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网语】40岁农民工考取12本证书:“形象”由自己定义!
近日,40岁农民工张淑宝的考证故事受到网友关注和讨论。从而立之年开始自学考证,11年间,他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取了12本证书。有网友质疑,考了这么多证书,不也还是个农民工?
对此,张淑宝回应,要改变人们刻板印象,要让他们知道,农民工也可以考学,可以做很多很多事情。笔者认为,“角色”是社会给予的,“形象”却由自己定义。通过自身努力,可以展现出全面丰富的职业形象。
在多数人眼里,“农民工”是一群进城务工,学历较低、工作流动性较大的打工者。但随着社会时代的更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向我们展现出他们不同于大众固有印象里的一面:
有的组成民工街舞团,登上了春晚舞台▽
有的用磁性的嗓音完美演绎《再别康桥》,吸粉无数,火爆网络▽
有的从一名普通的泥瓦匠,成长为大国工匠,在世界大赛的舞台上,为国争光▽
(95后小伙邹彬)
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平凡的岗位,也可铸就精彩人生。他们也用自己的成绩证明,只要肯努力,成功并不难。
想要改变固有印象,除了农民工自身的努力外,还需要职能部门从法律法规制定、机制体制建设等方面入手,让农民工各方面的待遇和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近年来,针对农民工的相关权益保障,也一直在不断完善建设中。比如,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保障了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面向广大农民工群体,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和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在支持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服务保障等五方面明确了政策措施。
此外,工会组织的行动举措也让农民工们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关怀。
◆ 省总工会近日发布了劳动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情况,工会通过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督促企业依法进行整改,及时解决了农民工的“急难愁盼”问题。
◆ 省总工会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开展的全省“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通过一系列生动鲜活、职工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把法律送到职工身边,提高了他们依法自我维护意识,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 省总工会联合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制定农民工和一线职工学历与技能提升“求学圆梦行动”意见,计划“十四五”期间,为25万以上职工提供学习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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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从来不该由他人定义与评判,我们不仅要为其感到骄傲与尊敬,还要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们树立“新形象”,让农民工们感受到更多社会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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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恭谚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蔡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