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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发布】集体协商要约月|“两癌”、疫情、就业...聚焦女职工那些烦心事

江苏工会 2022-09-23

疫情来了,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担心

上下班途中感染怎么办?

校园停课,年轻父母忧心

孩子在家无人照料怎么办?

……

三月,全省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月”

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协商同步启动啦

有哪些关乎女职工的烦心事纠心事

咱们一起聚力解决吧!

工会和工会女职工组织在行动

现在“两癌”(乳腺癌、宫颈癌)发病率这么高,单位从未安排过检查。

协商确定当年检查的具体时间。用人单位确有困难的,可以协商在安排检查时,首先选择基础项目,然后根据检查结果,确定后续检查项目。


因为疫情,孩子停课无人照看、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担心路途被感染等。

协商形成针对性服务举措,如灵活采用居家远程办公、弹性工作制等,给予职工应有的关怀。


职场工作压力大、哺乳备乳不方便、养育孩子烦恼多……如何帮助女职工解决生理、心理、哺乳等方面的困难。

协商建立女职工康乃馨服务站,为女职工提供“就在身边”的全周期健康和特殊权益维护一站式服务。


女职工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晋职晋级等权益,但现实落实差距大。

协商推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找准本单位在落实女职工平等的劳动就业、培训学习、技能提升、晋职晋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按照努力下能实现的原则选准协商议题;制定协商计划,有序开展协商,促进实现协商目标。


因生育、保胎、流产等原因暂时离岗休假的女职工权益保障问题。

协商重点在休假的时间及待遇、返岗后的岗位安排、返岗后的适应性培训等内容。


小贴士

什么是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

答: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商谈、促进问题解决、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活动。是集体协商工作的一部分。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期间内,能否启动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

能。只要女职工权益落实中仍然存在问题或女职工群体有迫切需要解决的诉求事项,就可以启动协商。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和方向如何把握?

从三个层面把握:

(1)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通过协商形成推动落实的具体措施;

(2)法律法规有原则性规定,需要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加以落实的,通过协商形成具体落实举措;

(3)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女职工诉求比较集中的,通过协商形成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一定要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或形成集体合同专章、附件吗?

可以视协商情况达成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专章、集体合同附件、工资集体协议条款,或形成协商会议纪要、建立相关制度办法等,形式不限。

但涉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相关劳动标准等重大事项,应当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或形成集体合同专章、集体合同附件。

用“馨”守护,

静待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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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编辑:蔡银

审核:马亚东

校对:欧阳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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