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瘟疫有眼”指什么?
浙西浙东大不相同
宋朝的《夷坚志》,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南宋乾道元年,婺源石田村汪氏的家仆王十五突然昏死,八后天又奇迹般地复活,并讲述了昏迷中的经历。
原来,他在耕田时看到从西方来了十多人,来者都穿着道服,带着箱子、盒子和大扇子。来者让王十五挑着那些箱子,和他们一起赶路。到了县城五侯庙,他们对五侯表示想在婺源行瘟,但是五侯不允许,并下令他们赶快离开。他们来到岳庙,也一样被喝令离开。来到休宁县、徽州,拜见当地神明庙,神明都不许他们行瘟。后来他们辗转来到了宣州,刚进入大神祠门口,就有人出来迎接。经当地神明许可,他们才可行瘟,先从北门孟郎中家开始行瘟。
在孟家,他们从箱中取出各自的武器,或扇,或击,中者即死。这一年,浙西百姓感染疫病者不计其数,而浙东则相安无事。浙东民风诚善,素来敬奉神明,得到了当地城隍神或其他神明的仁慈守护,不许那些疫鬼行瘟,所以躲过了疫灾。
也就是说,如果神明不允许,当地也不会发生瘟疫。在人们普遍敬畏神明、诚实善良的地方,正气充足,神明就不允许瘟神在那里放瘟;而在人们普遍不信神、不讲道德的地方,伤天害理的事就多,神明就会允许瘟神在那里降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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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疫使者的职责
“瘟疫”还有另一层含义,就是不会让任何一个好人平白无故被瘟疫夺命。
有这样一个例子。在民国《轮回集》中记载,江苏省江阴有个申港镇,申港镇有季子庙,祭祀春秋时著名人物季札,庙宇中多余的房间就被政府征用并附设该乡第二初等小学校。校长名叫张九皋,是当地知名的大善人,一位儒家君子式的人物。大约在民国十几年时,正月间,张九皋的孙子张葆玉夭折了,同年七月二十日,他的长子张应珍也感染瘟疫暴亡。对张九皋而言,一生行善,结果半年间长子和孙子却相继去世,他开始怀疑起善有善报的天理。
毕竟好人有神看护。七月二十二日,就在张九皋长子去世后的第三天,上午九点,他的次子张应介出门买菜时,忽然看见去世的兄长带着侄子张葆玉朝他迎面而来。张应介只来得及喊了一声“大哥”就昏倒在大街上。左邻右舍看见了都来搀扶,不料张应介起来后,说话的声音却是张应珍的,并讲述了前因后果。
原来,张应珍的前世是在另外空间掌管瘟疫的行疫使者,孙子张葆玉是行疫
善恶有报是天道,因果报应不能错。在人间和天上都是这个理。这篇记载中,行疫使者因为找错了人,所以犯了罪过,被罚,降生到尘世当常人。估计大家在我国的各类古书都看到过,上界的神仙因违犯天条,而被打到凡间当人的例子。行疫使者被惩罚,说明决定瘟疫传哪里不传哪里、传给谁不传给谁的,是比行疫使者更高级别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