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监管名单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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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前几期为大家分析了全国保理监管名单,本期前研君绘制了商业保理监管名单画像,带大家进一步看看监管名单内的保理公司到底长什么样~
根据《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银保监普惠金融函(2020)273号),优先将股东背景、资金实力、业务经验、合规经营、经营业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初选为拟纳入监管名单企业,切实发挥对市场的示范引领作用。对新设立的或设立后未展开业务的商业保理企业,要在其实际经营半年后再考虑是否纳入监管名单。
01
股东背景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好,声誉诚信好,纳税与财务好,无重大违法违规等】
在纳入监管名单的商业保理企业的股东中,三分之一属于国有控股企业,三分之二属于中大型民营企业。
监管名单内的企业超半数是单一股东,100%控股。而剩下大约40%的企业均有两个及以上的股东,其中大股东控股比例在50%以上的企业占三分之一左右,在50%以下的企业仅占不到10%。
商业保理公司主要股东是指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持股比例高于或等于30%的股东,经研究发现监管名单内的企业有以下共同点:
企业法人,且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经营管理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一般不低于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且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0%。
案例分享
例如,《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第一批拟纳入监管商业保理企业名单》里的中铁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铁建保理)为中国铁建全资持股公司,注册资金15亿元,实缴资金10亿元,是中铁建金融布局的重要一环。股东方包括:中铁建资产管理有公司、中铁十五局、中铁十八局、中铁二十二局、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
——来源:“中铁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例如,《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第一批拟纳入监管商业保理企业名单》里的广州宝凯道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0万元,由宝凯道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宝凯道融控股平台前身为立白集团内部核心一级部门“金融与资本运营中心”。2014年末升级为独立的金融投资控股平台,旗下拥有保理公司、租赁公司、小贷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软件开发等产业金融服务机构。
——来源:宝凯道融官网
例如,《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第一批拟纳入监管商业保理企业名单》里的中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 亿元,由中国中铁全资子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持股90%)和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联合设立。
中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是世界企业和世界品牌双500 强-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板块的重要成员之一,公司总部设立在北京。公司是中国中铁响应国家号召,为完善金融产业链,提供市场化、产业化、线上化融资服务的一家新型产融结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公司。
——来源:“中铁保理”微信公众号
02
资金实力
【实缴普遍不低于5000万(越多越好),融资渠道合法合规】
商业保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监管名单内的企业注册资本最大为150000万元(中铁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江苏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其中75家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占比为30.12%。
从监管名单内的商业保理企业的实缴资本来看,有153家商业保理企业在工商登记系统公布了实缴资本。实缴资本最大为150000万元(江苏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最多企业实缴资本为5000万元,有48家,占比19%。
根据《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商业保理企业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商业保理企业可以向银保监会监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也可以通过股东借款、发行债券、再保理等渠道融资。融资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03
业务经验
【有一定经营时间(1年以上或更长);专注主业;风控健全】
80%以上监管名单内的企业经营年限超过两年。全国商业保理业务量,已从2014年的1000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9年的1.38万亿元人民币。商业保理在整个保理市场(含商业保理与银行保理)中的份额,已从2014年的3%快速增长到2019年的44.2%。
案例分享
例如,《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第一批拟纳入监管商业保理企业名单》里的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经营时间已有6年;《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第一批拟纳入监管商业保理企业名单》里的珠海横琴格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成立,经营时间已有5年。
04
合规经营
【符合205号文业务范围和经营指标要求;诚实守信;提高正向保理比重】
根据《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商业保理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或经营以下业务:
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不得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
不得与其他商业保理企业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不得发放贷款或受托发放贷款;
不得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与商业保理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
不得基于不合法基础交易合同、寄售合同、权属不清的应收账款、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等开展保理融资业务。
商业保理企业应遵守以下监管要求:
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
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
将逾期90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良资产管理;
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的1%;
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金融监管局报告。
根据《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银保监普惠金融函(2020)273号),被纳入监管名单的商业保理企业需要做出合规经营承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诚实守信、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主动配合监管,向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填报各项信息。
05
经营业绩
【积极扩大业务规模,杠杆不超过10倍】
监管名单内的商业保理公司大多数都紧扣大股东所在行业、积极拓展业务空间。属于商业服务业、其他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和金融业的股东占比大约60%,剩余40%的股东则分散在批发业、租赁业、制造业等其他非金融业中。分析认为,商业保理企业主要服务于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其控股股东多是供应链产业链的核心企业,这些控股股东的行业相对分布广泛。
案例分享
例如,《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第一批拟纳入监管商业保理企业名单》里的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华金于2018年在横琴自贸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短短两年,公司紧密围绕华发集团体系内上下游企业和珠海国资企业构筑起商业信用体系,大力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创新应收账款融资模式,2020年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规模突破83亿元,在降低产业链供应链成本,缓解中小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初露锋芒。以创新为翼,华金保理发展迅猛,2020年营收和净利润均达数千万元,同比增长率均超过50%。
——来源:微信公众号“华发投控”
以上是前研君根据监管名单内商业保理企业的特点所做的画像,不知大家看完,是否对监管名单有了更加透彻的了解呢?
2021年,我们期待,各地的商业保理企业监管名单还将进一步陆续出台。在这些纳入监管名单优秀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下,各商业保理企业将更加积极作为,进一步发挥商业保理行业对经济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提高融资效率,优化融资服务,继续为经济发展做更大贡献。
正如商务部研究院信用与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韩家平先生指出:后新冠疫情时代,我国和世界经济将逐渐恢复,但全球商业信用环境尚未完全恢复,银行放贷意愿依然不高、信贷收缩很可能持续。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而言,“钱”紧依然是常态,产业金融(包括供应链金融和消费金融)迎来发展机遇。保理公司将与供应链核心企业、银行等紧密合作,推出更多创新产品,创新金融科技应用,加强风险管控,延长风控链条,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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