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 2025年招生简章 (面向国际学生)
一、项目背景
为满足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新变化对国际化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求,回应高级管理人士对中国发展模式及全球战略管理理论认知的渴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合作开展亚洲首个MPA-EMBA双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二、项目定位
双硕士学位项目实现MPA项目和EMBA项目的深度融合,旨在培养理解中国发展模式、洞悉全球战略管理、树立国际化视角,掌握现代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知识,并兼具公共价值和企业家精神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及具有创新思维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三、项目特色
1.坚持国际化、交叉性和复合型的培养定位,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中国发展模式、践行全球战略管理、树立国际化视角,把握全球政治经济发展新格局,运用复合型专业知识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助力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2.项目面向全球招生,开展MPA-EMBA双学位教育模式,是亚洲首个MPA-EMBA双学位项目。学员达到两校各自学位标准后,可同时取得清华大学MPA学位、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和香港城市大学EMBA学位。
3.项目充分发挥清华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的师资优势、学科优势和国际品牌优势,既为学员传授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专业知识,又满足不同类型学员对中国国情、公共治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学习的需求。
四、申请资格
1. 申请者须为持外国因私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 硕士学位项目申请者, 应具有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或硕士学位(境内高校)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高校),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 截止到 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须获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6年以上(含6年)工作经验;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4. 申请者应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清华大学规章制度。
5. 汉语水平要求:能够流利使用汉语。
6. 申请者应在申请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和申请条件(包括学校和申请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申请条件),因不符合申请资格和申请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五、申请办法
1. 申请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5日 中午12:00(北京时间)
申请者应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intlLogin进行在线申请,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下文),并在线缴纳申请费。申请费为800元人民币。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者将被通知填报香港城市大学的申请系统,具体申请信息另行通知。
☆建议申请者至少在项目截止日期的2-3周前完成申请。2025年1月16日至2月12日为清华大学寒假期间,申请者在寒假期间可继续在系统中进行在线申请,但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在线审核以及材料的审查。
2. 申请材料清单:
请在申请系统中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陈述:篇幅1千字左右,个人陈述需在申请系统中直接填写。
2)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 硕士专业申请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高校获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原则上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在中国境内高校获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原则上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成绩单: 硕士专业申请者,须提交本科或以上学习期间完整的成绩单。
4)两份推荐信:推荐人须为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或者相关行业内的资深专业人士。可根据系统说明完成在线推荐信或上传推荐人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
5)护照:申请者须提供个人因私普通护照的个人信息页。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还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和加入其他国家国籍证明。申请者若持个人因私普通护照及在华外交签证,还须提供外交签证页。
六、申请说明
1. 上传的各种证书、认证、证明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该文件原件及英文或中文翻译公证件。请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不接受复印件。
2. 上传申请材料的同时须在线支付申请费。请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申请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申请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申请者,已支付的申请费不予退还。无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费不予退还。
3. 上传申请材料不全或未交申请费,申请将不被受理。申请者应在申请前主动了解申请程序、申请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程序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 我校及院系招生部门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的书面版原件或者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供进一步查验。
5. 由于部分国家教育体制与中国教育体制有所不同,对部分国家申请者的学历学位要求参见本网站(https://yz.tsinghua.edu.cn/en/info/1020/1098.htm)。
6. 无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7.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8.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申请材料、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件的真实与准确,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被取消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
9.申请人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10.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者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11. 通过资料初审的申请者,会被告知填报香港城市大学的申请系统并提交相关资料,之后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七、综合考核与录取
本项目采用“申请-审核"制即申请材料审查加综合考核的方式选拔录取国际研究生。申请材料经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联合审查,根据综合审查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选。综合考核一般以面试为主,届时将提前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具体内容、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等信息。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综合考虑材料审查、综合考核等结果,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审核后录取者,由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入学
入学报到时间一般为8月下旬或9月初,具体以录取文件为准。新生入学时须携带所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供学校复核入学资格,并提交我校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学习资格。
九、培养安排
该项目为MPA-EMBA双学位教育模式,主要依托清华大学MPA项目和香港城市大学EMBA项目展开,融合中国发展模式、全球战略管理相关内容。
本项目为非全日制,学制为2.5年,如有特殊情况,修业年限经批准不超过5年。采用分段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每个月集中4天(4个工作日或者2个周末+2个工作日)。授课语言以中文(普通话)为主。
因本项目采取分段集中授课的方式,在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两地授课,专业实践部分在国内外合适地区进行。
根据项目培养目标以及项目定位,课程内容涵盖公共管理课程和工商管理课程,同时兼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战略与规划、全球战略趋势与外交政策等知识体系。公共管理课程主要包括核心课、选修课、前沿课三个部分,按照MPA学位要求,学生最终需要提交毕业论文。工商管理课程主要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两个部分,按照EMBA学位要求,学生最终需要提交毕业设计报告。
十、学习费用
本项目学费为72万港币/生。统一由香港城市大学收取。
学费包括听课费、教材讲义费、学校和学院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的使用费、论文答辩费等费用。此费用不包含学生上课所需的交通费、国际旅费、食宿费、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费等,海外实践等杂费将以“其他费用”另外收取。
十一、证书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同时授予: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MPA)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香港城市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EMBA)
十二、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电话:+86-10-62787965 邮编:100084
联系人:李老师
Email:mpa_emba@tsinghua.edu.cn
网址:http://www.sppm.tsinghua.edu.cn
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
电话:+852-34428403
联系人:郝刚教授(课程联席主任)
Email:msghao@cityu.edu.hk
网址:http://www.cb.cityu.edu.hk
欢迎报考:
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MPA-EMBA 双硕士学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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