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藏品“一份多发”是否属于变相ICO融资?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韩武斌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广强律师事务所制假售假、金融衍生品、数字经济、传销等经济犯罪辩护律师。专注于办理具体有一定理据的涉虚拟货币发行、虚拟矿机、OTC交易、合约交易等数字经济;大宗商品现货、期货、金融期货、外盘期货、买卖外汇、外汇对敲等金融衍生品;食品、药品、烟草制品等制假售假犯罪刑事案件。
联系方式:17724523021(微信同号)
我们所熟知的NFT数字艺术品,其铸造和发行为了保持NFT的非同质化特征,均是一幅作品对应一个合约地址和一个TOKEN ID,让其不可复制、不可分割性、保持唯一。
但国内平台发行的数字藏品,却是将同一作品,在共用同一个联盟链地址或者合约地址的基础上,以固定标价限量发售N份,尽管每份藏品具有不同的哈希值或者链上标识,但持有者拥有的均是同一幅作品,这就是目前国内数字藏品“一份多发”的现状。
完