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00万丨北京重磅出台12项举措扶持软件企业
为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安全发展,推动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进一步做优做强、提升能级,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6日至7月12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6日
全文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安全发展,推动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进一步做优做强、提升能级,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特制定以下措施。
1
鼓励产品研发应用
1.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围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组织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实施“产业筑基工程”,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一批关键软件产品研发,单个项目补助最高30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研发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10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支持企业牵头申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国家项目,按照有关政策对在京企业承担的国家重大项目进行资金配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2. 支持软件产品首试首用。
形成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供给清单和需求清单,搭建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示范应用对接平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制定基础软件应用指导目录,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软件应用综合保险,对目录内软件应用过程中产品质量与责任风险进行保障,对购买软件应用综合保险的保费进行补贴;对目录内产品在京津冀地区进行推广应用的,按销售额给予补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银保监局)
鼓励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先采用纳入国家和本市重点目录的软件产品,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提供早期应用场景和试用环境,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落地。(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 支持互联网3.0新技术体验验证。
鼓励企业投资搭建元宇宙创新体验中心、数字人体验馆和元宇宙商业街区等体验环境,建设XR摄影棚、云渲染平台、动作捕捉设备、数字资产登记交易平台等基础设施,围绕图像引擎、XR操作系统等互联网3.0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展示体验和验证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1000万元。(市经济信息化局)
4. 支持拓展应用场景。
落实《北京市数字消费能级提升工作方案》,培育在线体育、数字文旅、VR购物等沉浸式体验数字生活消费新场景。开放工业转型场景,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进行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分档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3000万元;推进“北斗+”融合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1000万元。(市经济信息化局)
5. 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发布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年度计划,升级改造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采用数据专区等安全可信方式,面向平台企业有序对接健康宝、城市运行等方面数据,支持平台企业加速技术研发突破。建立智慧城市场景清单公开征集、评审入库、动态滚动、多方联动的迭代更新机制,鼓励平台企业采用“揭榜挂帅”“毛遂自荐”等方式承接场景开放试点,对成效显著的优先向全市推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
夯实产业数字基础
6. 支持构建城市算力中心体系。
鼓励公共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打造市级算力监测调度和算力网络平台,优化本市公共算力资源供给,加强商业化算力资源供需对接。支持数据中心绿色化、算力化改造,委托第三方机构为本市数据(算力)中心提供绿色化诊断服务。对于改造后PUE达到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1139)规定的先进值且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数据(算力)中心,按照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进行奖励;对数据中心转型为算力中心或涉及余热回收、液冷、氢能应用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25%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20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 支持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支持建设区块链算力、仿真、隐私计算、数据交易、数字人、人工智能算力模型、开源代码托管平台等共性技术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补助。(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且符合条件的共性技术平台,可认定为“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根据平台年度服务绩效评价情况,分级分档给予资金奖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使用共性技术平台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纳入首都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范围。(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3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8. 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对上一年度首次“小升规”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的企业(仅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一次性奖励50万元;已被评定为“专精特新”企业,再奖励20万元;已被评定为隐形冠军企业,再奖励30万元,最高奖励3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鼓励企业“规做强”,对符合“专精特新”标准的企业实施“达标即入”;对在京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认定时,满足相关条件的实行高新技术企业“报备即批准”,支持企业享受本市专精特新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支持政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支持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和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贯标达标,提升数据管理和安全防护能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9. 支持企业投融资。
支持设立行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鼓励区级引导基金参与,加大长期资本支持引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
支持行业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委 中关村管委会、北京银保监局)
支持行业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发展,提供上市协调等服务,给予企业挂牌、上市资金支持。(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鼓励金融机构为行业小微企业提供银行信贷和担保支持等金融服务,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给予重点支持。对固定资产投资纳统1000万元以上且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给予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年度最高1000万元。对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且获得贷款的兼并收购项目或建设类重大项目,给予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期限不超过3年(并购为1年)、单个企业原则上年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贴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 支持企业区域集聚。
鼓励各区优化产业和空间布局,在资金、投融资及并购、住房保障、人才奖励、重点活动扶持等方面出台政策,支持园区建设和运营,打造一批元宇宙、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领域特色园区。(各区政府)
支持将老旧厂房等存量产业空间改造为企业研发或生产用房,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贴息支持。(市发展改革委)
支持园区建设产业支撑平台,按实际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补助,并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1. 支持软件人才建设。
依据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支持软件行业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市人才工作局)
加大行业高层次国际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国际人才引进政策,探索简化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审批流程。(市公安局)
对引进的行业人才,按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做好保障服务。(各区政府)
在全市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总量范围内,加大对软件人才的支持力度;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招聘优秀毕业生给予落户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鼓励北京市属高校聚焦关键软件、前沿软件领域建设专业课程体系,与重点企业定向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2. 支持专利标准体系建设。
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专利快速预审通道,实现专利申请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对获得授权的国内软件相关发明专利以及向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提交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标准)专利给予资助,以及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前十年年费按年给予资助,对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予以资助。(市知识产权局)
鼓励在京单位创制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市市场监管局)
本若干政策措施所指企业为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或规模以下工商注册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企业。本若干政策措施与本市其他产业政策有交叉的,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若干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安全发展,推动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进一步做优做强、提升能级,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总体思路
《若干措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市场主体、稳就业,助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起草过程中,一是坚持首善标准,对接国家相关政策,形成涉及支持企业的地方政策措施清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企业现实困难和核心诉求,按照亟需解决和需常态化支持进行分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关政策;三是坚持对标先进,力争做到政策力度更大、范围更宽、内容更实,持续优化我市政策竞争力。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包括四方面12条措施,主要内容为:一是鼓励产品研发应用。聚焦关键软件核心技术攻关及应用,提出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软件产品首试首用、互联网3.0新技术体验验证、拓展应用场景、平台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5条支持措施。二是夯实产业数字基础。聚焦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提出支持构建城市算力中心体系、支持共性技术平台建设2条措施。三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针对大中小企业发展需求,提出支持企业做优做强、支持企业投融资、支持企业区域集聚3条措施。四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针对软件企业反馈的人才匮乏、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等现实问题,从支持软件人才建设、支持专利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提出2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