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丢掉幻想的“字节跳动们”
对于中国的科技巨头们来说,这是一个注定难以休息的周末。
凡是有海外业务的公司,一定都在日以继夜的商讨方案,以应对正在来袭的“数字铁幕”。
前两天一个朋友评论说,字节跳动处理tiktok事件,相比华为处理美国威胁时稚嫩了太多。
我当时在朋友圈回复他道,华为的核心业务大多是to B和to G的,这就决定了它这么多年的发展史其实是一部与不同政府的“斗争史”。而字节跳动虽然对消费者心理摸得门儿清,但对政客们在想什么却不太关心也无需关心。
两者如何能比?
更何况,美国的科技巨头CEO还有可能会被拎去国会批斗一番,而中国的科技巨头企业家们可一直都是各级政府的座上宾呢。
不过,我还有另外一层没有说出来的想法。
tiktok事件乃至后续发酵的系列封禁事件,其实早已超出了企业竞争和商业活动的范畴,上升到了国家之间的政治对抗层面。
而一旦到了这个高度,那么单一企业面对政府,其实和个人消费者面对科技巨头时并没有什么差别——大家都是待宰的羔羊,充满 “无力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这个时候,企业能怎么做呢?或许毛主席早就为他们指明了方向——
丢掉幻想,准备斗争。
1
对于tiktok的遭遇,很多国人的质疑集中在美国政府是否有权这么干,特朗普政府这波操作是不是过于厚颜无耻,甚至违规了。
如果真这么想,那就是太小看美国政府这些年来在制约中国企业投资方面默默落下的那些棋子了。
根据财新的报道,早在2019年10月,特朗普就已经授权CFIUS针对字节跳动收购Musical.ly进行调查——换句话说,特朗普针对字节跳动,还真不是临时起意。
而CFIUS何许人也?是近些年来中国企业闻之色变的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的简称。
这个机构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经诞生,最早是为了防御手握巨额石油美元的OPEC国家对美国进行政治性投资的。
在不长的发展历程中,CFIUS防御的对象经历了从中东各国到日本再到中国的变迁,而手上的权力却越变越大,从最早仅仅是提供分析报告的智库机构,已经升级为在法律保障下有权审查外国投资并向总统提供决策建议的实权机构。
2018年10月美国财政部出台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更新法案》(又称FIRRMA法案),则给CFIUS的审查提供了更多的抓手——
凡是外国人在涉及关键基础设施或关键技术生产的任何美国企业的非被动投资,或者是为了维护敏感的个人数据,都可能被纳入审查范围。
这也就标志着,美国政府对外国企业在美商业投资的干涉,正式从国防等国家安全领域,扩展到前瞻技术、高端制造等新兴产业,以及风险投资等早期投资领域。
所以说,美国政府决定就两年前Tiktok收购Musical.ly一案进行事后审查,无耻是无耻了一些,但肯定不是“师出无名”,也不存在法律层面的障碍。
因此,字节跳动在宣称可能起诉美国政府的公告中,针对的点也是“美国政府擅自决定协议条款,甚至试图干涉私营企业之间的协商”这些细节,而不是要求Tiktok被卖掉这件事情本身。
2
还有很多观点认为,此次美国政府针对Tiktok和微信的封杀令,事实上是特朗普为了寻求连任的极限施压,是“懂王最后的疯狂”。一旦11月份的总统大选中拜登上台,一切都会逆转。
因此,中国科技企业要做的就是拖延时间、耐心等待。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且不论特朗普究竟能不能连任这个“世纪难题”,就算拜登上台,真的就会放过中国的科技企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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