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职业病鉴定费用6800元,用人单位承担!如何鉴定?更多职业健康知识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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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怀疑自身患上职业病应如何处理?
该去哪里诊断鉴定?
又该如何申报?
4月的最后一周
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今年的主题为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
接下来小编带大家走近一场活动
让大家速速来了解一些职业病相关知识!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广东省、广州市组织开展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2019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提高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性的认识,积极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2019年4月23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白云区万达广场联合举办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的广东省、广州市2019《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职业健康咨询日活动。活动周期间,广东省、广州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和有关企业将以多形式开展宣传咨询、主题宣讲、专题研讨、图文展览、视频播映等活动,用实际行动推动职业健康与健康中国同行。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刘冠贤巡视员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指出:近年来我省职业健康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绩,表现在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职业健康服务供给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但是目前仍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病相关群体性事件发生风险依然存在,监管执法及技术支撑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刘冠贤巡视员强调:职业健康工作既需要政府部门强化监管,又需要用人单位落实责任,更需要劳动者积极配合,要求各方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与健康广东同行。
市卫生健康委刘成勇副巡视员在启动仪式上要求各区卫生健康部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从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出发做到职业健康监管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依法治理,大力推动职业病防治事业高质量发展。
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卫生首席专家刘移民教授表示,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三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较易被忽视。”他指出,该项检查的目的在于评价劳动者在离开工作岗位时的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相关结论是职业健康损害的医学证据,有助明晰健康损害责任,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据悉,常见职业病有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苯中毒、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等。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刘移民表示,申请职业病鉴定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职业病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6800元,如用人单位符合免征对象,可免缴鉴定费。
“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刘移民指出,当事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当事人为用人单位的,应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原件查验。
此外,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本次宣传周启动仪式暨职业健康咨询日活动承办单位是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协办单位是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职业健康负责同志及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 职业健康各领域专家,企业和职业健康服务机构代表等参加了活动。
“职业健康知识”知多D
什么是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我国目前法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132种。
法定职业病有以下四个必备的构成要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共有多少类多少种?
根据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法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132种。
主要包括:尘肺病(13种)、其它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用人单位如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向所在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2.申报对象: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例如粉尘噪声等。(具体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劳动者如若要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哪些资料?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诊断相关资料应该由谁来提供?
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等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有争议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资料,如劳动者不掌握,由职业病诊断机构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法提请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依法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职业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劳动者如若要申请职业病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职业病鉴定需要以下资料:
(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3)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若当事者在我市属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并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内30日起,向广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人民中路388号;电话:020-81844041)申请市级鉴定。
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者用于职业病诊断相关材料或者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异议的怎么办?
一是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要的材料时,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提请卫生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三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四是经卫生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自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如仍不能作出职业病诊断的,应当提出相关医学意见或者建议。
职业健康检查和普通健康体检有何区别?
一般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而职业健康检查是由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健康检查,目的在于筛查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证。
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应如何处理?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流程应该如何进行?
职业病诊断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领取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诊断须知——材料齐全或不齐全,但有监督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组织3人以上单数具有职业病诊断医师会诊——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送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健康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首要大事
保证职业健康才能
让社会稳步持续的发展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健康意识
增长健康知识
既要保持生理健康
同时也要加强心理健康
这也是我们每个人
都应该为之奋斗的目标
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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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职业健康处
通讯员| 蔡映红、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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