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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到大雨!全省最低1℃!雨天路滑摔伤,都算工伤吗?→

江苏工会 2022-09-23

今天

想必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

那就是太!冷!了!

“小雪”节气刚过

入冬的赶脚就很明显了

据@江苏气象:

预计本周我省仍多阴雨(雪)天气,

24日夜里-26日淮河以南地区有中到大雨

27日降水渐止,

28-29日全省转为晴好天气。

本周前三天气温较低,

最低气温:淮北地区1℃左右,

本省东南部地区6~8℃,其它地区3~5℃。

26-27日气温回升,

28-29日又有明显下降。



同样是雨天路滑摔伤,

都可以算工伤吗?

看看下面案例了解一下!





案例分析



01

 案 情 


李某与商某同是道路清洁工。雨天路滑,在下班途中,李某在人行道上踩到水坑,不慎滑倒受伤。同一天,商某在清扫马路时因路滑摔倒受伤。


单位同时为李某和商某申请了工伤认定。商某被认定为工伤,但李某未被认定为工伤。李某不服,认为自己和商某在同一天摔倒受伤,也应该认定为工伤。



那么,李某的说法对吗?



02

 分 析 


 李某的说法不对


李某和商某虽然在同一天因雨天路滑摔倒受伤,但 进行工伤认定时依据不同



商 某

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做道路清扫本职工作而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李 某

虽在下班途中发生事故,

但因走路不慎摔倒,并非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因此李某受伤不是工伤。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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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图片、内容等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请作者与我们联系获取稿费或要求删除。本文由江苏工会综合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素材来源:江苏气象、中国工伤保险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欧阳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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