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色交易升正厅,她是省委常委的情人,还与多名男性有不正当关系
办案人员介绍:“罗敏之所以能够进行权力寻租,进行权钱交易,她首先就是通过她的权色交易,获得相应的职务,为她的权钱交易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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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热播的同时,云南五集反腐专题片《激浊扬清在云南》也引来不少关注。
1月15日,云南卫视播出了反腐专题片《激浊扬清在云南》第四集《“三驾马车”的不归路》,介绍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腐败窝案。
这张照片拍摄于2013年11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人物为时任省联社党委书记的蒋兆岗(中)、刚升任省联社理事长的万仁礼(右)和刚升任省联社主任的罗敏。当时意气风发的三人被视为农信社的“三驾马车”。在他们的身后,是资产总额突破1万亿元的云南省第一大金融机构。
几年后,2015年7月15日,罗敏被宣布调查,后因受贿罪获刑10年半。
2017年6月6日,万仁礼被宣布调查。
2018年5月11日,蒋兆岗被通缉,20天后落网。
此次专题片中,首次披露女厅官罗敏“通过她的权色交易,获得相应的职务。”
片中信息显示,罗敏生于1967年4月,1998年转业到云南省财政厅工作。2011年,罗敏出任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从战火中走出的少校军官,到44岁的女厅官,她在光环中一路成长。
办案人员介绍:“罗敏之所以能够进行权力寻租,进行权钱交易,她首先就是通过她的权色交易,获得相应的职务,为她的权钱交易铺平了道路”。
“通过权色交易,她让自己的‘行情’水涨船高,被包装成名噪一时的‘能人’,从省财政厅的实权处长,到云南省农信社的高层主管,手中掌握的权力越大,她进行权色、钱色交易的筹码越大。”
罗敏说自己“确实有一些(不良)思想在作祟,特别是一些世俗的一些思想,有的时候通过捷径,可以让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据专题片介绍,罗敏和曹建方保持了十余年情人关系。罗敏在担任云南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处长期间,曹建方是其主管领导,后曹建方不断晋升,历任云南省财政厅厅长,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副省长等职。曹建方因公出国时,点名要带上罗敏。
2015年,曹建方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今年1月,曹建方因严重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
在与曹建方保持了十余年情人关系的同时,罗敏还与其他多名男性发生和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利用手中的职权,给她的所谓商人“男朋友”在获取财政补助、工程项目、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取巨额利益。
办案人员介绍道:“可以说罗敏大肆敛财的时期,主要是发生在省财政厅企业处担任副处长和处长期间,因为她的职权影响力很大,很多民营企业的业主,通过各种方式给她送钱、送礼。”
“自己淡化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本身的服务界限,就是你把它,好像他给我是应该的,其实,如果你没有这个权力,他为什么要给你。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自己其实并不那么清醒,所以没有及时地制止这种行为。”罗敏说。
面对镜头,罗敏忏悔道:“这种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是没有办法用时间、用金钱、用地位来弥补的。我觉得人生起码的追求就是自由,你连自由都没有,其它就无从谈起,没有意义。”
2018年1月24日,罗敏以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当时,罗敏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审理过程中,罗敏申请撤回上诉。
法院认为,上诉人罗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贿赂人民币1596376元、73061.01美元、5000港币及价值人民币3384744.01元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罗敏请求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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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首发自新京报公号“政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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