苏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10月1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67例(其中境外输入36例),除3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外,其余均已出院。
当日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截至10月11日24时,正在集中隔离和医学管理的无症状感染者10例,均为境外输入。
目前,全省追踪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5426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5165人,尚有26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据山东省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12日消息,截至10月11日23时,青岛市共发现6例确诊病例,其中2例为此前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江某某(女)、韩某某转归;6例无症状感染者。到目前发现的所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与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
5天内对全市检测全覆盖
已排查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76人,已出结果34人,均为阴性;一般接触者810人,已出结果485人,均为阴性。排查全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143893人,全部完成采样,已出结果114862人,全部为阴性。制定并已启动全员检测方案,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社区检测正在加快推进,5天内对全市检测全覆盖,检测结果将及时发布。
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日前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 ,针对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国家医保局答复称,国家有关规定明确“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另外,此次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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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20〕81号
温鹏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保局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两个确保”的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对承担新冠肺炎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拨付专项资金,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并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截至2020年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剩余部分财政按规定进行补助,解决了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为战胜疫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我国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中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组织集中招标或统一谈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统一采购,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7月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故疫苗及接种费用等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渠道予以解决。
另外,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800元左右。而此次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做好服务抗疫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新冠疫苗的费用问题。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2日
星标“江苏工会”
娘家人与你第一时间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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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央视新闻、健康江苏、北京日报、国家医保局官网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欧阳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