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家庭教育宣传周 | @罗湖未成年人,征集开始啦!绘出你心中的廉洁家风

罗湖女声 2023-09-23

今天(5月15日)是第30个“国际家庭日”

本周是第二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所有家庭的殷切期望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

是亲情维系、道德养成、

价值观念形成的平台纽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

推动广大家庭涵养廉洁文化、

弘扬廉洁家风、建设廉洁家庭

助力罗湖区高质量建设“三力三区”

深圳市罗湖区妇联联合

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局开展

“廉洁齐家 ‘懿’路清风”

廉洁家风美术作品征集展览活动




活动主题

“廉洁齐家‘懿’路清风”

廉洁家风美术作品征集展览




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

2023年5月15日-6月30日


评选、公教、展览时间:

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




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罗湖区妇女联合会、罗湖区纪委监委、罗湖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罗湖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罗湖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罗湖区各街道办事处、罗湖区中小学家委联合会

支持单位:罗湖区美术馆、罗湖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罗湖区深港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活动内容


1、广泛征集儿童美术作品(2023年5月-6月)


在家庭教育宣传周之际启动作品征集,发动辖区儿童积极参与。



2、开展美术作品评选工作(2023年7月)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及要求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及展览作品。





3、开展公益教学服务活动(2023年6月-8月)


围绕“家庭-家教-家风”三大主题,弘扬廉洁家风文化,联动区教育局,邀请专业美术教师为辖区儿童开展3场美术公教指导活动,活动作品择优参与展览。



4、举办获奖作品社会展览(2023年9月)


发挥深圳市家教家风实践基地、儿童友好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在罗湖区美术馆开展“廉洁家风”美术作品展览宣教工作。并作为2023年罗湖区家庭文化节主要展览,在罗湖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妇儿阵地进行巡展宣教。





征集对象

在罗湖辖区内居住或就读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



作品要求

作品艺术形式为儿童美术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及综合材料)。

参与者可选择“家庭——陪伴”“家教——传承”“家风——廉洁”三类主题之一进行创作。

作品内容要求请记住“三个突出”:

  • 突出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 突出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突出宣传新时代的家庭家教家风文化。


家庭——陪伴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团聚是最温暖的承诺。作品围绕有爱、有温度、有感染力的家庭内容,体现阖家团圆、幸福美满、亲情助廉、和谐共处等主题,营造高质量的亲子陪伴家庭氛围。

家教——传承

家教是一种美好的传承,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是每个人的基本道德修养。作品可体现正直、勤学、节俭、孝顺、宽容等家教家训的代际传承,用优良家教传承助推儿童健康茁壮成长。

家风——清廉

家风正,则民风淳、政风清、党风端。作品围绕清廉清正主题,阐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以德立家、以德促廉、以廉守家、以俭持家等优秀家风。

作品尺寸

为呈现最佳展览效果,请控制作品在装框后尺寸150cm(高)×120cm(宽)以内。





投稿要求

(一)初选作品先以电子图片方式提交,图片要求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5MB以上(JPG格式),颜色与原作接近,投稿至邮箱lh_fl@szlh.gov.cn。邮件标题格式:廉洁家风+《作品名称》+姓名


邮件正文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名称、尺寸(高×宽,单位:cm)、画种、地址、电话等。(主办方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入围结果,初评入围作品需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无法及时提供或达不到规定要求者,将取消复评资格。)


(二)复评作品邮寄要求:原作邮寄需妥善包装,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破损和遗失,复评入围后将统一进行装裱;画作背面右下角应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名称、尺寸、地址、电话(邮寄地址另行通知)。


(三)所有参展作品展览后不再退件。


奖项设置

共评选出60幅获奖作品。获奖的小作者们将获得实物奖励和荣誉证书,以及作品在罗湖区美术馆等线下展出和线上展示机会。



实物奖品

一等奖5名,300元面包兑换券;等奖10名,200元面包兑换券;

三等奖15名,100元面包兑换券;优秀奖30名,50元面包兑换券;


荣誉证书

获奖的小作者们将获颁荣誉证书,奖品以实际颁发为准。


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将在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展播,并在罗湖区美术馆、罗湖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线下展出。

评选结果最终在“罗湖女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其他说明


1、参展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与者本人负责。

2、作品原件在参加复评前的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复制、展览、宣传、发表、出版(含电子出版)、二次创作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凡送作品参加征集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4、主办单位对本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编辑 | 罗湖女声
来源 | 深圳市罗湖区妇女联合会
转载请注明以上
推荐阅读罗湖区“家校社”代表探讨协同育人,见证“非遗文化传承”项目启动
 涨知识!来围观深圳防灾减灾“黑科技”,参与答题抽奖
 快@妈妈来看!孩子们写的三行情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