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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的女儿被爸爸“抢走”,妈妈在婚内讨回了监护权 | 深度报道

北青深一度 北青深一度 2022-12-03
采写/ 吕惠
编辑/ 石爱华


曾倩给女儿准备的书架


曾倩没有想到,还在吃母乳的八个月大的女儿会被丈夫一家藏匿起来。


在女儿被“抱走”的近一年里,她无法获知女儿的任何消息,只通过派出所见到了一张女儿的照片。为了维权,曾倩加入了“紫丝带妈妈”群体。她们的配偶(或前夫)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使得她们和曾倩一样失去了一个母亲的合法权益。
一般而言,“紫丝带妈妈”会通过离婚诉讼来争取抚养权。但曾倩在离婚官司一审败诉后,转而提起了婚内监护权的诉讼,要求男方送回孩子,由自己抚养。
在我国法律对婚内监护权的归属并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曾倩的案子在二审中得到了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成为国内首例婚内监护权胜诉案。

女儿被抱走后,曾倩的冰箱里攒满了母乳


女儿哺乳期被抱走


2021年7月,31岁的曾倩正因为离婚纠纷和丈夫郭瑞分居,和妈妈一同带着8个月大的女儿居住在保定。7月7日早上8点多,曾倩的妈妈带着孩子下楼遛弯,在小区里碰到了孩子的奶奶和那边的亲戚。奶奶说要带孩子去买吃的,曾倩妈妈便把孩子给了对方,但几个人将孩子带走后再没有回来。
曾倩以为,对方想以此逼她在离婚条件上退让。她跟孩子奶奶联系,告诉她孩子对奶粉过敏,希望早点把孩子送回来。奶奶只说想念孩子,要带孩子一天。但此后近一年时间里,曾倩都没能再见到女儿。
孩子被抱走后,曾倩陷入焦虑和担忧。孩子还在哺乳期,每晚都会醒几次,吃喝拉撒需要注意的事情特别多。孩子离开后,她也要每三个小时就吸一次奶,那段时间,攒下来的母乳把冰箱的3层抽屉都堆满了。
曾倩每天都会给郭瑞发消息问孩子在哪里,怎么才能见到孩子,但从未得到回复,她还发现,孩子的奶奶把自己的微信和电话都拉黑了。
为了找到孩子,曾倩跑去丈夫郭瑞的老家,孩子的爷爷明确告诉她,离婚的事情弄不完,绝对不会让她见到孩子。曾倩再去时,郭瑞一家人已不知搬到了哪里。
实际上,女儿被带走当天,曾倩就报了警,警方认定这是家庭纠纷,让她去法院起诉。去郭瑞老家找孩子时,曾倩还以“失踪”的名义报过两次警,一次是2021年10月,一次是2022年1月。第二次时,派出所民警找到了孩子的爷爷,爷爷和奶奶视频通了话,让民警看了一下孩子,民警拍了照片给了曾倩。
婚内监护权
孩子被带走后,曾倩马上提起了离婚诉讼,打算在离婚诉讼中争取抚养权。在当时,这也是她“要回”孩子的最好选择,当时孩子还在哺乳期,按照法律规定,母亲赢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
但因立案法院的属地问题,离婚官司直到2022年1月才得以开庭。曾倩向法院提出女儿由自己抚养,郭瑞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而法院认为双方不存在根本性矛盾,郭瑞亦不同意离婚,曾倩的离婚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一审败诉后,曾倩算了一下时间,如果继续上诉的话要等到2022年的8月份,到时候如果再出什么意外,耽误的时间还会更长。
我国民法典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对于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一般会被判给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因为“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这一点让曾倩担心,如果离婚官司拖到2022年10月,女儿就满两周岁了,到时候会更加不利。
在处理离婚和抚养权的过程中,曾倩了解到了“紫丝带妈妈”这个群体。她们多与曾倩的处境相似,孩子在婚内被配偶“抢走”,无法见到孩子。
从2019年开始,便有“紫丝带妈妈”开始尝试在婚内起诉,申请孩子的监护权,但因为现行法律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监护权没有明确规定,能够立案的屈指可数。
“去年有妈妈成功立案,虽然没有拿到监护权,但是拿到了探视权”,曾倩听说后,也决定试一试,即使拿不到监护权,但如果获得探视权,就可以见到孩子。这样,离婚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也大一些。
曾倩提起的婚内监护权纠纷案于2022年1月立案,两个月后,一审开庭,法院以“无法证明男方没有抚养好女儿”为由驳回了曾倩的诉讼请求。
“紫丝带妈妈”群体法律顾问郭小明介绍,以往,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的案件时,“不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是重要考虑因素。同时,这类案件普遍会遇到执行难的问题。法院判决后不能顺利执行,法律的权威也会受到影响。“考虑到这些因素,法院在判决时往往会向藏匿方倾斜”,郭小明表示,孩子被藏匿后,通过合法渠道争取抚养权,对“紫丝带妈妈”来说是一场艰难的斗争,婚内监护权就更难了,因为现行法律里没有对婚内监护权的明确规定。
对于一审判决,曾倩不服,提起上诉。2022年5月,二审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拿到案子后,因为现行法律对“婚内监护权”没有明确规定,被告违背了哪条法律,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些都是模糊的,法官判案颇有压力。该案的二审法官霍丽芳和同事也一度犹豫过要如何处理。“有明确法律规定,我们才敢直接适用法律判决,不过后来我们觉得,可以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这些法律中的原则去审理该案。”
霍丽芳对深一度表示,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父母离婚时“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同时,该法第四条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霍丽芳介绍,在和同事们一起研判之后,他们觉得还是要想办法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2022年7月,二审开庭两个月后,曾倩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二审判决书。保定中院判决对方在指定期限内将孩子送交曾倩,暂由曾倩直接抚养。
曾倩的胜诉,也使该案成为了国内首例胜诉的婚内监护权案。得以胜诉的关键点在于,二审法院认定了男方藏匿孩子的事实:郭瑞和母亲强行接走孩子并拒绝将孩子送回曾倩身边,导致孩子被迫中断母乳。他们的行为不仅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损害,也是对曾倩平等监护权的不当侵害。
曾倩拿到的胜诉判决书

第一个胜诉判例

曾倩在得知胜诉后,第一时间把判决书发到了“紫丝带妈妈”的群里,大家都为她高兴,也为“紫丝带妈妈”这个群体感到高兴,“接好运”的祝福在消息后面接起了一条长龙。
但关于案件本身,并没有就此告终。2022年9月,郭瑞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曾倩作为被申请人,已经提交了再审答辩状。
“紫丝带妈妈”的法律顾问郭小明认为,郭瑞的再审申请大概率会被驳回,“因为这个判决是有法有理有情,且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意义”。
但郭小明并非没有额外的担忧。他提到,虽然未成年保护法在曾倩“婚内监护权”的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二十四条仅明确了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是国家明文禁止的行为,却缺乏配套细则及违反后的惩罚措施。
郭小明认为,一方面,二十四条对“什么是抢夺藏匿行为”没有做出界定,因此法院没有统一的判断标准,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的法院会认定这是一个违法行为,有的法院可能就不会去认定。”
另一方面,它没有规定违反后承担的法律后果,“即便认定了存在抢夺藏匿行为,这对于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有什么影响?是不是认定抢夺藏匿了,那么抚养权就要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或者有什么限制和惩戒?这个也是不清楚的,又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郭小明表示,本案作为国内首例婚内监护权判决,虽然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本案的裁判依据是原则性的法律,不是明确惩罚措施的法条,全国的法院在遇到抢夺藏匿案件,还是会持有不同的观点。“下一步比较好的方向就是这个案例能够被最高法院评选为今年的指导性案例,那么它的指导价值就更大了。”
赢得婚内监护权,曾倩和女儿的生活回到正轨。但对她来说,这还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结果,接下来还要解决离婚和最终抚养权的问题。
保定中院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表示,在审理婚内监护权一案时,法院虽然以未保法为主要法律依据,遵循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这一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被抢夺藏匿孩子的一方将来就必然获得监护权或是抚养权。主审法官霍丽芳表示,首先要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其他还要考虑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多方面的因素,是否有抢夺藏匿孩子行为只是其中的考量因素之一。
但无论如何,在全国首例婚内监护权胜诉的判决中,保定中院对目前婚姻家庭纠纷中较为常见的“抢孩子”现象给予否定评价。霍丽芳认为,此前大多数案件并未对“抢孩子”现象从根本上加以否定。未来,本案对于引导夫妻双方从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角度考虑、合法合理正确行使监护权具有正向作用。
被疏远的母女关系
在获得婚内监护权后,曾倩接回女儿的过程并不顺利。
今年5月,二审开完庭后,曾倩见到了十个月没见的女儿。分开的时候女儿才八个月大,现在见了她像见了陌生人一样会害怕,直往爸爸怀里躲。
长期与子女分离导致的“疏离感”困扰着曾倩,也困扰着“紫丝带妈妈”们。
“紫丝带妈妈”公益群体的发起人朱莉在与多位母亲接触后发现,与孩子分离的时间长,不仅会产生“法院以不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为由,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藏匿方”这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对方给小孩‘洗脑’得很厉害,让小孩不愿意跟妈妈走,法官以孩子意愿作为主要的执行依据,不好对男方去采取强制措施,这对被藏方是很不公平的。”朱莉说。
朱莉的孩子也曾在婚姻存续期被“藏起来”。她的离婚诉讼打了两年,获得抚养权后,因为男方拒不执行判决,朱莉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男方被法院司法拘留一个月,但仍不愿意交出孩子。于是朱莉又提起了“拒执罪”公诉,迫于拒执罪的压力,男方提出调解,最终交回了孩子,但这个过程又用了两年时间。最终,她花了四年时间才和被“抢走”的孩子重新生活在一起。
朱莉提到,如果当年自己可以获得婚内监护权,就可以大大缩短亲子分离的时间。如今看到曾倩胜诉,她感到很欣慰。
2022年7月,收到判决结果后,曾倩和郭瑞商定,在8月1日家接回孩子。到了约定日期,曾倩去接孩子时,丈夫抱着女儿,不让她碰孩子,就连坐在孩子旁边也不行。那天,他们因此相互推了几下,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曾倩看着大哭的孩子十分无措,只能用玩具试着转移她的注意力。那次见面,以和郭瑞母亲吵了一架告终。
第二次,曾倩让郭瑞把女儿送到自己父母家。8月7日,曾倩顺利接回了女儿。
记者了解到,保定中院在判决中也将郭瑞的探望权考虑在内,明确了每月的探望次数、时间等内容。现在,郭瑞每个月会来看望孩子两次,他会和曾倩一起带孩子出去玩。
(为保护采访对象隐私,文中曾倩、郭瑞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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