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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网语】科研人员奖金不设“上限”,是关爱更是激励

苏恭谚 江苏工会 2022-09-23


一提到科研成果奖励,很多职工有说不完的话。近日,一份通知又将这一话题推向了“高潮”。



人社部等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奖金可不受限做出具体规定。明确“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知内容让科研人员“喜大普奔”,受到了莫大激励。



当前,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率相对比较低、收入还未达到“高精尖”程度,把收入与成果转化相挂钩,是一件利于科技创新、利于科研人员合理收入、利于社会活力发展的好事,能极大激发科研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上下同欲者胜,无论是政府官网、主流媒体还是新媒体都在积极做好宣传,并为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好的政策能否发挥最大效能、取得最终效果,关键在于落实。从人社等部门角度看,无论是思想上还是行动中,都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充分认识到实施该政策的重大意义,在各负其责、统筹协调、相互配合中凝聚起工作的合力。全面利用政府官网、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等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和解读,让其精准落地落实,切实服务好相关科研人员。



激活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除了物质奖励以外,精神奖励亦不可少。我省各级工会组织在全社会时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既给予科研工作者“真金白银”,也给予其相应的荣誉表彰。近期,省总工会联合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面向全省职工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十大发明专利认定工作,不仅为认定成功的职工颁发奖金、荣誉证书,还将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







科技创新成果归根结底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工作者来说,有激励政策固然很好,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效果,但自身具备真才实学更为重要。科研人员须努力提升自身的能力与水平,深入探究涉猎的研究领域,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作为研究终极目标。如此,在政策施行时才能有机会享受,也能在领域里做出声望和地位的同时,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政策的实质,是以激励方式破解科研成果转化难题,实现科技人员创有所获。只有各方都能看到这一点,并朝着同一方向努力,最终目的和效果才能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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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苏恭谚

编辑:蔡银

审核:马亚东

校对:欧阳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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