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遭前男友裸照威胁自杀,不是骂渣男这么简单

徐明轩 新京报

事实上,“裸照要挟”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针对女性受害人的一种犯罪手段和精神伤害。 


文1426字,阅读约需2.5分钟 

福建女孩自杀前遭前男友用裸照威胁 男友:分手后不堪骚扰吓唬她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ID:wevideo)


据报道,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一女大学生小静(化名)遭前男友郑磊发裸照威胁之后,吞下200多片晕车药轻生,导致脑死亡。事发后,男生的父亲表示,儿子只是威胁并没有发布照片,并且照片是生活照,“只拍到后背屁股那个部位,而且是穿着裤子”。对此,红星新闻报道,福州长乐区公安局已介入调查,警方工作人员称调查清楚后会公布结果。
    
小静吞药自杀的具体原因,以及这和遭遇前男友的“裸照要挟”之间有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还有待权威部门做出调查。
    
但是,可以确定的事实是,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前男友”的确对小静发出过明确的“裸照要挟”,且不论他有没有小静的裸照,仅仅是这种要挟本身已经对一个花季少女构成了一定的精神伤害。
    

▲资料图


事实上,“裸照要挟”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针对女性受害人的一种犯罪手段和精神伤害。

    
成年男女在恋爱期间,你侬我侬,卿卿我我,留下不少甜蜜照片,有的就是不雅照片,但是个别男性利用男女之间“性话语权”的不平等,一旦分手,就利用这些不雅照片来报复、威胁女方,这不仅被道德所不容,更有可能涉嫌触犯多个刑事罪名。
    
首先,在论坛、微信群,传播这些不雅照片和视频本身,涉及《刑法》所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 。
    
其次,哪怕这些照片本身不属于“硬核色情”的裸照范围,哪怕就像郑磊父亲为其所开脱的“只拍到后背屁股那个部位”,但是以贬损女性的人格、名誉权为目地,在网络公共空间里发布这些涉及隐私的照片,也同样涉嫌“侮辱罪”——它表现为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且情节严重。
    
因此,当务之急,当地警方应该全面调查女孩自杀的原因,确认女孩自杀和男方威胁发裸照之间有无直接关系。
    
我认为,抛开个案一般来说,哪怕没有发布裸照、哪怕谈不上是“全裸照片”,只要对当事人构成精神强制,导致受害人自杀的,就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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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对于利用恋爱关系时的亲密照片威胁、精神折磨女性的行为,社会对于这样的刑事犯罪还认识不深,往往将其视为道德问题,将对方骂成“渣男”了事。
    
“裸照要挟”背后是对女性的精神摧残和胁迫,这有可能会衍生出更多的性侵等犯罪。
    
此外,涉事学校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也值得商榷。
    
按学校的通报,10月19日,女生就向辅导员告知“男友威胁散发裸照”的情形。之后,辅导员、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辅导员驾车陪同女生及家人一同赴男友家“协商解决问题”。
    
虽然有“女生家长表示不报警”的因素,但是涉事学校在明知道自己的女学生遭遇“裸照要挟”的情境下,如果有更积极的处理方式,或许事情还能有所挽回,不至于走到如今女孩自杀的境地。
      
法律得管起“前男友的硬盘”,为女性筑起法律的保护网,不要等到死了人才立案,对于挟照片威胁的,就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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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编辑 陈静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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