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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法律小知识】香港死亡记录怎么查?

黄栩柔 跨境法律服务专业智汇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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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死亡记录可以查询吗?家人不幸离世,香港死亡证明书不慎遗失了是否有补救办法?接下来我们为各位详细解答。


死亡登记纪录及死亡登记记项核证副本


首先,可以明确告诉大家,香港的死亡记录是可以查询的!在香港死亡登记处申请翻查死亡登记纪录(即在香港死亡登记部门查询一人是否曾在香港登记死亡信息)即可。


大家平时所指的“死亡证明书”,也称为“死亡登记记项” ,是载有死者死亡信息(包括死亡日期、地点及死因等)以及有效证明死亡事实的文件;而且死亡登记记项是有且只有一份。而死亡登记记项的核证副本,是由香港死亡登记处签发的经核查认证的死亡登记记项之副本,效力等同于死亡登记记项正本;可以申请多份。


所以,不慎遗失了死亡证明书的正本也不用过于担心,通过申领死亡登记记项核证副本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注意啦,如果早前留有死亡登记记项的核证副本或影印本、曾经翻查死亡登记纪录的结果收条,凭这些文件是可以直接申请死亡登记记项的核证副本的!但是,无前述提及的文件或者文件上的死亡登记编号已难以辨认,则申请人必须先要翻查死亡登记纪录,取得死亡登记纪录之后,才可以申请核证副本。


死亡登记纪录翻查


香港生死登记处目前对申请人没有特殊要求,只要年满18岁,均可以申请翻查死亡纪录。根据申请人掌握信息的情况,有如下两种不同的翻查方式:


(一) 特定查册


申请人须提供查询对象确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死亡日期。死亡登记处一般会查询涵盖死亡日期前后合共不超过5的纪录,例如申请人查询的对象的死亡年份是2011年,那么死亡登记处会先在2011年的纪录中查找;如未能在2011年中找到对应纪录,则会进一步翻查该年份前两年至后两年合共涵盖5年的纪录,即2009年至2013年的纪录。


(二)一般查册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查询对象的确实姓名及/或死亡日期,或查询的范围超过5年,则需要采取一般查册的方式。一般查册没有特定处理时间,当有结果时,死亡登记处将会另行通知申请人,根据具体的查册结果确定后续申领死亡登记记项相关事宜。


通过以上任一种方式查实确有相关死亡纪录的,死亡登记处会出具翻查结果收条(显示查询对象的姓名、性别、死亡日期、登记死亡日期及死亡登记编号),可供申领死亡登记记项核证副本之用。


查询机构、时间及费用


申请人可以通过生死登记总处、港岛死亡登记处及九龙死亡登记处申请死亡纪录翻查及申请死亡登记记项核证副本,申请方式可以选择现场办理、邮递及网上申请等。除以邮递方式提出的申请之外,领取翻查结果及死亡登记记项核证副本均需要亲自到现场领取。


如申请人所翻查的死亡登记纪录已转换为电脑纪录 ,则翻查结果及/或死亡登记记项的核证副本可在10内签发;如未转为电脑纪录,不同业务的处理时间会有所不同:


(一) 特定查册死亡登记纪录:7个工作日;


(二) 签发死亡登记记项核证副本(无须翻查纪录):7个工作日;


(三) 特定查册死亡登记纪录并签发死亡登记记项核证副本:10个工作日;


(四) 一般查册没有特定的处理时间,当有结果时,死亡登记处会另行通知申请人。


翻查费用需要在递交申请时缴交,特定查册的费用为港币140元,一般查册的费用为港币680元;前往各死亡登记处领取核证副本时,需要额外缴交工本费用港币140元,前述费用可以通过现金、易办事EPS、支票或者银行本票的方式支付。


温馨提示各位,如果需要将死亡登记记项核证副本用作其他用途,比如在内地办理遗产等,建议在递交相关申请之前向内地的用证部门确认死亡登记记项核证副本具体所需要办理的公证文书的类别,以确保可以顺利办理相关事宜。


下周我们将会再为大家详细介绍香港的死亡登记记项及其核证副本在内地使用的相关小知识,敬请关注!



团队及作者简介: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黄善端律师团队长期从事跨境家事继承、跨境债务执行及港人内地物业买卖及诉讼等法律事务,拥有处理跨境法律事务中各类复杂案件、疑难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团队一直以来追求团队业务能力的精细化及专业化,力求为客户提供稳妥、高效的跨境法律服务。在过去十年,团队一直致力研究两地的继承法律制度,曾协助数百名当事人解决两地继承难的复杂个案,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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