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中医药大学专升本通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遴选2020届
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相关院校、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精神和我校遴选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届专科生“专升本”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专升本”工作由我校“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组织和领导,各对口院校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由各院校党政领导和相关年级辅导员3-5人组成。
我校“专升本”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升本”工作的原则、政策和办法;研究“专升本”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定“专升本”的推荐学生名单;组织“专升本”综合考试和拟定“专升本”录取学生名单等工作。
各对口院校“专升本”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校“专升本”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完成学生学业成绩的统计及排名;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完成“专升本”综合考试报名并完成各项材料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专升本”遴选对象和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本次“专升本”遴选对象为我校和对口专科学校2020届应届毕业普通类专科学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并应包含休学后复学的我校的应届毕业专科生。根据专业协调发展原则,学校总计划数为对口本校专升本的各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0%(各专业遴选计划详见附件1)。
三、“专升本”遴选条件
本次“专升本”学生遴选包含考试选拔和免试选拔两个方面,其中考试选拔的“专升本”学生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政治素质优良,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身心健康;
(三)学习成绩优秀,无重考、重修记录;
(四)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专业(班级)的前60%以内。学业成绩可按平时课程(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成绩占90%,其他综合素质(可包含竞赛获奖和操行评定等)占10%的原则进行计算,以百分制表达。具体计算方式由院校自行决定,但应符合以上比例原则并保证同一院校内公平、公正和公开。
(五)免试选拔的“专升本”学生应符合上述考试选拔学生条件中的前三条,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学生(持加盖政府公章的证书);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学生。
3、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专科在校生,并已完成专科学业者。
4、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文件中保送资格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
免试选拔的“专升本”学生需占所在专业“专升本”计划名额,不再单独计算。
四、“专升本”遴选工作程序
(一)各对口院校应先完成可升本专业(班级)的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符合免试选拔的学生应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从而确定遴选学生范围。
(二)符合 “专升本”条件的学生在各自院校进行报名,各对口“专升本”院校于2019年5月25日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2)和考生照片文件夹(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1寸免冠照片,考试选拔和免试的学生放在不同文件夹),文件夹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275781966 @qq.com邮箱审核。
(三)“专升本”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名单后,将在学校教务处主网页公告栏目上公示5个工作日,免试学生同时公示其证明材料。
(四)名单公示确认无误后,请各院校组织缴纳考试费。考试费为80元/人,免试学生不缴纳考试费。各院校组织学生扫描二维码缴费,缴费日期待定,根据疫情情况,我校将及时公布相关通知。
(五)2020年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专升本选拔考试由成都中医药大学统一组织,考点设置在各对口专业所在院校,请各院校按照我校要求协调、布置考场,并做好组织考生、监考、收集考试资料等相关工作,我校派专人押送试卷及考试巡查。
(六)各对口院校组织学生参考,参考人数控制在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应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30%以内,原则上不得突破。其中,在2020年抗击新冠疫情中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卫生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者,在满足其他遴选条件后,可适当放宽关于重考、重修要求,由我校认定相关获奖情况后,允许参加选拔考试。
(七)本次“专升本”综合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计算机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详见附件3),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考试具体时间待定。免试选拔学生不参加考试。
五、“专升本”录取工作
根据我校上报四川省教育厅本年度“专升本”计划数,学生的录取按选拔考试成绩占70%和学业成绩(百分制)占30%的原则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学生名单。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主网页公告栏目下进行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拟录取学生放弃升本,不得进行递补。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
根据学校整体培养工作安排,录取学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对口升入护理学、中医养生学、健康服务与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市场营销、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眼视光学8个专业的学生进入我校温江校区学习;对口升入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运动康复5个专业的学生进入绵阳教学班(与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合办)就读。
各相关院校应按要求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具体可咨询我校教务处,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28-61800089。
六、“专升本”学生教学管理
(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即2018级(按九月份入学时计算)学习。
(二)各对口院校按照我校成绩要求提供录取学生在专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总学分认定不低于该本科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升本后必须修满该本科专业所规定的总学分后方可毕业。
(三)“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专升本”学生本科毕业证书内容上需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七、“专升本”遴选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该项工作的人员一定要秉公办事,严格掌握遴选条件,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专升本”政策,做好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违反招生纪律处理。监督电话:61800067(校纪检监察处)。
八、其他
(一)对口专科院校通过“专升本”升入我校本科相应专业学习的学生,需按照“川教函〔2020〕191号”文件和本通知相关要求,由对口协议院校选送。对口院校遴选计划均按专业单独计算。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通知解释权归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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