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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破产法实务方向) 在职课程培训班(北京班)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学(破产法实务方向)在职课程培训班(北京班)

招生简章


01

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1.品牌优势

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一所著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法学院的前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教育部历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排名第一或A+。中国人民大学和法学学科分别进入了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名单。


2.权威师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继续发挥着重要影响,更有一大批学术功底扎实,已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在职课程培训班授课教师均为授课效果好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

02

课程安排

第一大模块为政治公共课与法学理论课模块,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规范、理论法学专题研究,主要树立学生正确的法律思想,夯实法学理论基础;第二大模块为专业课模块,紧密围绕实务热点,结合我国实体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解读,具体课程包括“民法学研究(一)~(四)”“商法学研究(一)~(三)”等;第三大模块为实务前沿课程模块,将根据实务前沿进展和学员需求开设相应课程,在法律实务前沿系列课程中进行讲授,具体课程包括“法律实务前沿(一)~(三)等”;第四大模块为外语课程,主要提高学员英语水平。以上课程具体安排以实际教学情况为准。

03

教学办法

采取课堂讲授、线上教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和实务前沿课程模块以集中授课为主,其他课程以双休日授课为主。

具体安排以实际教学情况为准。

04

学习期限 
学习时间一年半,自开班之日起计算。

05

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2.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并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大专学历者,参加课程班课程的学习,可获得结业证书。

06

报名手续和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2024年1-6月。

2.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9:00—17:00

3. 报名方式

提交电子材料: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2509253@163.com,纸质版邮寄。

提交纸质材料。请将纸质版照片(3张1寸、1张2寸近期彩色蓝底照片,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608办公室,收件人:潘老师,收件人电话:010-82509253。

4. 咨询电话

潘老师:010-82509253,13522924868

张老师:010-82509216,13501347558

07

收费标准
培训费52000元,一次交清,教材费由本人自理,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培训类票据。

08

缴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中国人民大学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82507931。(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法学院202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破产法实务方向) 在职课程培训班(北京班)课程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法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09

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可以结业,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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