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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科研经历(一)|阿多诺

星丛共通体| 院外 2020-01-01


编者按|

从1938年流亡美国起,直至1949年秋返回德国重建社会研究所,阿多诺曾长期寄居美国,再加上1952年重返洛杉矶的那一年,阿多诺累计在美国生活和科研了12年之久。我们或许知道,阿多诺与霍克海默合著的不朽名篇《启蒙的辩证法》写作并发表于这段时期,或许知道《新音乐的哲学》与《道德底线》的手稿完成于这段时间,但对阿多诺在美国的具体科研经历恐怕并不熟悉。这12年间,阿多诺究竟开展了哪些学术工作?作为“最纯粹的资本主义状态”的美国到底给阿多诺带来了怎样的学术冲击和滋养?阿多诺又如何评价美国,评价他在美国的科研经历?读完阿多诺对其在美国的科研经历的这篇自述,我们会对上述问题获得清晰的认知。“院外”将分七次推送此篇长文。

阿多诺|Theodor Wiesengrund ADORNO

在美国的科研经历(一)|1968

本文3500字以内

承蒙盛情邀请,要我写篇文章谈谈我对美国科学和美国知识界的贡献,真让我受宠若惊。然而我自己来说自己的贡献确实不太合适,如果我有所贡献的话,还是应该由美国人来评价。事实上我现在也真的没有能力做这件事,因为我已经14年没去过美国了,所以没有适当的观点。请允许我谈谈我能够谈的事情吧:谈谈我在美国以及和美国有关的学术经历乃至更一般的思想历程。也许,我能够从我多年以前先在纽约、后在洛杉矶的工作里的目标取向“间接地”推论出一些东西。也许,我的这一尝试不应该成为加在美国公众身上的一大重负;因为我讲述的是一个极端的个例,因为它太极端,所以解释了一些很少被解释的事情。我认为我自己是彻头彻尾的欧洲派,从离开德国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都是这样,并且也从不掩饰这一点。这不仅是因为保持个人生活的思想连续性对我来说是很自然的事情,而是因为我在美国很快就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我永远不会忘记一位女佣——像我们一样的移民——在我们到纽约的第一天给我的震惊,她,一位所谓的小家碧玉,解释说:“我们城里的人过去都听交响乐,现在他们去广播城。”我一点儿也不想变得和她一样。就算我想变也变不了。先天秉性和后天教化都决定了我不太擅长于思想上的“适应”。尽管我完全承认,只有通过适应和社会化的过程才能发展出思想上的个性,但是我依然认为,超越单纯的适应不仅是一种义务,同时也是个性成熟的证明。通过对权威形象的认同机制,人就以这种同一化来操纵他的自我。自主和适应之间的这种关系是弗洛伊德多年以前发现的,他也因此为美国学界所熟知。但是对一个30年前逃到美国的难民来说,这种关系是不成立的。“适应”仍然是个魔法咒语,特别是对那些受迫害而逃出欧洲的人来说——“适应”意味着期待这些欧洲难民在新大陆证明他们不再像以往那般刚愎自用。


直到34岁,我为我的发展规定的方向都完全是“思辨的”,这是就这个字眼儿的普通的、非哲学的含义讲的,尽管我个人无法与哲学的努力分开。我认为适合我的、由客观提出的任务是“解释”现象,而不是对事实进行查明、筛选、分类,并把它们制作成可得的讯息。那不仅仅是我的哲学观点,也是我的社会学观点。时至今日,我也从来不曾严格地将这两个学科分开,尽管我知道专业化的必要性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在《音乐的社会状况》一文中(我当时是个私人讲师此文1932年发表于法兰克福的《社会研究杂志》上,并且与我后来的所有音乐社会学研究都有关),我已经完全走的是理论化的路线了。该文的基础是包含着内在矛盾的总体性概念,总体性的矛盾总是“表现”在艺术中,因此艺术是有待解释的。至于认为该思想方式最多只能提供假说而不能提供知识的那种社会学,则是我闻所未闻的。另一方面,无论如何,我希望我到美国就能彻底摆脱民族主义和文化傲慢:我太知道传统的(尤其是德国传统)文化概念的可疑之处了,即所谓“精神史”的概念。启蒙的精神也和文化问题有关,在美国的知识氛围中,文化问题当然是最吸引我的问题了。此外,我很感激从早在1937年就降临的灾难中得到拯救;一方面,我坚决地没有放弃自己的个性。这两种冲动之间的张力在某种程度上界定了我和我的美国经历的关系。

1937年秋天,我接到了我的朋友马克斯·霍克海默的电报,他在希特勒上台前是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的所长,当时社会研究所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合作,从而得以继续存在。只要我同意参加一个“广播计划”(radio project),就能够很快移民到美国。在短暂的犹豫之后,我回电报表示同意。实际上我根本不知道“广播计划”是什么意思,美国人说的project(现在翻译成德语的Forschungsvorhaben)是我根本不知道的单词义项。我只是以为,如果我这个天生以哲学为志业的人没有能力干这个活的话,我的朋友是根本不会请我去的。我几乎没做多少准备。在牛津的三年,我自学了英语,但学得相当好。于是在1937年6月,应霍克海默之邀,我在纽约逗留了几周,起码有了一些初步的印象。在1936年的《社会研究杂志》上,我发表了对爵士乐的社会学解释,严重缺乏具体的美国背景肯定是一大缺陷,但是讨论的主题肯定是典型的美国文化。我有可能很快获得对美国生活的深入了解,尤其是对音乐状况;那似乎没什么困难。


关于爵士乐的文章的理论核心和我后来从事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有深刻的关联。再后来,我发现我的很多理论被美国专家(例如,温斯洛普·萨尔京特)确认了。然而,尽管那篇文章紧紧围绕着所讨论的音乐事实展开,却还是被美国的社会学观念认为是缺乏证据的。它还是停留在作用于听众的材料领域,即“刺激”上,所以我不能、也不曾“翻到篱笆墙的另一侧”。因此我一再听到反对的声音:“证据在哪里?”


更要命的是,我对美国的情况不甚了了。我当然知道垄断资本主义和大托拉斯是什么,但是我没有意识到“理性化”和标准化已经如此深入大众媒介乃至爵士乐,并且在爵士乐的生产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我实际上仍然以为爵士乐是一种自发的表现形式,因为它愉快地表现它自身,我并没有意识到被计算和被操纵的伪自发性问题,一种二手的自发性。然而我很快就在美国感受到了它,并努力阐释它,阐释的好坏另当别论。《论爵士乐》一文首次发表约30年后,当我重印它的时候,我与它已经相去甚远。因此我不仅能够看到它的缺点,也能看到它的优点。恰恰因为它没有用美国人的方式去看待一种美国现象的显而易见之处,而是用一种“存心找茬”的眼光去看它,所以它指出了那些过于熟悉爵士乐常规的人看不到的特征,却是爵士乐的本质特征。旁观者清,“局外人”这一身份贯穿于我对美国的所有论著的始终。

1938年2月,当我从伦敦搬到纽约之后,我一半时间为社会研究所工作,另外一半时间为普林斯顿大学的广播研究计划工作。负责这项计划的是保罗·拉扎斯菲尔德,以及哈德里·坎特利尔和弗兰克·斯丹顿。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研究主任是联合负责人。我则是该计划的所谓音乐研究的负责人。由于我是社会研究所的成员,所以我没有屈服于刻不容缓的竞争压力和外部强加的需求的压力,而这种屈服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习俗。我有可能拥有我自己的目标。我试图通过一定的活动组合来兑现我的两大承诺。在我为研究所撰写的理论文本中,我阐述了我想要运用到广播计划中的观点和经验。这方面的第一个文本是《论音乐的拜物教特征和听觉退化》,1938年发表于《社会研究杂志》,现收录于小册子《不协和音》。最后一个文本是1937年开始写于伦敦的论瓦格纳的书,1939年的《社会研究杂志》发表了其中的几章,全书出版于1952年(苏尔坎普出版社)。这本书和经验的音乐社会学的正统出版物之间的鸿沟是可以想见的。可是,它属于当时我采用的基本框架。《试论瓦格纳》试图把音乐的社会学分析、美学分析和技术分析结合起来,从而使得对瓦格纳的“社会特征”的分析及其作品的功能分析能够说明其内在的结构。另一方面,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方面,对内在技术的发现应被解释为一种具有社会意蕴的等级制。论音乐拜物教的论文试图勾画出我在美国的全新的音乐社会学经验中形成的概念,并且为要进行的专门研究勾勒出某种类似于“参照框架”之类的东西。与此同时,该文对我的朋友本雅明的一篇文章做出了带有批判的回应,那篇文章发表在我们的杂志上,讨论的是技术可复制性时代的艺术作品。我的文章批判地强调了文化工业的生产以及与之相关的行为模式等等问题,而在我看来,本雅明似乎对文化工业采取了过于肯定的和积极的态度,对其技术潜能过于乐观了


文|特奥多·阿多诺    译|夏凡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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