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60年,历史学家已有大量的权威性论著,但我想每个个体都有自己不同的体验。“我的1960年”就是从一个六岁的城里儿童的视角折射出当时时代的背景。其实关于1960年的很多记忆我都已经模糊,但好在父亲的日记比较完整,可以帮助我“复原”那段已经淡忘的岁月。(作者:金雁/江淳编辑)
1970年代,金雁任职供销社时的留影
一、失败的“生产自救”
1960年我六岁,刚刚上小学一年级,我们上的是“保小”(保育院+小学),是那种全托的住校生。按说这种干部子弟学校已经算有特殊待遇的,比平民的条件好多了。可是那个年月也不过如此:我只记得学校的伙食十分糟糕,经常早上是一小碗杂豆稀饭,中午是一碗烂糊面,晚上有半块被热过几次泡得软塌塌的玉米发糕,虽然极端难吃但尚能果腹。我们都指望星期日回家能改善一下。那时候我父母在党校工作,当时一般的双职工家庭除了礼拜日平时都在食堂吃饭,大食堂的饭菜和我们学校小食堂的饭菜没什么两样,都是“瓜菜代”,一碗里我数出来最多时是十一根面条,最少的时候只有四根,所以星期日自己动手的“家庭餐”往往是最令人期待的“大事”。1975年,金雁(前排右一)在兰州大学俄语专业学习期间母亲终归会想出一些办法来,以满足我们永远填不满的胃,比如三月份吃榆钱饭、五月份吃槐花饭、六月份吃麦粒饭,或者南瓜饭、“双蒸饭”什么的。经常是星期一刚过,我就开始“回家倒计时”了。我也曾帮助大人采购食品,拿着购物本和票证到处排队,那时候是“短缺经济”,所有的食品都是定量凭票供应。小寨食品店对我们是最有诱惑力的地方,后来商店里也出现了一些不凭本凭票的“高价食品”,贵得令人咋舌。我翻看父亲的日记知道,江米条是七元一斤,水果糖八元一斤,糕点九元一斤,而那时的人均月收入还不到十元,橱窗里令人垂涎欲滴的食品对我们而言也只能望梅止渴罢了。弟弟还敢嘬着手指嘟囔两句,我连想都不敢想,知道这种“高价”食品是拿来看的不是拿来吃的,即便嚷嚷着要,也只会遭到大人的一顿训斥。那时单位为了解决粮食问题,允许职工在房前屋后空闲地开荒种菜,饲养家禽,大家都热火朝天地投入生产自救。虽然按大人人数平均只分得一二分地,面积有限,但是为了决定种什么,我们家里还专门进行过一番“论证”。我们还小,实际上是大人说了算。父亲的论据很充分:第一,我们都缺少油水,应该种一点油料作物,芝麻最合适;第二,块茎作物的产量高,吃了又很容易产生“饱腹感”,可以种土豆。农活不等人,全家立即行动起来,每个星期日我们都要到那一小块“自留地”里劳作,从小小的秧苗里我们似乎看见了热腾腾的蒸土豆蘸白糖、焦黄的芝麻烙饼。忙活了好几个月,到了收获季节,不知是大人疏于管理还是书生坐而论道不懂农活,没有考虑到土壤、气候以及作物的适应性,反正我们家种的庄稼明显比别家的差。别人又是筐又是麻袋地忙碌在收获的喜悦中,有人种的南瓜大到两个小孩都抬不起来。后勤处专门在办公院的空地上放了一个大台秤,让大家过磅,并记录下来。我们兄妹三人拿着面口袋去挖土豆,结果挖出的土豆们大都只有扣子大小,果实和种子的比例大约是1∶1,总共收获了大约一碗土豆;芝麻的收成稍强一些,也好不到哪去,有大半簸箕。回家的路上因为不好意思,也羞于过秤,怕别人问起收成怎样,我们捡了几块石头装在面口袋里以充分量。很多年以后,这一次“生产自救”的经历成了我们时常提起的笑料。
种地的试验失败以后,懊丧了没几天,父亲从山东老家用鸟笼子给我们带回来十只小花鸡,我们欢呼雀跃地立马忘掉了沮丧,兴趣转移到这几个滚来滚去的小圆球上,即便自己吃不饱,也要省出一点来喂小鸡。有一次母亲还没有吃饭,弟弟就刮了锅底去喂鸡,父亲让我们评理:是妈妈重要还是鸡重要?我说当然是妈妈重要。哥哥要显示他的与众不同,正话歪说地表示,“鸡重要。”弟弟两边都不得罪,说妈妈和鸡都重要。这些小生命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牵动着我们的喜怒哀乐,但是没几天,半数以上的小鸡都相继惨遭厄运。第一只惨死在爸爸的脚后跟。因为小鸡有跟脚的习性,只要有人走动小家伙们就会跟成一串,有一只小鸡跟得太紧,爸爸没注意倒退了半步,踩死了。还有一只刮风时被门夹死了,一只跳进洗脚盆里淹死了。有一只小鸡死得最惨,是被我们邻居的两位绰号“厌死狗”的秃瓢小子抓去当烧烤吃了,为此哥哥去和他们打架,我和弟弟伤心得哭了一鼻子。最后长大的只有四只。
1960年冬天母亲到临潼县零口公社搞整社整风,寒假期间不上学,怕我们兄妹三人在家里打架,父亲一人照顾不过来,决定在我们三人中带一个去乡下。我们都觉得能到一个新鲜的环境里定会其乐无穷,就拼命地讲述自己的优点,好证明自己是最合适的人选。哥哥和弟弟都做了一大堆的保证,一副痛改前非的样子,表现得极为诚恳,却没有得到两位大人的首肯。我突然想起母亲曾向父亲说过,那里的食堂没有主食,经常吃不饱,浮肿现象很普遍,就讲了一个在哥哥弟弟看来简直毫无说服力的理由:“我吃得最少,饿了也不会要吃的。”没想到凭这一句话,立刻“通过审核”,我胜出成为最佳人选。去之前母亲唯恐我把农村想得过于浪漫,不停地给我打预防针,说那里有多艰苦多困难,环境有多么糟糕,没有自来水、没有电、没有冲水的厕所,所有这些都没能降低我对将要换一个环境的渴望和新鲜感。我装了一本书,拿了一身换洗的内衣,穿着我的小棉猴儿满怀喜悦地随妈妈下乡去了。到了零口公社第三生产队(所有这些具体时间地点我都是在父亲的日记中查到的)母亲所在的驻队房东家,农村的贫困程度远远超出我的想象,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院子里有两排破烂的土坯房,房东一家住北屋,我和妈妈住在小一点的南屋,一进门有一张桌子,我事后才知道这是为了方便妈妈写字从生产队搬来的;靠右手有一盘土炕,炕上摆着两个手绘的炕柜,有一个小炕桌,左边地上堆着麦草和一些农具,就是全部了。初见底层带来的惊愕让我感到很大的不适应。到了农村要过的第一关,是学会上厕所。猪圈和厕所是一体的,第一次上厕所的时候妈妈拿了一根棍子,让我觉得很好奇,进去以后才知道棍子是用来赶猪的,否则人一蹲下来,猪就来拱屁股,等着吃屎。最麻烦的是,猪嘴上糊满屎再来拱人,会把人弄得污浊不堪,而且可能因为冬天猪更愿意吃热的,所以格外急不可耐。每一次上厕所都是一次人猪大战,有时我被猪撵得提着裤子到处转,这才体会到坐在抽水马桶上看着小人书是多么惬意。所以白天我就尽可能跑到野地里去解手,以避免那“欺生”的猪老来拱我。到了农村要过的最重要的一关,就是忍受饥饿。原本我想农村的饭菜再差,也差不过我们小学,那么难吃的饭菜我都咽下去了。结果远远不是我想象的那样。“饭”倒不难吃,就是量不够,所谓“饭”只有一种,就是玉米糊糊。当时农村还在吃食堂,家里没有多余的粮食,在食堂打饭吃,一人一碗玉米糊糊,桌子上放着一碟盐,拿筷子蘸一点往碗里搅一搅,喝下去就是一餐。可以在食堂吃,也可以端回家里吃,有不少人家拿个瓦罐提溜回去再掺和点野菜什么的,可以多抵挡一阵子。我们因为自己不起火,只能吃队里食堂的那点东西。通常妈妈早上给我端回来半碗糊糊留在炕桌上就去忙了,她也从不叫醒我,可能想着多睡觉就可以少饿肚子。那半碗“吃食”每次都像是不留痕迹地“穿肚而过”。刚开始时,玉米糊糊还稠些,喝了还能顶一阵子,后来天气越冷糊糊越稀,正应了那句“饥屁、冷尿、热瞌睡”的俗语,半碗糊糊到肚里,两个屁一泡尿就什么也没有了。我记着自己向父母的许诺——“饿了也不要吃的”,估计就是我要妈妈也没处找,因为我看见妈妈的两条腿肿得铮明瓦亮,一按一个坑,这可能就是大人说的“浮肿”吧。我饿得像冬天无处觅食的小兔子,往往是早饭刚过,就溜下炕在荒野的地里到处乱转,指望能找到什么填肚子的东西——被虫子吃了一半干瘪的酸枣、枯树枝上的野果子、野草根根、被人扒过几遍冻土里剩下的萝卜头,我都往嘴里塞。第二关是适应农村的气候。按理说临潼和西安都属于关中平原,两者相距不过几十里远,气候应该没有明显的变化,但不知怎么的,我感到乡下的冬天格外冷。也许是农村除了火炕没有其他的取暖方式,也许是空旷处显得格外风寒,我穿着毛衣、毛裤、棉鞋,外面还套着一个带帽子的棉猴儿,仍然冻得缩手缩脚。我属于末梢神经不好的人,即使大夏天也手脚冰凉,在这样的天气里手脚就更像冰坨子。屋里的窗纸上破了一个小洞,就感觉北风呼呼地往里灌,妈妈说,这就叫“针尖大的眼,斗大的风”。我们睡的火炕只能说不冰凉而已,晚上脱了衣服进被窝时需要咬咬牙才能钻进去,早晨也要鼓足勇气才能从被窝里爬出来。就这三关已经让我后悔不迭了,与我所期盼的新鲜浪漫一点也不一样,想想在家里和哥哥弟弟抢小人书打架也是一种甜蜜的感觉,要不这会儿都听到“小喇叭”熟悉的“嗒滴嗒—嗒—嗒”的广播前奏,听到孙敬修爷爷讲故事了。但是显然后悔也没用,一时半会儿是无法回去的,谁让我自告奋勇地要来呢?有时候妈妈很晚也不回来,我一个人在小小的油灯下拿着翻烂了的课本,无聊至极,又冷又饿又害怕,就会跑到北屋房东家里去。对房东大人我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但对房东家的小姑娘记忆深刻。房东家里有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名叫“改改”——后来我知道关中女孩以“改”为名的很多,由于重男轻女,寓意下次“改”生男孩,和华东一带女孩多叫“招弟”“来弟”类似。小说《创业史》中有个改霞,我女儿小时请的保姆叫改香,她们的小名应该都是“改改”。改改还没有上学。我记得她梳着歪歪两个羊角辫,光身板穿着一件烂棉袄,腰里系根绳子,下面是条单裤,没有穿袜子,黝黑的光脚趿拉着一双她娘的旧单鞋。但她并不像我整天把手插在袖筒里,而是忙里忙外地要管猪,还要管弟弟。对了,改改有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弟弟,叫“噗”(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字)。这么多年之所以还能记住小男孩的名字,是因为我一叫“噗”的名字,就把油灯给吹灭了,改改只好摸黑到灶里引火。我屡试屡灵,坐在炕上任何一处,只要大叫一声“噗”,油灯准灭,所以我说,“噗”应当改名叫“灭灯”。很快我就跟改改混熟了,早上一醒来,喝完糊糊,我麻溜地下地跑到改改家里的炕上去。改改家的炕烧得比我们的热,坐上去不再有那么刺骨的寒冷。因为我的棉猴儿上有帽子,改改笑我穿得像个“鳖盖虫”,说她从来没穿过毛衣、没穿过袜子,但是一点都不冷。她指着弟弟说,他还没有穿过衣服呢。噗坐在炕上,光身子光屁股用一个小被子围起来,两个被角用一块砖头压住。那个小被子我一看就知道,是我上幼儿园时用过的,一定是妈妈拿给她们的。改改很能干,显得比我大好多岁,凡是我认为为难的事情改改都能帮我解决。我说我不敢上厕所,因为怕那头老拱人屁股的猪。改改说,我领你去。她也不拿棍子,到了厕所里对着那头猪用陕西话大喊一声,“蹴着,不许动。”猪就像能听懂她的话似的,果真老老实实地卧在那里不动了。我说炕太冷,改改进屋摸了一下,从屋外墙角处拿了一个推耙,从炕眼往里捣鼓了几下,过一阵子炕就比原来暖多了。我说吃不饱,改改迟疑了一下,在灶头处翻了翻,摸出半截红薯干,用菜刀切下多半递给我,剩下小半,说还要留一点用来哄弟弟。噗已经长牙了,会抓住什么乱啃。她说,她们从食堂里打来的玉米糊糊,先分出一点不掺野菜的留给弟弟,剩下的再倒到大锅里混上萝卜、蔓茎、土豆、野菜之类的煮一下,就会禁饿一点。看着改改充满诚意的大眼睛,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收下了红薯干。认识改改以后我觉得日子快活多了,不像刚来时那么想家、那么想回西安了。我不再像孤魂野鬼一样到野地里瞎转,妈妈回不回来问题也不大了,好像天气也没有那么冷了。有什么不懂的难办的事情,只要问改改就都能解决。我们俩——如果加上噗就是我们仨——坐在暖和的炕上笑着,玩着。我教改改写字,很快她就能用烧火棍在屋里的地上写下一个大大的“改”字。她教我玩一些以前在城里从没玩过的游戏,比如抓羊拐、抓石子等。最好玩的是抓羊拐,羊拐就是羊膝盖关节上的一块小骨头,它分四个不同的面:花生、窝窝、直板和背面。先把四五个羊拐撒开,往上扔一个石子,赶快把不同的面调整一致,再一把抓起来并接住石头,谁抓得多谁就赢。我不管怎么用心,就是玩不过改改。改改说是因为我的手太小,所以抓不过来。她答应等到过年的时候,一定想法帮我弄一副更小一点的羊拐,然后涂上红颜色,一定很好看的。有一天早上醒来,我怕冷赖在被窝里不愿起床,眼睛望着顶棚发呆,突然看见顶棚上吊着一个不大的篮子。我纳闷道:怎么以前就没发现呢?那里面装的是什么呢?我穿戴整齐以后,踮着脚怎么够也够不着,站在炕桌上还是够不到,把妈妈和我的被子摞在炕桌上再爬上去,手能够摸到篮子的底部,但仍然摸不到篮子里面。我四处张望,好像只有炕柜可以利用。我费劲巴拉地把炕柜移到中间,把炕桌摆在炕柜的旁边,再把被子放在炕桌的旁边,这样就形成了三个阶梯。等我把篮子拿下来,发现里面有一个熟悉而整齐的食品包,上面盖着“小寨商场”的印标。我小心翼翼地解开纸绳,看见了小寨食品店橱窗里的那种高价点心,就是我曾经认为只能看不能吃的高级点心,一共八块,每一种都不同。有酥皮的,有像月饼一样硬皮的,有鸡蛋糕、萨其马,还有裹着一层白糖的叫不上名字的好吃东西,散发着一股诱人的甜香味,馋得我直咽口水。我摸摸点心,舔舔手指头,确定这不是我应该吃的,就把它原样捆绑起来。但是实在心里痒痒难忍,就在脑子不清醒的状态下又打开点心包,掰了一小块鸡蛋糕后飞快地把它放回原处。我像做贼似的跑到野地里三两口吃完了鸡蛋糕,心里惴惴不安地四下张望,生怕被人发现了。自从我知道屋顶上吊着一篮点心的那一天,我整个人都是恍惚的,和改改玩的时候也显得心不在焉。心里就像有两个我在打架:一个在说,假装不知道,假装那点心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在说,吃一点点,妈妈看不出来的,只吃一次以后就再也不吃。第二天妈妈一走,我就赶快像前一天一样登高取下点心,掰下来一块后又原样包好挂起来。到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妈妈自言自语地说:“好像谁动了这炕柜?”我转过脸去假装睡着了。以后每天我都会动作熟练地来这么一个回合,逃到野地把点心吃完再回来。我也曾想,要不要掰一点给改改和噗吃,改改还给过我红薯干呢,但始终没有行动。只是有一次,我掰了一小块点心准备出门的时候,听到北屋里噗在哭。我进门一看,改改不在屋里,噗挣脱了裹身子的被子,光屁股爬到了炕沿。我把噗抱回炕中央,给被子重新压好砖头,他仍然咧着小嘴哭个不停。我在手指上蘸了一点点心馅儿,搁在噗的嘴里,他立即停止了哭泣,攥着我的手指使劲地吮吸着,他刚长出的四个小牙啃得我的手指好痒痒。但我怕叫改改撞见,看见我手里的东西,就赶快逃走了。我觉得没吃几回,等到一天早上起来再解开点心包的时候,发现八块点心已经全让我一小块一小块地掰完了,我才感觉犯了错误。我并没有想把它们吃光,应该给妈妈留一点的。后来我明白这就和猪八戒吃西瓜的心态一样,不到吃完是不会结束的,就又没有心理负担地恢复了往日和改改的游戏。直到有一天天气特别冷,妈妈因为工作耽误了晚饭,她回到家里说,要让我看一样好东西。等她伸手去拿那个筐的时候,我就知道大事不好了,闭上眼睛不敢看那个纸包打开的结果。我低着头向妈妈承认,点心是我吃了。我已经不记得那一夜是怎么过去的。多少年后,我问起妈妈当时对我偷吃点心生不生气时,她竟然说,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了。我后来知道,那几年大饥荒中陕西是全国各省(直辖市除外)中情况最好的,饿死人最少。后来我们家下放到甘肃,得知那里当年就惨了,而且有大量妇女逃到陕西与人同居求活。饥荒后其中不少人又跑回来,遗留下严重社会问题,以至于“走过陕西的”妇女成为当地人人皆知的社会现象。不过这也说明当时陕西确是中国的福地。而临潼所在的关中平原又是陕西最好的地方……春节前夕,妈妈叫一个返回西安的叔叔把我带回家去。后来我在父亲的日记中看到当天只有一句话:“金雁从临潼回来了,满身都是虱子。”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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