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算是好的审判管理?且看 →
到底什么算是好的审判管理?
向内看,审判一线的法官更有获得感;
向外看,寻求公正与效率的群众更有满意度。
且看四川法院审判管理——
《人民法院报》2023.12.6.头版头条
作者丨王贺
2022年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上,有细心的代表发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了一个小小的新变化:报告中删除了一直以来反映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结案率”,取而代之的是“平均审理天数”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2023年,又一个新指标——“纠纷在院时间”被写入四川高院工作报告中,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密切关注。
“我们把纠纷在院时间作为考评院庭长的首要指标,考核案件从进入法院到兑现‘真金白银’的总用时。”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表示,目前,四川正在通过施行双向考评机制,“跳出法院看法院”,将结案率和人民群众感受相结合,以当事人的感受来判断案件质量,“实际上,我们就是要让法院的自说自话,变成法院说给当事人听、做给当事人看,要让人民群众听得见、看得到,真正地切身感受到法院在为他们着想。”
指标的变化,体现的是审判管理视角的变化。
“背后的驱动力是什么?”
“就是‘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我们追求的
是‘有效率的司法公正’”
有段时间,四川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在外出调研时总反复提到一件事——他在眉山参加民营企业座谈会时,有代表委员指出,一些民营企业受诉讼所累,“被活活拖死”。
但从审判数据来看,2021年,四川法院结案率达95.56%,排名全国第2位,结收比达97.44%,排名全国第5位,稳居第一方阵,可谓成绩斐然。
“惭愧之余,我也一直在反思,为什么我们的数据和群众的感受如此不一致,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单单凭感觉估计、拍脑袋决策是不行的,找不准问题症结,何谈拿办法解决?为此,秦海请四川高院审管办组织开展专项摸底调研,调取了全省法院近三年的案件信息、案卷材料、统计数据,由分管院领导带队,走访了部分代表委员、当事人、法官、审判管理人员,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
数据显示,近年来,四川法院各类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约为50天,平均在院审理天数约为133天,都不算长。但具体来看,部分地区不尽如人意,从收案到归档(或送达完毕),个别法院平均时长居然达到500多天。
四川高院审管办副主任欧贝直言,大家对调研数据感到震惊,“数据落差之大,犹如当头棒喝”!
进一步分析发现,除了部分长期未结案是因为案情复杂,需下苦功夫、啃硬骨头之外,其余大部分案件则是把时间耗在了“弹性环节”和“间隙时间”上。比如和解、鉴定等历时普遍过长,诉前调解时间也未纳入统计,诉讼法规则之内又有各种延期、扣减不计入审限。同时,案件四成左右的时间并非用于法官办案,而是耗费在了案件流转上,这就造成了法院与群众在案件审理时长方面的认知沟壑。
“各级法院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段与段之间的间隙没人管’的问题,造成当事人感受不好。”秦海摇摇头,“个别法院的案件移送时间超过70天。现在各城市间交通条件好,信息化程度高,需要用七八十天移送案件吗?拿这个数据去跟人民群众说,难以让人信服。”
基于调研得来的数据,2022年5月,四川高院推出《关于建立“纠纷在院时间”评价机制的意见(试行)》。《试行意见》探索建立“案件审理期间”与“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并选取成都、自贡、攀枝花、广元、遂宁、宜宾、阿坝、成铁等8个地区法院先行试点。“目的就是要填平法院与群众在案件审理时长方面的认知沟壑,实实在在抓好效率问题。”秦海告诉记者。
据欧贝介绍,“案件审理期间”是一个微观概念,以狭义上的案件审理为对象,考评法院法官办案的效率情况,指的是立案后法官接到分案到审结案件的实际时长;“纠纷在院时间”则是宏观概念,以“纠纷”为对象,评估整个地区两级法院甚至涉及全省三级法院的解纷效率,指当事人向一审法院首次递交诉状之日起,至纠纷最终实质性化解的总时长,包括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执行等诉讼程序的办理、送达时长以及各诉讼程序间、不同法院间流转的总时长。
双向考评改革的关键词是“司法全周期管理”,核心在“全”,落脚点在“管理”。改革之下,管理的方式、范围、责任主体有哪些新变化?
在一次会议上,王树江总结了三句话:从“考评案件”转变为“评价解纷”;从“一院一评”转变为“全域一体”;从“单轨问责”转变为“双轨问责”。
“双向考评改革立足人民群众视角,更有利于发现并及时解决司法运行过程中的权利救济难点、审判执行堵点、监督管理盲点、司法服务痛点,使每一个纠纷得以更加高效地实质性解决。”王树江说,“同时,改革打破法院本位,将以往对单个法院的独立考核,转变为对市域两级法院,乃至省域三级法院的一体捆绑、整体考核,重点督促上级法院牵头管理好以往没有人管的‘真空地带’,增强区域司法的整体解纷合力。”
公正与效率,构成了法院工作完整的价值取向,两者不可分割,却又有不同的要求。改革会不会让法院一味图快,让法官走进盲目压缩办案时间的误区?
“其实对承办法官而言,试点工作并没有额外提高工作要求,而是在规范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了责任,对法官也是一种保护。”秦海解释道,以往的考评把具体个案作为对象,追究法官的个体责任,“现如今,如果纠纷在院时间过长或者评分值偏低,而此时案件审理期间又处于合理时长,那么应由法院牵头,按照内部职责分工,将考评责任细化到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包括从事辅助事务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纠纷在院时间’覆盖了司法全过程,有一些司法程序需要用时间作保证。要知道,我们所追求的不是纠纷在院时间越短越好,而是纠纷又好又快得到化解,‘快’必须以‘好’为基础,我们追求的是‘有效率的司法公正’。”王树江的话掷地有声。
“老是抱怨案多人少的问题
没有意义”
成都,一直是四川省的“龙头”,也是国家中心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核心之一。其一城的人口、经济规模超过全省的四分之一、三分之一,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还在不断加强。
随之而来的,是案件数量的水涨船高。今年1月至10月,成都法院新收案件数排名全国第二,两级法院司法人员占全省四分之一,却办了全省三分之一强的案件。
办案一线长期吃紧,如何实现办案秩序的良性运行?
在今年的一场成都全市法院审判执行管理监督委员会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直面问题,“老是抱怨案多人少的问题没有意义”“这几年,成都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的客观困境,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此为‘挡箭牌’‘遮羞布’,去遮蔽和美化我们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不足和短板”。
2023年4月,成都中院下发《关于调整院局领导基层人民法院联系点的通知》《关于调整院局领导人民法庭联系点的通知》。翻开两份文件,从成都中院院长、副院长,到审委会专职委员,再到二级高级法官,16位院局领导的基层人民法院联系点、人民法庭联系点清晰在列。2023年5月,成都中院办公室又进一步下发了《关于开展院局领导“蹲点”调研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
实际上,早在2018年,成都中院就已经推进院局领导全面联系基层法院工作,但“工作落得不够实”“部分院局领导的视角还是落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有些联系工作是在‘走过场’”。
而如今,情况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成都中院执行局局长陈立对口联系的是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陈局长今年都来督导三次了。”新都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罗婧指着该院长期未结案件化解情况通报、上诉流转工作周通报等材料告诉记者,“如果算上书面督导、各种汇报请示,那联络的次数就太多了,一时半会儿真是算不明白。”
在成都中院院局领导对口联络支持下,今年新都区法院依托大部制改革,将各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管理部,其中办案管理部整合院庭长办案资源,进行统一调度,改变以往以结案率作为主要目标的考核方式,调整为审限内结案率、审限变更率等指标。今年截至目前,该院院庭长案-件比为1∶1.23,上诉流转耗时与鉴定耗时在成都市排名均从11、12名跃升至前3名。
今年以来,成都中院立足案件“大体量”实际,构建“三维一体”同向监管的新格局——激发院局领导、业务条线、审管办三维监管的合力。
中院院局领导实质化联络机制就是“三维一体”监管的具体举措之一。
“院局领导的审判监管职责必须摆在‘第一维度’来抓。我们在联络机制中刚性加入对联系点法院审执质效的督促指导责任,联系点法院的质效情况要作为评价院领导监管指导成效的相应依据。”杨诚以自己举了个例子,“比如我现在联系的是武侯区和简阳市人民法院,他们的审执质效起不来,我来向中院党组作检讨。”
2022年4月,成都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作为成都中院内设的专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机构,该法庭跨域集中管辖四川全省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涉外一审民商事案件。
法庭庭长吴爽有个习惯——判前实质沟通:“我们改发基层案件,首先要在判之前和案件承办人进行充分沟通,问清楚他为什么这么判。既有助于了解一些不适合见诸于判决书的案件背景,也同时实现了对条线工作的监督。”
法庭成立以来,从发布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到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改发会,不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发布分析通报,再到判前沟通等,成都国际商事法庭始终把条线监管放在重要位置。“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强对条线业务的指导和帮助。”吴爽告诉记者,“你把条线上的案子管好了,上诉的案子就少了,整个案件量就下来了,这是诉源治理和衍生案件治理的一个必要条件。”
“为推动条线指导走深走实,成都中院同步将条线业务对应开展指导工作情况及条线总体质效情况纳入考核,赋予基层法院隐名反馈评价的权利。”成都中院审管办陈禹杉介绍,与此同时,审管办用活“数据富矿”,对全市法院及各业务条线进行“精准画像”,强化对个性问题的精准甄别和共性问题的及时预警。今年1月至10月,成都全市法院二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89个百分点,一审裁判被改发率环比下降0.06个百分点,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同比提升8.79个百分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
“法官
一定是组织起来的法官”
记者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见到董华路、岳文、范芹三位法官的时候,他们刚忙完手头的案子。
相较于其他法官或青春洋溢、或自信昂扬的状态,他们脸上展现的,是阅历世事、岁月沉淀后的从容与淡然。这些年,从遂宁中院领导职务上退下来的他们,反而重新走上了审判一线,用他们自己的话说,这是“退二线,上一线”。
遂宁中院民二庭庭长徐堂富是岳文带出来的徒弟,如今,当年的毛头小子已经成长为法院里挑大梁的业务骨干,而老师傅现在归年轻人“管”。
年轻人能管得住团队吗?老领导愿意“屈居人下”吗?退二线了,为什么不去享清福?
记者满腹疑惑提出问题,得到的却全是积极的回答:
“办案其实最重要的是判断力。老领导们在专业性领域的办案经验非常丰富,他们总能快速准确地找到破题关键,帮我们解决了不少疑难问题,也分担了很多办案压力。”
“院庭领导给了我们足够的尊重和关怀,我们工作起来有满满的职业尊荣感!看着年轻人们不断成长,我们也很有成就感。”
在遂宁中院,这样的“老少配”还有很多。
遂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赖波军一语中的:“法官一定是组织起来的法官,而不是单独的个体。如果每个法官都单打独斗,发挥不了专业价值,那效率就太低了,干不成什么事儿。”
“组织性”,似乎正是遂宁法院在审判管理上最为鲜明的特质。
在遂宁中院诉讼服务大厅,安静的集中编目中心格外引人注目。3名书记员紧盯面前的电脑屏幕,手握鼠标进行着细致的校对与归纳。在工作职责一栏,清晰写明了“编写全市法院电子卷宗材料目录;按统一标准编写全市法院卷宗材料名称;审核全市法院电子卷宗材料扫描质量;督促指导基层法院规范扫描电子卷宗”。
“把编目资源集中组织起来,由专门的人干专门的事,是我们提升审判工作效率的关键。”遂宁中院审管办主任蒋熠炜告诉记者,四川高院出台双向考评机制后,遂宁法院紧扣压缩“间隙时间”的要求,出台《关于优化流程节点压缩间隙时间的通知》,构建上诉案件“48小时移送+48小时立案”的“双48小时”模式,被四川高院相关领导点名总结经验,而这背后就有集中编目的功劳。
“实现‘双48小时’得有一个基础,那就是无纸化办案,光靠纸质卷宗的传递很难把中间的流转速度快速提起来。但是要真正落实无纸化办案,就必须有足够精细的电子档案,否则办起案子来非常不方便,集中编目中心的成立就是为了解决电子档案管理混乱、可利用率低下的问题。”赖波军对此深有感触。
作为遂宁中院院长,赖波军办理了不少繁案难案,但他也时不时地主动办上几件简案,“刚开始大家不理解,其实办理简案主要就是为了检验我们的办案流程是否顺畅,有没有可以调整的关键节点”。正是在办理简案的过程中,赖波军发现,以前遂宁每个基层法院都有三两个人负责电子卷宗的扫描和编目工作,但是工作效率和效果却参差不齐,“在办案时,我常遇到电子卷宗看不清拍不全、缺页漏页的情况,就只能打电话给承办法官,他们再重新拍照发给我,这个效率就太低了。”
而如今,3名专业书记员承担起了之前全市两级法院十几个人干不规范、干不统一的工作。2022年6月至今,3名书记员共扫描电子卷宗超550万页,完成编目超150万页,让遂宁法院审辅事务集约化管理实现了疾速奔驰。
“我们基本上每天还能准点下班。”其中一名书记员笑着说。
“下了班大家都做点什么?”
“女法官活动中心里有合唱团、钢琴班、瑜伽课,总是满员。而另一侧的健身房里还有不少法官会去‘燃烧自己的卡路里’。”
“我们有四个以案件所涉法律类型划分的专业馆,里面的陈设和标语都是大家工作之余设计布置的,专业馆打破了审判业务庭室的限制,我们没事儿常聚在一起研讨典型案例,进行专题学习。”
……
晚上8点,果然一阵琴声婉转而来。
改革至今,四川法院纠纷在院时间缩短224天,案访比1∶0.002;
改革至今,成都法院二审服判息诉率排名升至全省第二,生效裁判被改发率仅0.09%;
改革至今,遂宁法院将上诉平均耗时由98天压减至16天……
到底什么算是好的审判管理?
恐怕就是向内看,审判一线的法官更有获得感;向外看,寻求公正与效率的群众更有满意度。
来源:人民法院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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