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还在加班?加班工资这样算!
元旦加班,
拿加班费还是补休?
今天一起来看个明白!
标准工时制度
加班工资具体如何计算呢?
首先要了解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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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根据加班的时长
就可以算出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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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个月薪4500元的职工为例,如该职工在工作日之外每日加班6小时,其加班工资应按以下方式计算。
在1月1日加班
4500÷21.75÷8×6×300%=465
在1月2、3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
4500÷21.75÷8×6×200%=310
310×2=620
该职工3天共计加班费就是465+620=1085元
当然,
还有以下几种工时制度可以了解一下哦!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加点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二)项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
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应当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点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不享受加班工资的有关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遇轮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执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你的加班工资都算对了吗
愿你在新的一年
升职加薪、工作顺心、万事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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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欧阳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