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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法律小知识】内地的出生证明如何在香港使用

何晓懿 跨境法律服务专业智汇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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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港就业、就读的内地人士的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子女该等受养人申请到港居留时,又或是当内地居民办理父母遗留在香港的遗产继承时,均需证明他们的父母子女关系,而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最直观最权威的文件就是子女的出生证明。但内地的文件需要在香港使用,很多情况都会被要求提供已办理公证和确认手续的证明文件。今期我们会和大家介绍一下内地的出生证明的公证和确认手续。


出生证明的公证分为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两种。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或监护人)的申请,对申请人在内地出生的法律事实(包括父母的基本情况)予以证明的公证;而出生证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或监护人)的申请,对申请人持有的“出生医学证明”予以证明的公证。


去哪里办理出生(证)公证?


申请人(或监护人)可以前往以下任一公证处办理出生(证)公证:


  1. 申请人的出生事实发生地;

  2. 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

  3. 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非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在当地(一年以上)居住或工作证明)。



出生(证)公证要准备什么材料?


不论是办理出生证公证还是出生公证,除了携带出生证明以外,还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在前往公证处办理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公证文件的使用地为香港地区,公证员后续则会根据需要对公证文件作特殊处理(作封存处理并开具介绍函)。


一、办理出生证公证所需的材料如下: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 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3. 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4. 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5. 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办理出生公证的,所需材料同出生证公证,另外还需提供申请人的2寸彩色照片(数量为所需公证书的份数+1张)。


完成以上公证手续后,申请人(或监护人)还需将公证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事办公室,申请办理公证文件的确认手续。公证和确认的手续均已办妥后,这份出生(证)公证文件才能在受养人申请到港居留或办理香港遗产承办等场合受认可地使用。


下周我们将会为大家介绍香港登记事项证明书的相关小知识,敬请关注!




团队及作者简介: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黄善端律师团队长期从事跨境家事继承、跨境债务执行及港人内地物业买卖及诉讼等法律事务,拥有处理跨境法律事务中各类复杂案件、疑难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团队一直以来追求团队业务能力的精细化及专业化,力求为客户提供稳妥、高效的跨境法律服务。在过去十年,团队一直致力研究两地的继承法律制度,曾协助数百名当事人解决两地继承难的复杂个案,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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