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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缓缴社保会影响职工权益吗?官方最新回复→

江苏工会 2023-01-12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相关事项。


12日,国新办就有关情况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针对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保费政策是否会影响职工权益的关切,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回应称,“可以肯定地说,不会影响。”


图片来源:国新网


“两延续、两优化、三新增”稳岗新举措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失业保险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人社部副部长俞家栋在吹风会上介绍说,通知提出了8条实实在在的举措助力稳就业保民生。


聚焦受疫情冲击最大的困难行业,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的基础上,新增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不同期限的社保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聚焦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持续承压的中小微企业,大幅提高稳岗返还比例,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快审快发,为企业及时输血供氧,从源头上稳住岗位稳住就业。

聚焦劳动者及失业人员,扩大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激励劳动者学习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在常规保失业人员生活待遇发放、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基础上,再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1年,最大化做到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聚焦提升劳动者技能,新增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增加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激励劳动者积极学习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加就业稳定性。


这四个方面的政策可以概括成“两延续、两优化、三新增”“两延续”指的就是延续降费率和扩围政策。“两优化”就是稳岗提标和技能扩面。“三新增”就是特困行业缓缴、留工培训补助和充实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稳岗返还资金这样领取


企业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预防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返还一定比例失业保险费,激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这次,通知充分考虑环境变化和形势需要,对稳岗返还政策做了两方面优化。


第一,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允许基金备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将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第二,在经办上突出“免申即享”,疫情发生后,各地主动升级经办服务,部分省份积极探索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本次通知明确提出,大力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努力实现“免跑腿、免申请、免填表”。


个人


在推动企业“免申请、免填表”领取返还资金的同时,人社部将全面调整经办模式,让失业人员也能更便捷地领到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统一入口申领,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人社部官方渠道申领,也可以到各地人社部门的网站、公众号申领。


失业人员无须提供失业证明,无须转移个人档案,无须现场签到,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可先发放后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须办理失业登记。


5个特困行业可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


“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适用范围为5个特困行业的所有企业。”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司长郑文敏说,这5个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缓缴对象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企业


养老保险费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至6月的费款,最迟在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失业、工伤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费款,原则上在期满后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已缴纳所属期为4月份费款的企业,缓缴月份可以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且不影响享受前述降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个人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缓缴社保费,会不会影响职工权益?



“可以肯定地说,不会影响。”桂桢回应称,通知明确规定了五个不影响,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在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后,同样不影响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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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图片、内容等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请作者与我们联系获取稿费或要求删除。本文由江苏工会综合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新华社、国新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编辑:欧阳奕

审核:马亚东

校对: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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