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 | 海珠、荔湾划定风险区域!这些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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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晚至发稿前,多区发布最新通告:
越秀区对梅花村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调整华乐街、人民街、六榕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海珠区划定风险区域,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荔湾区划定风险区域,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黄埔区长岭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解除红山街、龙湖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越秀区
▼
越秀区关于对梅花村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起对梅花村街以下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中山一路24号(锦城南苑C栋),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二、中山一路24号之二(锦城南苑A栋)、中山一路24号之一(锦城南苑B栋)、梅花路34号大院(锦城花园A2-A15栋)、东风东路852号(锦城花园B1栋)、856号(锦城花园B2栋)、中山一路20号(锦城花园B5栋)、东风东路858号、860号之一(锦城花园B3、B4栋),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区域内居民如有需求可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
生活服务保障:87347258
医疗服务保障:18925034773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越秀区关于调整华乐街、人民街、六榕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研判,自2022年11月15日24时起,调整以下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一、华乐街黄花新村13号、14号,调整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二、人民街果菜西街8号、果菜直街17号、果菜西一街4号、6号、8号,调整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0、31号通告执行。
三、六榕街迎寿里捶帽新街1号,调整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0、31号通告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海珠区
▼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赤岗街道
愉景南苑乐天轩C座。
(二)海幢街道
1.富力朗逸轩。
2.天一酒店。
(三)南石头街道
1.翠城花园20栋。
2.南箕南约一巷44号,南箕中约大街50号,南箕路翔凤一巷3-2。
(四)新港街道
1.富力千禧花园C座。
2.海洋雅苑32栋53、54梯,38栋。
3.新港西路176号后座2号。
(五)南洲街道
1.大塘涌以东,东明大街以南,聚德西路以西,兴旺钉珠、九头鸟餐厅连线及延长线以北围成区域。
2.东胜新街西七巷11、13、15号,西八巷12、14、16号,西十四巷1、2号,西十五巷1号。
(六)华洲街道
1.龙潭西环街西三巷3—8号,西四巷3、5、7号。
2.龙潭西环街西五巷5—8号,西六巷5、7号。
3.龙潭西环街西十二巷5、6、8—10号,西十一巷6号。
(七)江海街道
1.新安街41号。
2.新村南华大街北六巷14号。
3.七星岗4号大院E2栋。
4.新村中华大街东八巷3号。
5.锦鸿花园14栋。
(八)龙凤街道
马涌直街西4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二、低风险区
(一)华洲街道
聚德路—映东车行北墙—河道—聚德南路—聚德路连线以东,聚德东南街以南,江海大道以西,新滘中路以北围成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二)南洲街道
1.上涌以东,兴旺钉珠、九头鸟餐厅连线及延长线以南,聚德西路以西,新滘中路以北围成区域。
2.聚德南路、聚德西路、新滘中路与河道围成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三、临时管控区
1.南石头街道南箕中约大街50号之二、之三,翔凤二巷之一及前户,翔凤一巷三号之一、之三,翔凤横街45号。
2.新港街道海洋雅苑(除高风险区外)。
3.江海街道锦鸿花园(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赤岗街道
愉景南苑
18028025281(医疗服务)
020-84229501(生活保障)
二、海幢街道
富力朗逸轩、天一酒店
18928900196(医疗服务)
020-34268949、020-66612349(生活保障)
三、南石头街道
翠城花园
18127824610(医疗服务)
020-84340468(生活保障)
南箕区域
18127824632(医疗服务)
18127824525(生活保障)
四、新港街道
富力千禧花园
18011861653(医疗服务)
020-34112902(生活保障)
海洋雅苑
18011861653(医疗服务)
020-84198966(生活保障)
新港西路176号
18011861653(医疗服务)
020-84458195(生活保障)
五、南洲街道
桥南社区
19129203128(医疗服务)
020-89805976(生活保障)
六、华洲街道
龙潭区域
13724093849(医疗服务)
020-80925032(生活保障)
七、江海街道
新安街41号
18926195057(医疗服务)
020-34059472(生活保障)
新村南华大街
18926195057(医疗服务)
020-84160596、18922345158(生活保障)
七星岗4号大院
18926195057(医疗服务)
020-84021871(生活保障)
新村中华大街
18926195059(医疗服务)
020-34045697、18922349141(生活保障)
锦鸿花园
18926195057(医疗服务)
020-89117913、020-89053104(生活保障)
八、龙凤街道
马涌直街
18922192157(医疗服务)
020-34349470(生活保障)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赤岗街道
新港中路432号大院1—3栋。
二、新港街道
江南新苑F3、F4、F5栋。
三、南洲街道
1.盈丰路西滘大街,西滘南大街一到十七巷,西滘头洲围大街,西滘吴家大街。
2.星晖园小区。
四、凤阳街道
1.星御翠园小区。
2.凤岗脚23号大院27—30号。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荔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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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起,我区划定部分风险区域,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
(一)白鹤洞街
鹤翔里大院6号、7号、8号。
(二)多宝街
蓬莱路蓬莱西约13号、蓬莱西约15号。
(三)石围塘街
塞坝口社区芳村大道西174号。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白鹤洞街
鹤翔社区:81697955
医疗服务电话:13302380372
(二)多宝街
谊园社区:81831854、19966232701
医疗服务电话:81338433、18928735272
(三)石围塘街
塞坝口社区:81691578、19966231582、19966231583
医疗服务电话:81534362、81536816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1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1月16日,我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彩虹街
东浚荔景苑小区、周门路18号彩虹寓。
(二)石围塘街
芳村大道西627号~芳村大道西677号(单数)。
(三)南源街
南岸路47号之一;南岸十一巷3、5号、南岸十二巷2、4、6、8号、南岸十三巷1号101房。
(四)金花街
荔湾路92号1栋、7栋、8栋。
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冲口街
芳村大道东58-74号(芳丽苑)。
(二)多宝街
多宝路177号前座、后座,多宝路181号前座、后座,多宝路179号,以及莲塘社区其它区域。
(三)龙津街
连兴里19号以南、安禄里以西(不含安禄里)、都堂2-4号天后直街2-24号以北、连兴里2-18号以东所围合区域,以及龙津东路以南、汇喜里以东、蓬莱侧巷以北、通行巷以北、洪寿直街以西、汇源正以西、驿巷以西所围合区域。
(四)金花街
荔湾路92号2栋-6栋、荔湾路94号。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黄埔区
▼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长岭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11月14日晚上,黄埔区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我区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起对长岭街以下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中学部食堂楼,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内除了中学部食堂楼以外的其他楼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餐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
长岭街(除以上区域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理措施,11月14日起,连续三天对辖内居住人员开展核酸筛查。
以上临时管控区范围和管理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如临时管控区域连续5日无新增病例,且11月19日居住人员及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时自动解除该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内的群众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24小时服务热线。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31602671
社区服务热线电话:
020-82076913,18922199324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20-62876995
医疗服务热线:
13926012396
特此通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关于解除红山街、龙湖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1月15日解除红山街、龙湖街以下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一、红山街
航专社区4栋。
二、龙湖街
1.中建八局项目部办公区及生活区、中建六局广州大学项目部。
2.合景天峻小区A12、A13、A14、A15、A16、A17、A18栋、集物极·茗小柒便利莱(合景2店)。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衷心感谢社区居民的理解与配合。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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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然 责编:邹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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