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丨从化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各区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措施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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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上午至发稿前,多区发布最新通告:
越秀区解除矿泉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
海珠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实施和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荔湾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黄埔区公布涉疫重点场所;
花都区调整风险区域;
番禺区加强桥南街、沙湾街疫情防控措施;
从化区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公布涉疫重点场所;
增城区新增、调整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
越秀区
▼
越秀区关于解除矿泉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7日12时起,我区解除矿泉街以下区域的管控措施:
一、瑶池社区北至瑶台前进北街、东至瑶台西街、南至瑶台新苑一街、西至铁路边所围成区域。
二、瑶华社区北至景泰涌、东至三元里大道、南至瑶华街、西至瑶台前进北街所围成区域。
以上两个区域周边瑶台西街、瑶台前进大街、瑶华街仍处于临时管制状态,暂停社会车辆和人员通行,居民可通过沙涌南环村路或瑶华中街出入。
三、瑶华社区前进东街13号,瑶泉街1-5、6号,三元里大道321-423号(单号)。
四、瑶池社区广园西路183号。
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居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进出卡口落实扫场所码,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海珠区
▼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瑞宝街道
1.南洲北路颐景华苑A5栋、A6栋。
2.英豪花园三横街4号,一街45号。
3.芳草轩梦轩南街16号。
4.南洲花苑A5甲,南洲北路南燕东街28号。
5.万翠东街二号。
6.尚东峰景B1栋。
7.侨诚花园春晓街8号。
8.石溪南约东街南39号。
9.九亩洲中街九巷1号。
10.石溪南约东街南43号。
11.石溪西大街8巷2号及之一、4号。
12.石溪涌边街40号东梯。
13.石溪侯皇庙街34号。
14.南洲名苑红棉阁C栋。
二、素社街道
1.素社一巷17号。
2.建基路80号。
3.雅墩街5号。
4.蟠龙新街二栋。
5.郭墩新街19号。
6.基立新村东8号。
7.素社直街38号之一。
8.蟠龙东1号大院。
三、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6号大院6栋1—3梯,11、13、25、26栋。
2.愉景南苑礼贤轩B座。
3.赤岗后街21、23、32、34、36号。
4.大江冲66号。
5.粤信广场C3栋。
6.新港中路539号及之一。
7.南丽苑艺苑路43号。
8.泓景花园A3栋。
9.新港中路460号前座。
四、江海街道
1.金穗雅园B11栋。
2.艺苑南路260号、258号210房。
3.新村南华大街北四巷12、17、19号,北五巷13、15、18、20、22号,北八巷8、10、12号。
4.六福华庭E栋。
5.德盛苑264号A1栋。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上下滑动查看)
一、瑞宝街道
颐景华苑
18922149834(医疗服务)
020-89119983(生活保障)
英豪花园
18922149834(医疗服务)
020-89629413(生活保障)
芳草轩
18922149834(医疗服务)
18026353642(生活保障)
南洲花苑
18122018157(医疗服务)
020-84041489(生活保障)
万翠东街
18022858366(医疗服务)
020-34231034(生活保障)
尚东峰景
18122018157(医疗服务)
13016046857(生活保障)
侨诚花园
18702074131(医疗服务)
020-34232125、020-34232126、020-34230062(生活保障)
富全社区
18022858300(医疗服务)
020-89630545(生活保障)
石溪社区
18022858300(医疗服务)
18127825909(生活保障)
南洲名苑
18922149834(医疗服务)
020-84050205(生活保障)
二、素社街道
素社一巷、素社直街
18998436709(医疗服务)
020-84487005、020-89440181(生活保障)
建基路、雅墩街
18998436709(医疗服务)
020-34282985(生活保障)
蟠龙新街
18998436709(医疗服务)
020-84485387(生活保障)
郭墩新街
18998436709(医疗服务)
020-34287475(生活保障)
基立新村
18998436709(医疗服务)
020-34396137(生活保障)
蟠龙东1号大院
18998436709(医疗服务)
020-34287512(生活保障)
三、赤岗街道
新港西路206号大院、愉景南苑
18028025281(医疗服务)
020-84229501(生活保障)
赤岗后街
18127803708(医疗服务)
020-89663154(生活保障)
大江冲66号
18028025281(医疗服务)
020-84295301(生活保障)
粤信广场、新港中路460号
18127803708(医疗服务)
020-34026466(生活保障)
新港中路539号
18127803708(医疗服务)020-89550169(生活保障)南丽苑18127803708(医疗服务)
020-84204463(生活保障)
泓景花园
18127803708(医疗服务)
020-62892822(生活保障)
四、江海街道
金穗雅园
18926195057(医疗服务)
020-89000092(生活保障)
艺苑南路
18926195057(医疗服务)
020-34262700(生活保障)
新村南华大街
18926195057(医疗服务)
020-84160596、18922345158(生活保障)
六福华庭
18926195057(医疗服务)
020-34045329(生活保障)
德盛苑
18926195057(医疗服务)
020-89226920(生活保障)
海珠区关于部分区域
实施临时管控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珠区自2022年11月26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瑞宝街道
1.颐景华苑A1、A2、A3、A4栋。
2.英豪花园三横街5号,一街43号、47号。
3.芳草轩梦轩南街18、20号。
4.南燕东街恒安楼、恒康楼(除高风险区外)。
5.万翠东街八号。
6.侨城花园春晓街18号。
7.石溪南约东街南36-38、40、63号。
8.九亩洲中街八巷1—2号,九巷2号,十巷1—2号。
9.石溪南约东街南32-34、42、44、59-61号。
10.石溪西大街8巷5号之一。
11.石溪涌边街40号西梯。
12.石溪侯皇庙街32号。
二、素社街道
1.建基路78、82号。
2.雅墩街3号。
3.蟠龙新街一栋。
4.郭墩新街18号。
5.基立新村东6、7、9、10号,基立新村北一巷前座2号、北一巷15号。
6.素社直街9号之一、36号之一至之六、38号及之四至之十四、38号之一五前座、39号之十。
7.雅墩北街12—18号(双门牌),雅墩东街7—15号(单门牌)。
三、赤岗街道
1.赤岗后街15、17、19、24、26、28、30号。
2.大江冲62、64、68号。
3.粤信广场C1、C2、C4、C5栋。
4.新港中路539号之二至六。
5.南丽苑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区域范围和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15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海幢街道
宝贤北约15号之一、17号、19号。
二、昌岗街道
昌岗中路211号之九11—13层。
三、瑞宝街道
1.金碧花园二期41栋。
2.和辉花园7号。
3.南洲花苑A8丙。
4.工业大道南社区石松路6—8号、24—26号。
5.瑞兴新村1巷11—13号、瑞兴新村2巷11—13号、瑞兴新村3巷11—13号。
6.瑞兴新村三巷11—13号、四巷11—13号、五巷11—13号。
四、江海街道
1.聚德东路22号(聚德花苑东区)F42栋。
2.聚德路55号(聚德花苑东区)D28栋。
五、官洲街道
龙吟大街十二巷20号、21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15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瑞宝街道
金碧花园三期61栋。
二、江南中街道
1.万丰花园君雅街2号、君雅街4号。
2.前桂大街23号1至5层。
三、昌岗街道
昌岗中路211号之九5—10层、14—19层。
四、琶洲街道
保利天悦17栋。
五、素社街道
雅墩街6—18号。
六、南华西街道
万科峯汇A3栋。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荔湾区
▼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4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多宝街
十二甫西街15号。
(二)昌华街
多宝路41、43、45、47、49、51、53、55号。
(三)花地街
东漖北路86号。
(四)华林街
光复中路206号。
(五)西村街
大岗元北39-51号(单门牌)。
(六)金花街
荔湾路92号1-6栋、荔湾路94号、康王北路1013-1023号、永安围二巷24号、大塘基17、19号、大塘基1-26号之三、龙源新街23、25、27、29号、23-29号之一、金雁里菜地6、18、20、22、24、26、26号之一。
二、以下区域调整防控措施:
东漖街:芳和中环街14、15号,由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调整为“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与其所在芳和花园社区临时管控区防控措施保持一致。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黄埔区
▼
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公布新增涉疫重点场所的通告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以下附表中提及的风险时间前后1小时到过相关重点场所(详见附表)的人员,立即与当前所在位置社区(村)联系报备,主动到就近核酸点采样检测,严格落实“3天3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申报,不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6日
附表
序号 | 涉疫街道 | 涉及我区重点场所 | 重点场所地址 | 重点场所活动时间 |
1 | 大沙街道 | 大沙地沙边街二巷6号 | 大沙地沙边街二巷6号 | 11月23日- 11月26日 |
2 | 肥记美食 | 港湾东五街9号 | 11月24日 10:34 | |
| 3 | 丽海百货 | 大沙东路13-2 | 11月23日 19:36 | |
4 | 黄埔街道 | 蜜雪冰城(大沙地东店) | 大沙地东50号101铺 | 11月24日 17:50-18:30 |
5 | 大沙地东核酸采样点 | 大沙东路130号大沙东公交车站旁 | 11月24日 10:24 11月25日 11:30-11:39 | |
6 | 电白手工粉 | 港湾西三街74号 | 11月24日 16:28 | |
7 | 伍记粮油干货店 | 港湾西三街76号 | 11月24日 16:29 | |
8 | 联和街道 | 蜜雪冰城(萝岗万达店) | 科丰路83号E118房 | 11月24日 20:50-21:30 |
9 | 天鹿花园北区三街A4-2栋 | 天鹿花园北区三街4号 | 11月24日 19:05- 11月25日 07:10 | |
10 | 广州珍宝集团总部项目部 | 广汕公路与力康路交叉口西100米 | 11月25日 07:30-09:20 | |
11 | 美宜佳 | 天鹿花园北区一街一栋首层 | 11月25日 09:40-10:00 | |
12 | 黄陂E核酸采样点 | 惠联路62号 | 11月24日 18:57-19:00 | |
13 | 龙湖街道 | 中建四局 | 汤村盘迳二路 | 11月21日 00:00- 11月26日 15:00 |
14 | 科北项目部 | 大涵村上坳路2号 | 11月23日 00:00- 11月26日 14:30 | |
15 | 大涵村(篮球场)核酸采样点 | 大涵村村委 | 11月23日 08:00-08:15 11月24日 11:15-11:30 11月25日 10:00-11:00 | |
16 | 小卖部 | 西村小学(大涵分校)西北700米 | 11月25日 11:00-11:40 | |
17 | 文冲街道 | 时代公寓 | 石化路文元大元坊40号 | 11月25日 00:00-09:00 |
18 | 每日三餐自选快餐 | 大沙东路与石化路交叉口西60米 | 11月24日 18:42-18:47 | |
19 | 夏港街道 | 广州开发区医院西区发热门诊 | 夏港街友谊路196号 | 11月25日 15:50-19:50 |
20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宿舍楼33栋 | 夏港街道宝石路1号 | 11月23日 20:35- 11月26日 15:30 | |
21 | 新龙镇 | 建设银行(中新知识城支行)自助取款机 | 镇龙大道550号 | 11月24日 11:46-11:47 |
22 | 优信便利店 | 镇龙大道勤天智品上城B108 | 11月24日 11:48-11:49 | |
23 | 永和街道 | 蜜雪冰城(新安路店) | 新安路110号107号铺 | 11月25日 09:30-10:35 |
24 | 金康药房 | 新安路110号122-1房 | 11月25日 10:40-10:42 | |
25 | 天福便利店门口美团充电宝柜 | 新安路224号 | 11月25日 10:42-11:30 | |
26 | 广州亚科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永和经济区黄旗山路18号 | 11月21日 16:47- 11月22日 04:40 | |
27 | 鱼珠街道 | 顶岗市场 | 顶岗大街33号 | 11月24日 16:00 |
28 | 云埔街道 | 榕悦花园11栋 | 黄埔东路4260号 | 11月21日 21:30- 11月25日 15:00 |
29 | 蜜雪冰城(东区店) | 荔联东联街42号101铺 | 11月25日 08:45-09:30 | |
30 | 长洲街道 | 黄船社区三区七栋 | 黄船生活区黄船7街三区7栋 | 11月23日 22:40- 11月26日 10:50 |
31 | 黄船社区居委会 | 黄埔区长洲街道黄船5街19号 | 11月24日 11:40-11:45 | |
32 | 长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旁边公园黄码采样点 | 黄船生活区黄船3街38号 | 11月24日 15:00-15:10 11月25日 15:00-15:08 11月26日 10:30-10:50 |
花都区
▼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187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18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新雅街
广雅中学花都校区。
二、花东镇
花都大道东168、170、178、180、182号,水口营路1号、2号。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区域内居民群众继续落实“三天三检”。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番禺区
▼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加强桥南街、沙湾街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76号)
鉴于当前桥南街、沙湾街相继出现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20:00时至11月30日24:00时,在桥南街、沙湾街实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小区、园区、商厦严格实行围合管理,设立专人专岗,凭出入卡进入,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以及地铁、公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除外)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不得流动。各部门、各镇(街)、各村(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监督,有义务制止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流动(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原则上居家办公。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向所在村(社区)报到,全面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四、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五、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扫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从化区
▼
广州市从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我区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持续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和降低区外疫情外溢波及我区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主动报备。所有外地来(返)穗人员抵达从化前,应提前或落地后第一时间通过“穗康”小程序的“来(返)穗申报”版块申报,并主动通过“从化区来(返)从人员信息报备登记”小程序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抵从后落实“三天三检”,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和重点机构(学校、八类特殊机构等),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后续按照“应检尽检”原则,每天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二、进一步强化健康管理。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域算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对外区管控区(除高风险区外)来(返)从人员落实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社区上门核酸采样。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未结束之前,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进一步强化人员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对涉疫地区来(返)从人员动态摸排、信息登记和主动报告。跨区通勤人员落实核酸“一天一检”,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支援兄弟区抗疫工作人员管理,尤其是加强进出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以及近7天内病例活动区域的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集中居住场所要提前向属地镇(街)报备。
四、进一步强化场所防控。全区医疗机构、旅游景点、交通站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在建工地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记录)防控措施。住宿场所对近7天内有新冠疫情城市或者区域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及时向属地村(社区)报告,并督促入住人员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集中居住场所(含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不得同时接待社会面客人入住(经属地镇街或疾控部门评估同意的工作需求除外)。全区各大中专院校教职工严格落实“两点一线”闭环管理,不得与近期来(返)穗人员聚餐聚会。生产经营企业全面监测生产、供应、销售等环节人流、车流、物流情况,建立健全健康日常监测和异常报告制度,督促广大员工落实个人防护要求。
五、进一步强化村(社区)防控。以村(经济社)、物业小区为单位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通行人员及车辆必须严格落实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场所码必扫、健康码和行程码必查等措施。进入城中村必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房屋租赁中介或业主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村(社区)委会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不配合政府和村(社区)委会开展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二手房东和承租单位(公司)应同时履行以上责任。各镇(街)要细化实化城中村最小网格(服务管理单元),明确各楼栋片警、网格长、楼栋长并上墙公布。完善“村(社区)、综合网格和最小单元”三级网络,组建党员群众志愿小队伍,发挥群防群治大作用。
六、进一步强化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就近参加核酸采样,倡导核酸“每日一检”。自觉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的好习惯,不随地吐痰,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居民群众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时,应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劝阻、制止风险地区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管理、公共场所不规范佩戴口罩等行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特别是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瞒报谎报涉疫行踪轨迹信息、风险地区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管理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广州市从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到过从化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开展“三天三检”自我健康监测,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场所名单见下表,后续将按实际情况更新。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从化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7日
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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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关于新增风险区域
和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2022年第109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新增高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如下:
一、11月26日起,新增高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
(一)高风险区
永宁街新新公路228号、新城路6号、永顺路42号、和兴路6号、熊岭路与民兵路交界自建房、熊岭大街四巷13号。
以上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1.永宁街北至新城规划路,东至新新公路,南至永宁一小,西至永顺大道,北至新城规划路合围区域。
2.永宁街东至永宁文化活动中心,南至永联路,西至永胜北街,北至上中屋与黄屋交界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停止商业”等管控措施。区域内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基本运行的行业和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扫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二、11月27日起,新增高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
(一)高风险区
1.石滩镇
石滩镇郑田村,环北路西一巷4-1号、环北路西一巷5号、环北路西一巷6号合围区域。
2.新塘镇
(1)新塘镇久裕村,东至牛仔谷电商城、南至翰重综合大厦、西至增致牛仔宿舍、北至丰源公寓合围区域。
(2)新塘镇新墩村,东至新墩路264号、南至新墩路、西新墩路268号、北逸富广场停车。
3.永宁街
永宁街简村村齐岭社原高风险区域扩大至齐岭社村场全域。
以上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石滩镇郑田村,东至阿尾岗山、南至郑田下牌坊、西至新城大道、北至郑田上牌坊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停止商业”等管控措施。区域内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基本运行的行业和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扫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风险区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一)石滩镇
石滩镇防控办电话:020-32160663、19120693380;
郑田村委会电话:020-82923367、13602224655;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020-82923168、13710961900;
医疗服务热线:020-82923574(石滩医院)。
(二)新塘镇
新塘镇防控办电话:020-82770110;
久裕村电话:020-82682755,生活物资保障热线:13602224937,医疗服务热线:19303069875。
(三)永宁街
永宁街应急办电话:020-32986110;
简村村委电话:020-82971016,生活物资保障热线:020-82976411;
蒌元村委电话:020-82971081;
永和社区电话:020-82971273;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020-82971273;020-82971081
医疗服务热线:13316189762、13316189762;
心理咨询热线:13416482112。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11月27日
增城区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
和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2022年第110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如下:
一、11月27日14时起,以下临时管控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宁西街东至雅瑶河,南至兴和街,西至兴发路,北至宁西广场合围区域(详见附图)。
二、11月28日0时起,以下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荔城街
荔城街金竹家园10栋。
(二)宁西街
宁西街招商臻园11栋、12栋。
(三)新塘镇
新塘镇卫山北一路85号、87号、89号。
以上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域后,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离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低风险并不等于没有风险,请区域内人员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
风险区范围和管控措施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11月27日
增城区关于中新镇
新增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111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7日起,中新镇新增高风险区域如下:
中新镇恒大山水郡18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高风险区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中新镇防控办电话:020-82866480;
中新镇总值班室电话:020-32958070;
物资保障热线:18122383330;
福和社区电话:020-82831875(工作时间9:00-18:00),13660331191(其他时间);
恒大山水郡物业管家电话:15918823257;
医疗服务热线:19924641139。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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