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 | 海珠、花都、番禺、南沙、增城等多区加强、调整或延续部分区域社会面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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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发稿前,海珠、花都、番禺、南沙、增城等多区发布关于11月28日起加强、调整或延续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详情如下:
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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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2022年11月28日0时起优化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管控区。2022年11月13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继续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中有关强化交通管控、停业停工等措施延续实施至2022年12月2日24时,实施区域缩小为:东晓路-昌岗路以东,黄埔涌-赤沙涌-华南快速干线-广州环城干线-新光快速路以西的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详见附图红色区域)。
二、精准划定高风险区。根据疫情风险研判,精准划定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防控措施。非高风险区的居民可在“区域内”有序活动,不聚集、不扎堆,同时注意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三、持续按照分类施策、分批转运、安全有序、严防外溢的原则,对符合“3+5+3”(所在网格、小区或楼栋已至少3天无新增阳性个案,连续5天核酸阴性、无不适症状、健康码为绿码,落实3天集中健康监测)和“8+3”(连续8天核酸阴性,近3天无不适症状、健康码为绿码)条件的滞留人员在做好风险研判的基础上,开展返程前健康监测,强化集体组织和信息推送,落实闭环接转,全力确保人员安全疏解。
四、有序复工复产。市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机构,按照“20条”中“闭环泡泡”的防控模式,可申请将“区域内”(除高风险区外)连续5天核酸阴性、近3天无发热、咽痛、干咳等不适症状、健康码为绿码的员工实行“白名单”“集体码”管理,闭环转接至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实行管理闭环,落实主体责任,有序复工复产。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让我们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歼灭战。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海珠区关于东部和西部非管控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综合研判,东部和西部非管控区实施以下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东部非管控区(黄埔涌-赤沙涌-华南快速干线-广州环城干线-新光快速路以东的区域,详见附图蓝色区域)自2022年11月28日0时起实施2022年11月14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的防控措施。
二、西部非管控区(东晓路-昌岗路以西的区域,详见附图黄色区域),继续实施2022年11月26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强化西部非管控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的防控措施。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让我们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歼灭战。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花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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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狮岭镇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188号)
近日,我区疫情零星散发、局部聚集,社会面传播风险持续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审慎研判,决定对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以南、京广铁路以东区域(除高风险区外)的狮岭镇辖区范围,实行如下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外,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村(经济社)、物业小区、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方式,就近购买生活物资,或到小区、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购买物资。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公交全时段暂停服务。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不得流动。
三、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城市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向所在村(社区)报到,全面参与防疫工作志愿服务。
四、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继续暂停服务。
五、严格住宿场所防控。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应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所有外地来(返)穗人员,在抵花后严格落实“三天三检”和“三不”(3天内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求。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花人员,必须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在抵花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自愿集中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对故意隐匿本人或他人旅居史、接触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集中居住场所(含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不得同时接待社会面客人入住(经属地镇街或疾控部门评估同意的除外)。
七、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暂时停产停业。进入以上场所应严格落实“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各村(社区)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本通告实施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现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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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第78号)
鉴于当前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24时,全区范围内除了广州南站地铁站和广州南站公交站场的始发公交线路(公交车只能在广州南站上下客)保留外,其他区域地铁站、公交线路全时段暂停服务。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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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我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社会面风险持续加大。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0时至12月2日24时,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
(一)各类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等)、摄影类(证照摄影除外)、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瑜伽馆、足浴采耳店、美发店、美容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外卖订餐服务。
(三)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有住宿条件的,可在校实施全封闭教学管理。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管、托育机构暂停服务。
(四)建筑工地加强卡口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出入。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住宿点、工作点),非必要不外出。
(五)住宿经营场所必须严格防疫管理。酒店、宾馆、出租屋、短租房等其他住宿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或“核酸检测中”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对发现近7天内到过风险区域的入住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疫措施。对故意隐匿本人或他人旅居史、接触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重点区域
在以上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珠江街和万顷沙镇四涌至十二涌,大岗镇大岗智造产业园等重点区域社会面管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小区、产业园区、商厦严格实行围合管理,设立专人专岗,凭出入卡进入,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原则上不流动(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地铁、公交所有站、场全时段暂停服务。
(三)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城市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现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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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关于新增临时管控区和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114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8日6时至11月30日24时,新增临时管控区和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
(一)永宁街:碧桂园云顶小区、东凌广场。
(二)中新镇:中航城花园一期、恒大山水郡小区、侨建三期工人宿舍、恒创工业园广州和新实业公司及周边。
(三)新塘镇:南安村、新墩村、夏埔村、坭紫村、久裕村部分区域,中城智慧园部分区域,翡翠绿州湖翠苑。
(四)石滩镇:郑田村。
(五)增江街:西山村、陆村村、康健工业园、锦绣星辰小区、富城华庭小区。
(六)荔城街:廖村、廖隔塘村。
(七)宁西街:保利I立方花园。
二、延续永宁街、增江街部分区域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关于强化永宁街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96号)、《关于强化增江街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00号)中明确的强化疫情防控区域和措施,延续至11月30日24时。
三、临时管控区防控措施
以上新增临时管控区和永宁街、增江街现有的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区域(除高风险区外),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停止商业”等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群众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外,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社区小区、村庄、产业园区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设卡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公交全时段暂停服务。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原则上不流动。
(三)居家办公。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城市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四)保障城市运行。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肉菜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暂时停产停业。各社区、村(居)委加强“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进入以上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开展“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辖区内市民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参加各轮次核酸检测,按所在社区、村居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六)及时社区报备。从涉疫重点地区回来的人要及时向社区报备,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七)设立服务热线。各镇街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风险区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如遇生活、医疗等问题,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1.永宁街:020-32986110;
2.中新镇:020-82866480;
3.新塘镇:020-82770110;
4.石滩镇:020-32160663;
5.增江街:020-82717133;
6.荔城街:020-82610677;
7.宁西街:18027483304。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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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然 责编:邹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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