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北师数学】北师大版四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汇总丨可下载



领取电子版请拉到文末

领取电子版请拉到文末




第一单元《认识更大的数》


1、认识数级、数位、计数单位,并了解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





第二单元《线与角》


一、线

直线、射线、线段:

直线没有端点,可以向两个方向无限延伸;

射线有一个端点,只能向一个方向无限延伸;

线段有端点,不能向两个方向无限延伸。

2. 过一点可以画无数条直线,过两点只能画一条直线,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3. 平行线: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平行线,也可以说这两条直线互相平行。

4. 一条直线的平行线有无数条,过线外一点作平行线,只能画一条。

5. 两条平行线之间的距离处处相等,两条平行线之间的垂线段就是他们的距离。

6. 相交:如果两条直线只有一个公共点,这两条直线叫相交直线。

7. 垂直:两条直线相交成直角时,叫做两条直线相互垂直。两条直线互称为对方的垂线。

8. 一条直线的垂线有无数条,过线外一点作已知直线的垂线只能画一条。

9. 从直线外一点到这条直线所画的垂直线最短,它的长度叫作这点到直线的距离。

10. 当两条直线相交成直角时,这两条直线互相垂直。其中一条线是另一条线的垂线,这时两条直线的交点叫作垂足。




第三单元《乘法》


1、估算方法。用四舍五入法进行估算。

利用竖式计算三位数乘两位数。注意,第二个因数的十位要乘三遍,第二步的乘积末尾写在十位上。

估算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要将因数估成整十、整百或整千的数。估算时注意,要符合实际,接近精确值。

2、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再和第三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再和第一个数相乘,它们的积不变。用字母表示是:

(a×b)×c=a×(b×c).

使用时机:当几个数相乘时,如果其中两个数相乘得整十、整百、整千的数就可以应用乘法交换律和乘法结合律。乘法结合律可以改变乘法运算中的顺序。数字如;25和4、50和2、125和8、50和4、500和2等。

3、乘法分配律:两个数的和(或差)与一个数相乘,可以把两个加数(或被减数、减数)分别与这个数相乘,在把两个积相加(或相减),结果不变。用字母表示数:

(a+b)×c=a×c+b×c

或(a-b)×c=a×c-b×c

补充:

1、时、分、日之间的单位互化。

1时=60分 1日=24时

因数中间或末尾有0的三位数乘两位数。

中间有0也要和因数分别相乘;末尾有0的,要将两个因数0前面数的末位对齐,用0前面的数相乘,乘完之后在落0,有几个0落几个0。

2、了解两个因数越接近(即差越小),积越大,两个因数相等时,积是最大的;两个因数的差越大,积越小。

3、式子的特点:式子的原算符号一般是×、+(-)、×的形式;在两个乘法式子中,有一个相同的因数;另为两个不同的因数之和(或之差)基本上是能凑成整十、整百、整千的数。

102×88、99×15这类题的特点:两个数相乘,把其中一个比较接近整十、整百、整千的数改写成整十、整百、整千与一个数的和(或差),再应用乘法分配律可以使运算简便。


第四单元《运算律》


6.应用乘法运算律进行简便计算

在连乘计算中,当某两个乘数的积正好是整十、整百、整千的数时,运用乘法运算律可使计算简便。

运用分解的方法,将某个乘数拆分成几个数相乘的形式,使其中的乘数与其他乘数的乘积“凑整”。

乘除的规律:先乘后除等于先除后乘。

除法的运算性质:(1)一个数连续除以两个数(每次都能除尽)等于这个数除以这两个除数的积。

除法的运算性质:(2)一个数除以两个数的积等于这个数连续除以积里每个乘数。

7.乘法分配律

乘法分配律特别要注意“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可以先把它们与这个数分别相乘,再相加”中的分别两个字。

注意:(1)一定要括号外的数分别乘括号里的两个数,再把积相加。乘法对于减法的分配律是括号外的数分别乘括号里的两个数,再把积相减。

(2)两个积中相同的因数只能写一次)


第五单元《方向与位置》


1、数对的表示方法:先表示横的方向,后表示纵的方向,即根据直角坐标系,确定某一点的坐标(x,y)

2、认识方向:东、南、西、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

3.根据方向和距离确定物体位置的方法:

(1)以某一点为观测中心,标出方向,上北、下南、左西、右东;将观测点与物体所在的位置连线;用量角器测量角度,最后得出结论在哪个方向上。

(2)用直尺测量两点之间的图上距离。


第六单元《除法》


1. 路程、时间和速度之间的关系:

路程=速度×时间 时间=路程÷速度 速度=路程÷时间

2、将出意义并能比较速度的快慢:

如:4千米|时 12千米分 340米|秒 30万千米|秒

3、了解被除数、除数和商之间的关系:

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除数=被除数÷商......余数

4、单价、数量、总价之间的关系:

单价×数量=总价

单价=总价÷数量

数量=总价÷单价

5、商不变的规律:

被除数和除数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商不变

6、

被除数不变,除数扩大或缩小若干倍(0除外),商随着缩小或扩大相同的倍数。

除数不变,被除数扩大或缩小若干倍(0除外),商随着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


第七单元《生活中的负数》


1、 零下温度的表示方法:在温度前面写上“—”号,如“—2℃”“—12℃”通常读作零下2摄氏度、零下12摄氏度。

比较两个零下的温度的高低:0℃和零上的温度高于零下的温度;零下温度的数字越大表示温度越低。

2、正数:比0大的数字都是正数,有的时候我们在正数前面添上“+”号,如+5、+20等等,读作:正5、正20。

负数:比0小的数字都是负数,我们在负数前面提案上“—”号,如—2、—10等等,读作:负2、负10。

明确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第八单元 可能性


1.‘不可能和一定’,都表示确定的现象。‘可能’,表示不确定的现象。

2.请用“一定、可能、不可能”来说一说。

一定:太阳一定从东边升起;月亮一定绕着地球转;地球一定每天都在转动;每天一定都有人出生;人一定要喝水……

可能:三天后可能下雨;花可能是香的;明天可能有风;下周可能会考试。……

不可能 :太阳不可能从西边升起;地球不可能绕着月亮转;我不可能从出生到现在没吃过一点东西;鲤鱼不可能在陆地上生活;空中不可能盖楼房;我不可能比姐姐大……

——END——

▍资料来源:网络

▍免责声明:本文所有图文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 

   

下载课课练全套资料包方式

扫描关注e学友

后台回复“北师数学免费领取资料大礼包


领取下册全科资料点阅读原文!点亮
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