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 这场大骗局近百万人上当, 梁平有多少受骗的呢?
你们还记得善心汇吗?
其实“善心汇”伪善心,实传销!
大型传销组织“善心汇”被查处!
据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中新网
近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现初步查明,张天明等人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
即使公安部和央视曝光之后,还有好多人不相信,认为是警方、政府是在报复善心汇,善心汇是帮助穷人的: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诱惑,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
善心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
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口号,善心汇于2016年5月进入大众视野。善心汇宣传资料显示,其为党和政府减轻负担,做了大量的扶贫帮困的具体工作,累计公益慈善救助捐款数千万元,扶贫济困达数十万人。
然而,如此“好”的机构,为什么会被政府相关部门“盯上”?
善心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
4月30日,在南京上学的曹颖(化名)在微博上向警方在线咨询。
曹颖介绍,今年3月,家住重庆的母亲在朋友的介绍下加入善心汇,对方称投资3000元,一个月能赚1600元。“一开始我就告诉她这个不太靠谱,怎么可能坐着就赚钱,没有智力也没有劳力的成果,很可能是骗局。”
然而,母亲并未听进曹颖的劝说,不仅没有退出,还要拉曹颖进入善心汇。“我妈叫我把身份证拍照给她,我拒绝后,她又劝我说善心汇是正规组织,规定很严格;我再次提出拒绝,她就说要断了我的生活费!……”曹颖说,“我现在能做的只有在电话里反复劝她。”
同样也是女儿身份的李欣(化名)和曹颖一样感到忧心。“我妈和她的朋友们都加入了善心汇,对于她们来说,能赚钱就是好模式;因为已经尝到了甜头,现在就跟被洗脑一样,我要说是传销,她就说我怕这怕那、挣不了大钱,每每劝说都以争吵告终。”李欣谈道。
为了不让家庭闹的不愉快,李欣无奈选择“妥协”:其母亲又以李欣的身份证开通了一个善心汇账号,“她以为我已经接受了,又开始叫我发展下线;每天还会微信喊我在善心汇会员群里听老师讲课,我都假装没看见,真担心她会越陷越深”。
在李欣的介绍下,法治周末记者加入“勿忘初心新经济生态系统”的微信群,目前该群人数有一百五十余人,每天都有指导老师上课进行分享。
“如果此时聆听我分享的家人,还把善心汇当成是传销,说明你只看了网上的负面消息;如果你只是玩两次、赚点钱就走了,说明你连善心汇的大门在哪里都没找到;如果你把善心汇当成事业,说明你看懂了善心汇的99%;如果你真正从心灵深处相信善心汇创始人张天明所说的,‘在有生之年看不到善心汇崩盘’,恭喜你成为一个合格的善心汇的‘善粉’。”5月1日,群里一位老师“SHX栗子直播中心”,在群里进行语音分享。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善粉’,我认为有几个方面是必须要做的,第一,张天明同志每晚的分享要听,多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第二,你可以忘记吃饭睡觉,但不能忘记要去施德;第三,一定要去善心汇的总部学习,这样格局才能打开;第四,用专门的本子去记录自己每一位会员的布施、受助时间,直到全部教会他、也认可了善心汇,才可以放手不管……”“SHX栗子直播中心”表示,“善心汇将是中国民营企业中最优秀的企业,超过淘宝、百度,我认为只是时间问题。”
模式:“在善心汇想赔钱都难”
“疯狂入局”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模式在吸引着他们?
某记者向一位善心汇会员陈执(化名)进行咨询,这位会员也很乐意地向记者发送了善心汇登录系统的链接。
“打开进行注册就行,每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必须要有推荐人,你填上我的名字,我负责给你激活账户。”陈执介绍,善心汇的系统叫做“新经济生态系统”,注册需要通过推荐人向公司缴纳会员年费300元/人,开户注册即可获赠黄花梨“善种子”1株。陈执介绍,在善心汇这套系统里,目前分为特困社区、贫困社区、小康社区、富人社区、德善社区五个等级;在这里,打款行为称为“布施”,收款行为称为“受助”;在社区内投资,排单打款时需要用到至少1个善心币,善心币价格为100元/个;然后系统按照排队时间安排“布施”,打款成功后,进入“受助”队列,等待收款。
例如,特困社区主要针对丧失行为能力或有残疾证明的人群,该社区的投资额度为1000元至3000元,每轮收益率50%,排队打款和收款时间会酌情提前;贫困社区的投资额度也是为1000元至3000元,排单打款时需要消耗1个善心币,该社区没有“门槛”限制,每轮收益率30%,排队“布施”时间1天至10天,打款成功后,进入感恩受助队列,1天至7天匹配收款,受益为300元至900元;富人社区的投资额度为5万至30万元,每轮收益率10%,打款等待期和收款等待期加一起,最长45天收益5.5万元至33万元。
“简单来说,如果你加入了善心汇,按照大部分人的玩法,在贫穷社区投资3000元,半个月可以收益900元,减去购买善心币的100元,可以获利800元;一个月差不多能排两次单,就可以获利1600元。”陈执说,以一个家庭有5个账号来算的话,一个月家里就可以多收入8000元,对于农村地区或者困难家庭,这就是脱贫了。
“而且,以上只是静态收益,系统还设有动态收益,即推荐朋友加入善心汇,可以获得系统独有的跳级制推荐奖,第一代拿6%的推荐奖,第三代拿4%的推荐奖,这个设置会促使会员不断拉人加入。”
陈执举例,甲推荐乙进来,甲可以拿乙每次排单的6%,以投资一单3000元为例,推荐人甲可以获得180元的推荐奖,若一个月排两单,就可以赚取360元;乙再拉丙加入,甲没有推荐奖,乙可以拿丙的6%;丙再发展丁加入,乙没有推荐奖,甲可以拿丁每次排单的4%。
不过,陈执也说明,推荐奖并不能全部提现,只能提取一半,另一半奖金转为“善金币”,用于旗下酒店、商城、旅游景点等消费。
此外,还有第三种赚钱模式。陈执介绍,直推十个人就可以做“功德主”,向公司交5万元后,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可以打七折:每个人注册入会时需要交300元获赠一颗“善种子”、排单时需要花100元购买“善心币”,而成为“功德主”可以用210元“善种子”、70元“善心币”的价格购买到,再按全价收取会员费用,赚取中间的差价。
“正如张天明所说,在善心汇,你想赔钱都难。”陈执表示,他现在也发展了一个五十多人的“小团队”,通过自己注册的两个会员账号的投资收益和“团队管理奖”,每月收入七八千元;有的“功德主”团队已有几千人,月收入将近五十万元。
观点一
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涉嫌传销
对于善心汇宣称的高回报和层级发展模式,也有一些公众和专业人士表示了质疑。对于外界的质疑,4月21日,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上善心汇工作人员杨女士,杨女士向记者发送了一些关于善心汇的宣传资料。
资料上解释,会员得到平台上其他会员的资助后,分享给更多会员使其加入精准扶贫队伍,公司平台会员基础数据就会不断增加,平台价值就越大,公司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可在善心汇商城兑换商品的金币或现金形式体现,且奖励分配方式仅限于二级,这也符合国家工商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本不涉及传销。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介绍,刑法中对传销的定义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
随着实践活动中传销形式不断演化和变形,武长海表示,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其中明确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
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传销一般会采用金字塔模式,通过发展下线会员牟取利益,但这种模式有显性也有隐性。显性的金字塔模式,一般会在会员加入时明确告诉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以及不同层级会员来获得不同报酬;善心汇虽然不强制会员发展下线会员,但通过高额回报来诱惑、激励其不断发展会员,是一种变相的发展下线的方式,这种隐性的层级设置也涉嫌传销。”武长海表示。
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也认为,善心汇要求入会的人交纳注册费,以发展下线、建立团队为报酬,涉嫌传销;虽然其声称采用跳级制推荐奖,第二代不设奖励,不同于一般传销的顺序层级制,但依然难以摆脱“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的传销本质。
为何在善心汇的架构里,“富人社区”投的多的反而每轮收益少?“贫穷社区”投资额度少的反而每轮收益多?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上显示, 38 40830 38 15534 0 0 1498 0 0:00:27 0:00:10 0:00:17 3079 38 40830 38 15534 0 0 1368 0 0:00:29 0:00:11 0:00:18 3090照规则,“富人”在时间长度上大于“贫困群众”,并且回报低,这既帮扶了“穷人”,又让“富人”有了成就感。
武长海则分析认为:“投资数额小却返利高的目的,在于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因为大额投资,参与的人数普遍偏少,而大额资金停留时间长,可以用来支撑小额资金的周转,这种做法能延长资金链断裂的时间;会员若十多天就能收益30%,平台的盈利或所谓的实体企业,能否向会员支撑高返利还存在疑问;倘若是用新会员的钱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则涉嫌庞氏骗局,一旦当新入会的会员提供的资金无法支付早期会员的利息或本金时,将会出现资金链的断裂,面临崩盘的危险。”
观点二
涉嫌非法集资
2017年2月,张天明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善心汇已有近100万的会员。李欣粗略估计,以每个会员只投资过一次3000元计算,就有三十亿元的资金在平台停留过,等待系统安排打款和收款。
对善心汇登录系统的域名进行查询,该网站主办单位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网站负责人为张天明,审核通过时间为2015年8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等。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表示,如果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的工商注册范围,主要是文化传播等,但其实际的经营行为却是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
邓建鹏介绍,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给出了具体的认定标准: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打着精准扶贫的幌子,善心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进行集资、用网络公开的手段、承诺回报、面向不特定的对象,达到了非法集资构成的要件,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邓建鹏表示。
对于以上质疑,有记者在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中看到,善心汇开发了一个基于精准扶贫的点对点的软件平台,为会员提供精准匹配的帮扶,其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只是通过为平台提供持续的技术研发维护,提供完善的客户服务从而获得技术和服务收益,材料称,善心汇“不建立资金池,所以谈不上集资”。
工商信息显示,昆明同创公司于2015年2月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等。
对此,邓建鹏表示,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即便昆明同创公司具有金融资质,但由于其与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均为独立法人,所以深圳善心汇文化公司仍属超范围经营;而根据工商信息,昆明同创公司只是一家提供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的公司,如果平台有资金应找第三方进行存管;若没有经相关部门批准,汇聚公众钱款到自己平台,也涉嫌非法集资。
涉嫌传销的组织名单
名单据义乌经侦预警平台
警方提示
公安机关正在依法查处善心汇公司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些在传销活动中获利巨大的骨干分子,为转移视线、逃避打击,鼓动不明真相的参与群众进行所谓表达诉求活动。
煽动、组织人员非法聚集和参与非法聚集均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
请广大群众相信政府、相信公安机关,不要受人蛊惑,参与影响社会秩序的违法活动。公安机关将及时公布查处进展情况。
附:央广新闻相关报道
打着慈善旗号的组织
究竟是啥运作模式?
导语
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合作、在海南拥有5A级景区实业、向广东普宁市残疾人捐赠善款,这些,都是一家名为“善心汇”的慈善组织近期的活动。乍一看,这家组织与其他慈善机构没有什么不同,但却有网友反映,该企业打着“慈善”的名号,疑似为传销组织,公司销售的不是产品,而是“慈善”。
根据善心汇的介绍,只要向这家组织“捐款”,几十天内就能获得10%到30%的投资回报,同时,发展下线后,每一层级,都能获得自己下线捐款的2%到6%。这就是善心汇的运作模式,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这家打着慈善旗号的组织究竟是怎样的运作模式?为什么迅速能各地打开局面?
贫困人员缴纳3000元投资,
两周以后就能得到3900元的回报,
通过资金流通,实现“共产共享,
最终走向均富的社会主义理想化经济”。
这就是善心汇
这家号称“慈善组织”的口号之一
在网络上搜索善心汇,可以发现,自2013年成立以来,已经多次向残疾人捐款;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有过合作;今年4月,在昆明组织了善心汇“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研讨会,声称研讨会由昆明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主管;全国助残日,善心汇在广东普宁市举行助残济困活动启动仪式,普宁市副市长亲自参加……
普宁电视台的报道截图
普宁
电视台:
今天上午,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产业集团,普宁助残活动假肢安装活动在我市举行,副市长陈俊礼、善心汇总经理刘力华参加活动……
乍一看,善心汇似乎与其他慈善组织没太大区别。
然而,记者在接触一位善心汇的“上线”李先生时,却被告知,他们的慈善活动,其实主要是针对会员的,300元成为会员的最低门槛,以后就能得到所有会员的帮助,今天投资3000,半个月后,就能得到别人3900元的帮助。
李先生告诉记者,投资3000元以内的,是“贫困”级别,回报率30%;往上,是“小康”级别,回报率15-20%;再往上,投资5-30万叫做“富人”,回报周期更长,回报率更低。按照他们的说法,这样就是富人帮助穷人的新经济模式。
现在有400多万会员,所有的钱都在会员自己手中流通。你可能现在还不是很明白这个新的经济形势,可以先做,一边做一边学习,慢慢就了解了。
最关键的是,如果拉别人入会,就可以获得新人投资额的3%,自己的下线再拉其他人入会,还能再获得3%的回报。
李先生:它是一个新的经济模式,势必要兴起一场新的经济改革,我们是最早一批进入的。介绍的话,你就把他注册到你的下面,这样你可以拿到他投资金额的3%。有人往里面投钱,有人往外面抽钱,但是我们抽了钱还要回馈这个平台,我们现在就是一个循环起来的经济,叫做循环经济,互帮互助。
疑为传销公司+庞氏骗局
真的有穷人多赚钱,富人少赚钱的“一起赚大钱”经济模式吗?15天的回报率高达30%,如此高额的利润,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李先生并未解释清楚。
长期从事反传销活动的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了多起关于善心汇的反映,其本质,就是庞氏骗局:
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你投3000元,给你百分之多少的回报,这种静态实际上就是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传销,是这几种交织在一起。庞氏骗局很简单,实际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收益来自于后来的人交的入门费,一旦这个资金链断裂,就有可能导致该模式崩盘。其实他的目的还是骗取(钱财),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慈善扶贫为幌子,骗取入门费为最终目的。
善心汇网页
李旭告诉记者,按照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只要具备入门费、发展下线、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涉嫌传销。如今传销组织改头换面,注册正规公司,并不代表它就是正规的,新型传销也开始披上了互联网、慈善的幌子:
李旭:有很多人觉得它有合法公司的营业执照,可能就不是传销了。其实鉴别是不是传销很简单,只要具备三个特征:
第一,要求你交入门费取得入门资格;
第二就是通过发展下线,形成这种上下线层级关系;
第三就是通过你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交入门费,然后给你返利。
只要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它就属于传销。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全称为“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并不包括金融业相关。注册资本5亿元,实际认缴只有100万,还是在2023年才能完成认缴。
以慈善为名,套路防不胜防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来到了深圳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区的合源堂善心汇文化产业园内。当记者来到该产业园,却发现,除了门口立的一根柱子标明产业园名称之外,这里并没有其他的标志。经过寻找,在旁边国富工业区内一栋建筑的四层中的一间办公室,记者终于找到了这家“慈善组织”。
然而这里,只是它的“电商分支”,随后经过介绍,记者又找到了这家公司负责对个人业务的“3号商务中心”,在以投资人身份询问善心汇情况时,负责接待的负责人高永生告诉记者,善心汇“就是一个金融项目”,而扶贫,只是开拓市场的策略。
高总的介绍
在记者质疑公司有传销属性、钱款去向不明时,这位“高总”竟然说,他们有自己的套路,也不排除有传销属性:
高总:做生意有做生意的套路,理财有理财的套路对不对?为什么让这些人这么执着,你说它是传销,它有这个属性啊,不排除这个属性,你敢说一个人是完美的吗?今天它有没有具备互联网属性呢?它有具备金融属性吗?我刚说了它有很多属性。
为了让记者“放心”,高永生强调,他们已经注册公司,就会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管,至于他们一直标榜的扶贫,只是资金的一部分而已:
记者:咱这跟扶贫有关系吗?
高:有没有关系就好比,你公司赚了钱要给谁,那是你的事情。有些时候被朋友忽悠了总有一些怀疑、质疑,首先,它是不是一家公司?工商税务,银行是不是它在监管?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表声明
此前善心汇声称与之合作的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近期发表声明表示,由于公众对该公司的经营模式存疑,双方已于今年4月终止了合作。昆明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更是发布声明强调自己与善心汇从来没有任何形式的合作,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近期,内蒙古、山东、江西、贵州等多地的公安也通过各自的公众号、微博等方式提醒群众,“善心汇”以精准扶贫等名义收取投资费用,涉嫌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提醒广大群众注意。
公安局发布提示
如何甄别网络传销?
专家表示,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是传销不变的本质特征。
巨额利润、美好“钱”景……这是网络传销宣传的“关键词”。但无论传销组织如何花样翻新,核心手段无外乎两种:利用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进行引诱;以“创新创业”为幌子进行欺诈。
不管是传统传销还是网络传销,离不开三个本质特征:
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对网络传销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识别:
是否要求参与者在网上注册,交纳入门费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以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为必备条件;参与者是否形成上下线网络,前期参加者可从发展的下线成员交纳的费用或业绩中获益;组织者是否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
互联网传销更具有欺骗性
法律部门表示,传销者利用网络的虚拟空间,假借“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等名义,打着微信营销、电子商务、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的旗号吸引人,并借助国家相关政策掩盖其发展会员或下线牟利的本质。
将互联网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
许多会员认为这是投资理财、电子商务,在案件被查处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与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模式。
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对发现和掌握的“善心汇”及类似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当地工商、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在深圳的采访结束后,记者拨打了深圳市负责打击传销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进行实名举报,截至记者发稿,仍没有得到回复。事件进展,央广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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