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十大工程”!省政府出台意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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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十大工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鲁政发〔2023〕1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数字经济的关键支撑和核心引擎,为加快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全面塑强数字经济竞争新优势,更好支撑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链长制”为总抓手,以“十大工程”为主路径,坚持市场主导、创新引领、龙头带动、开放合作,推动全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全面扩量提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显著增强,到2025年年底,全省信息技术产业营收突破2.2万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等核心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0家,每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0000件以上。全省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125左右,努力打造全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要集聚区、融合应用引领示范区和技术创新发展新高地。
二、重点领域
坚持基础领域补短板、优势领域锻长板、新兴领域抢布局的原则,聚焦实体、做强实业,加快实施“十大工程”,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一)实施集成电路“强芯”工程。加快“芯机联动”,支持整机龙头企业联合省内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发适配一批配套芯片。全力推动济南、青岛两市集成电路晶圆制造项目规模化量产,积极布局高端封测产业,大力发展EDA设计工具、专用设备、关键材料等产品。支持济南市瞄准新能源汽车、5G、光电等市场需求,构建碳化硅、氮化镓等第三代半导体全产业链。力争到2025年,全省集成电路产业规模过千亿。(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二)实施高端软件“铸魂”工程。支持济南市、青岛市做强中国软件名城品牌,培育壮大一批本地企业,招引落地一批头部企业,形成引领全省软件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进一步强化创新导向,持续提升骨干企业核心竞争力,争创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全国软件百强企业,以提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研发能力为关键,加快推出一批鲁版软件“名品”。力争到2025年,全省软件业务收入达到14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三)实施先进计算“固链”工程。支持济南、青岛等市紧抓人工智能计算、东数西算等机遇,推动龙头骨干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关键器件、基础软件适配验证和技术迭代升级,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安全稳定的高性能计算机产业体系。支持威海等市围绕打印机等计算机外设产品,延伸招引一批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提升产业集聚发展、配套发展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省先进计算产业规模达到35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四)实施数字终端“扩量”工程。支持青岛等市大力发展新型显示等产业,提升龙头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消费电子产品生产能力,塑强产业发展主引擎。抢抓新能源汽车机遇,推动终端制造企业与整车企业深度合作,开拓车载终端市场。支持淄博、济宁、日照等市大力发展机器人核心部件,加快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研发应用。紧跟消费升级趋势,支持企业布局智慧农业、智慧安防、智慧医疗健康等新型终端。力争到2025年,全省数字终端产业规模达到6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五)实施人工智能“赋智”工程。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大模型技术开发和验证。支持济南、青岛等市高标准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创新发展试验区,布局建设一批自主可控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增强算力供给能力。以智能制造为重点,持续深化制造业全业务、全流程的智能化转型。挖掘更多应用场景,立足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能源、智慧城市等领域,培育一批满足行业需求的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力争到2025年,全省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达到6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
(六)实施虚拟现实“提质”工程。支持青岛、潍坊等市以壮大虚拟现实整机产品生产规模为牵引,提高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青岛)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集聚能力,搭建内容制作、分发公共服务平台,带动虚拟现实产品向商用端、消费端深度延伸,打造形成涵盖关键零部件、感知设备、内容制作各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力争到2025年,全省虚拟现实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实施空天信息“跃升”工程。支持济南、青岛、烟台等市持续深化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加快建设东方航天港、齐鲁空天信息研究院、卫星互联网等重大载体,扩大北斗导航、高分遥感在智慧城市、应急救援、海洋渔业等领域的应用规模,提升卫星核心器件制造、总装总测、终端设备制造和空天地信息一体化应用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省空天信息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大数据局)
(八)实施云服务大数据“融通”工程。着力发展云原生技术能力及应用实践,以混合云为重点培育行业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云服务产业。持续创新产业互联网、消费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三网融合”模式,深化大数据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提升数字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省云服务大数据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九)实施能源电子“聚能”工程。大力发展“新三样”,支持济南、东营、临沂等市紧盯硅料、电池片等关键环节,做大先进高效光伏产品生产规模,积极开展钙钛矿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支持枣庄、济宁等市壮大锂电电芯、电池模组等产业链各环节,大力开发超长寿命、高安全性储能锂离子、钠离子电池,支持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推进功率半导体器件及其模块、组件、系统布局,提高对省内外能源企业的配套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省能源电子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十)实施新型电子材料“融链”工程。发挥化工等产业基础优势,支持烟台、滨州等市引导大型化工企业向集成电路晶圆制造材料、新型显示基础材料等电子化学品领域积极拓展业务,以更大力度融入国内乃至全球龙头企业供应链。支持济南、淄博、德州等市提高碳化硅衬底、大尺寸硅片等产能,做大封装材料企业规模,持续塑造和巩固在相关优势领域的领先地位。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型电子材料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三、实施路径
(一)聚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瞄准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和基础环节,深入征集企业共性需求,定期发布攻关目录指南,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方式,依托省级科技计划每年实施信息技术创新重大项目20项以上,形成一批基础性、前沿性创新成果,激发企业创新内在动力。支持龙头企业积极申报承担国家重大产业创新专项,在支撑和服务全国大局中加快突破“卡脖子”难题。(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着力做强创新平台。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支持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优势力量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推动省级科技创新工程、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等加大在重大创新平台的布局,以重大创新平台为纽带,支持龙头企业沿链集聚创新要素,加快实施靶向突破,全力填补产业链空白环节,攻关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加快自主生态培育。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信创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契机,支持搭建基于国产软硬件的研发平台和验证测试环境,开展集成适配、优化迁移。大力支持企业参与以自主可控芯片、操作系统为核心的国产生态建设和基于RISC-Ⅴ等开源技术的项目开发、标准制定。深化信创产品在各行业的渗透应用,形成以市场牵引供给、以应用促进提升的良好发展格局,持续降低对外依赖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科技厅)
(二)聚力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1.强化龙头城市引领。支持济南市软件产业提档升级,培育特色半导体、先进计算等重点产业链,积极布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空天信息、量子信息、网络安全等新兴产业。支持青岛市集中力量做强集成电路,巩固扩大数字终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优势,创新培育人工智能、数字文化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形成全国领先的数字产业发展引领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2.培育特色化产业集群。推动龙头整机企业开放市场链、供应链、创新链,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协同发展性强的配套企业和生态伙伴,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雁阵形”产业集群。深化省内产业合作,以智能终端、“新三样”等为重点,推动各市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高度集聚、协作紧密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入围省级以上特色产业集群的,省财政择优给予专项激励。(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3.建设高水平产业园区。支持各市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基础优势,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规律,找准目标定位,科学布局一批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化园区,积极争创中国软件名园等国家级园区。每年认定10家左右建设水平突出、发展成效明显的数字产业园区,支持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政策环境,全方位提升对前沿技术、优质企业、高端人才的吸引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聚力做强发展主体引擎。
1.打造一批优质企业。支持全国电子百强、软件百强企业积极开展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进一步提升产能规模和产业链供应链主导力。以争创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软件企业为牵引,在“十大工程”关键节点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依托“小巨人”“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等政策,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2.落地一批优势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市在国家政策框架下,加强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领域优势主体合作,积极吸引新增产能落地,推动产业向高端跃升。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国内外头部企业的重大战略合作,积极吸引关联度高的业务在我省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夯实产业发展硬支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3.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济南、青岛、烟台、德州等市晶圆制造、基础材料、显示模组、先进封测等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光伏、锂电池等领域,建设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引领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加力提速做大产业规模。每年谋划推出重大数字产业项目100个左右,在土地、能源、环境等方面依规享有与省级重点项目相同的保障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四)聚力拓宽市场应用空间。
1.强化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发挥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政策作用,优化质量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信息技术产品形态和盈利模式创新,释放市场需求、提振消费活力。将“三首”创新产品应用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考核,扩大采购引导效应和应用规模。建设一批虚拟现实、元宇宙等应用体验中心,择优给予财政奖补,助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2.深度支撑数字化转型。围绕制造业、农业、服务业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需求,建强一批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发放创新券等方式,支持企业上云用脑。建设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降低中小企业转型成本。实施“工赋山东”行动,鼓励“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服务商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与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打造一批典型场景解决方案,省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3.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在符合国家政策前提下,建设一批数据中心,优化全省算力布局。大力支持“千兆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骨干网络承载能力。加快5G网络全覆盖,对推动应用作用大、流量高的新建5G基站给予财政奖补,到2025年,建设开通5G基站25万个以上,切实提高数字“新基建”对信息技术应用渗透扩散的支撑效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五)聚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1.深化“四链”融合互促。进一步发挥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机制作用,面向“十大工程”,形成标志性领军人才需求清单、技术攻关需求清单,推动与人才招引筹划、学科专业调整、科技工程谋划等的精准对接,实现需求及时表达、有效响应。支持“链主”企业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深度联动,组建合作交流联盟,示范性推进“四链”融合工作。(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2.推进产业融链固链。系统梳理我省骨干企业在整机设备、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每年举办多场次融链固链供需对接活动,推动有基础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提升配套能力、加快卡位入链,拓展与大企业供应链合作关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弹性韧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建设产业链促进机构。依托专业化社会组织,大力培育支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项目策划、成果转化、供需对接、人才招引、市场拓展等活动,促进跨地域、跨行业、跨企业的沟通联系。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加强与国家行业协会组织沟通对接,为企业集聚全国产业链资源、嵌入全国产业链解决方案搭桥梁、做纽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聚力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1.扩大产业有效投资。支持济南、青岛等有基础的市积极争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国家基金投资。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框架下设立总规模不少于100亿元的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各市设立一批项目基金、产业基金,持续增加资金总量,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加强人才智力保障。制定紧缺人才目录,持续优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布局,每年支持引育高端人才不少于30名。完善信息技术学科,创新开展高等教育共同体、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建设,扩大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等培养规模,储备一批技术创新人才。支持重点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培养一批优秀产业人才。将数字就业纳入“稳就业”一揽子政策体系,增强数字劳动力供给。(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搭建高水平宣介平台。高标准举办世界工业互联网产业大会、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国际软件融合创新博览会、国际虚拟现实创新大会等产业对接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各项重大活动辐射范围,广泛展示我省产业发展成果,搭建双招双引、人才资本对接平台,充分集聚和利用国内外资源,赋能我省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链长制”一体推进,建立“链主”企业及骨干企业诉求“直通车”联系服务渠道,及时研究解决产业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健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推进机制,明确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构建有利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横向高效、纵向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大财税扶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宣贯,依法依规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根据新的产业形势,适时优化出台新的财政支持政策,形成多维度支撑保障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伙伴机制,精准增强产业融资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标杆示范引领,每年组织宣传推广一批优势市、县(市、区)、优秀企业和典型案例。支持省内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先进经验推广。积极开展各类交流观摩活动,推动典型经验“一地创新、多地复制”,营造支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健全考核评估。优化信息技术产业统计指标和监测办法,强化动态调整,完整准确反映各地产业发展情况。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树立大抓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鲜明导向,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发展合力,更好推动产业跨越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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