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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办?


离婚我同意,但是我身患残疾,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比较困难,希望你给我一定的补偿。

你一分钱都别想从我这里拿到。

     离婚的原因千差万别,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劳动能力、经济状况也不尽一致。有的人身患残疾、有的人没有固定收入,离婚后这类生活困难的群体的基本生活如何保障呢?

天府新区法院

李书剑法官来说法


法官说法



李书剑

天府新区法院太平法庭


说法要点

1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2

经济帮助金的金额具体可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离婚经济帮助必须以提供帮助一方有负担能力为前提,法院需综合经济困难一方的情况和另一方的经济负担能力来判断。

3

经济帮助的形式,除了金钱帮助,还可以是劳务帮助或实务帮助。我们在审理离婚纠纷时 ,多数还是现金帮助,其次是住房帮助。对于住房帮助,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上的帮助。

4

离婚经济帮助的时间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定。一种情况是生活暂时性困难,之后有自行缓解可能的,可给予一次性帮助或短期帮助;如果是因年老或者疾病丧失或缺乏劳动能力,则应给予时间更长的定期帮助了。



来源:蓉城少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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